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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七辑)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更新时间:2021-09-17 20:57:06
最新章节:50.警告函对销售商主观过错的证明作用——再审申请人孙俊义因与被申请人郑宁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106]开会员,本书免费读 >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及案例全文(第七辑)》首次权威公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及其所涉及的35个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全文,共归纳出50个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总结和梳理了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和竞争审判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标准、裁判方法和司法导向。
上架时间:2015-05-30 00:00:00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并进行制作发行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第七辑)最新章节
查看全部- 50.警告函对销售商主观过错的证明作用——再审申请人孙俊义因与被申请人郑宁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106]
- 48.合法来源抗辩的举证责任和证明尺度——再审申请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杨建忠、卢炳仙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105]
- 七、关于知识产权诉讼程序与证据
- 45.植物新品种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再审申请人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新疆新特丽种苗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四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104]
- 44.未经登记公告的品种权转让行为无效——再审申请人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省大京九种业有限公司、武威市武科种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103]
- 六、植物新品种案件审判
- 38.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是否均须明确界定相关市场——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102]
- 五、垄断案件审判
- 37.缺乏正当性与合理性而对他人搜索结果实施干扰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再审申请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101]
- 34.互联网市场背景下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适用——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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