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体育伦理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体育伦理研究现状
在欧美一些国家,较早地面临了现当代体育的伦理困境与矛盾冲突。为化解矛盾并走出困境,他们较早地对现当代体育问题进行了宏观的哲学审视和应用伦理学的重构。伴随着经济和体育运动之全球化,体育伦理研究的成果发展演变为一种世界体育的基本精神和规范,引领着现、当代体育的发展方向。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与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美国NBA及其文化、欧洲足球与足球文化等等。
在西方,早期的体育伦理从属于体育哲学。“然而,早期的体育哲学研究与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和美学、伦理学等结合在一起,其本身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理论体系”。【6】在西方体育哲学的知识体系中,体育伦理主要属于价值论形态知识,包括:体育的伦理论述与形而上学论述的关系;体育的特殊精神功能;在玩——工作差异背景下的体育道德形态;在体育中人类基因辅助的道德含意;以及体育中的公平公正等等。【7】这种情况使得西方的体育伦理既关注基础理论的探讨与建构,又特别注重实际问题的分析与批判,以应用促进理论的丰富与发展。经过较长时间研究和积累,西方建构了比较丰富和完善的游戏理论,确立了基本的体育道德理想与规范,形成了对于体育道德问题(公平、公正问题,体育暴力问题,体育运动过度商业化问题,运动科学和体育的非人性化问题,等等)解决的行政、伦理与法律系统方法。【8】
在现、当代西方,伦理与法律规范相对分化的传统,一方面使得体育伦理的研究与运用具有较好的独立性,能够较早地形成相对独立的学科而进入专业院校课堂;另一方面,又反过来使得自己可以以更加独立学科的姿态,突破对自我的反思,与体育美学、体育法学、体育管理学、体育营销与市场学以及生物与技术运用等学科领域的体育现实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了体育伦理研究的视野,增强了成果应用之针对性与实际价值。实际上,当代国际体育已不是相对独立的具体活动形态,而是一种综合性文化,需要体育伦理融入到多学科的理论与实践当中。体育学者在这些方面取得的伦理学实际应用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例如,体育伦理仍然是欧美和日本体育哲学的重要内容;【9】又如,面对当代体育管理之法律化和伦理化趋势,帕克斯等人在《当代体育管理》一书中以“体育管理的法律与伦理思考”(Legal and Ethical Considerations in Sport Management)专章的形式阐述了体育管理的法律与伦理融合运用问题,【10】超越一般体育管理“实然”原则而达到“应然”与“实然”有效结合,实现了伦与法的社会实践要求;再如,斯特费等人最近的“一份对烟酒商品体育赞助的伦理方面的跨文化调查”,以一种典型的多学科、跨文化之综合应用研究形式,研究象美国与澳大利亚这样具有文化差异之国家人群体育与市场结合的问题,【11】从而为人们的多方面决策提供现实参考。体育伦理与商业伦理和管理伦理等相结合进行研究,既带来了研究方法的创新,又增强了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
当代西方体育伦理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大进展,不仅表现在著作出版和论文发表之日益增多,而且表现在成果的实际应用(问题解决)与广泛影响上。这一方面得益于现实问题解决的迫切需要与西方各界对体育伦理研究之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得益于现代计算机网络发展与专业组织机构之成功建立与高效运作。在欧美许多国家的大学体育院系建立了体育哲学伦理学中心并开通了体育哲学伦理学网站;以欧美国家为主体的国际体育协会(体育哲学研究会),以《体育哲学》期刊和网站为阵地,成功地进行了数据库建设和网络资源开发;各级体育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与实践工作成效显著。例如,早在1992年欧洲评议会(CE)的《公平竞赛——欧洲体育伦理纲领》就已于第七界欧洲体育首脑会议通过。【12】
然而,前苏联虽然是地域西方,但是在现代体育伦理理论与实践方面具有一些异于西方的特殊性,而与我国现代体育伦理具有更多的共性,即体育伦理道德研究与建设主要针对青少年学生与运动员,是一种以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世界观与价值观为指导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与训练。前苏联解体与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同样面临体育伦理与法律的分化与重构问题。
二、我国体育伦理研究现状
作为一个德治传统国家,我国在古代创造了自己独特的体育伦理文化。传统体育伦理思想主要是以“武德”和养生文化的形式进行表达的。这些体育伦理思想散见于历史上各类著述之中,但对其进行专门研究和初步总结概括,已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这方面的代表作有旷文楠教授的《中国传统文化与体育伦理》(1987);龚正伟的《伦理与管理:中国传统体育的特征与趋向》(1996),《中国传统体育伦理思想及现代转型》(2000);周伟良的《析中华武术中的传统武德》(1998);阎守扶等人的《养生体育的哲学基础探源》(1999);黄钊的《中国传统道德的丰富内容及其基本特征探析》(1999);张新的《中国古代不同历史时期体育伦理思想探析》(2002)等,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部分体育伦理学教材和著作的有关章节。
对我国现当代体育伦理进行研究也始于20世纪80年代。尽管已有20多年,但到目前为止,正式出版有关体育伦理学、体育道德教育和体育职业道德著作教材总共才有10余部,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的相关论文不过数百篇。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与教材有:《体育伦理学概论》(潘靖伍,1989),《体育工作者行为指南》(潘靖伍等,1994),《体育哲学与伦理问题新探》(潘靖伍等,1995)《体育伦理学研究》(潘靖伍等,1996),《名人论体育道德》(蒲远祥等,1993),《竞技运动异化论》(周爱光,1999),《体育伦理学》(华洪兴,1999),《中华体育精神》(张振亭,1999);论文有如:《运动竞赛的特点及竞赛中的道德问题》(卢锋,1989),《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体育道德》(陈伟,1994),《试论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选择》(陈伟,1990),《体育伦理的人味儿》(台湾徐伟民,1994),《体育伦理学学科建设与发展探议》(于善旭,1992),《奥林匹克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熊斗寅,1997),《竞技运动中的竞争与异化原因的探究》(周爱光,1997),《略论社会主义体育道德》(刘吉,1997),《论我国竞赛中“正义行动”的道德理由》(李伟民等,1997),《精神价值是竞技运动的灵魂》(任海,1996),《竞技运动异化论》(费琪北京体育大学硕士论文,2001),《中国传统体育伦理思想及现代转型》(龚正伟,2000),《论中国体育市场伦理规范的缺损与重构》(刘湘溶等,2003),《对竞技运动中技术运用的伦理思考》(李艳翎等,2003),【13】等等。
在我国近十多年里,还有一些著作论文从不同侧面对体育进行了伦理的思考,如:《强国梦——中国体育的内幕》(赵瑜,1988),《马家军调查》(赵瑜,1998),《野蛮的文明》(李力研,1998),《五环旗下的幽灵》(赵澄宇等,2000),《中国足球与国运》(子叶,1995),《中国足球调查》(谢奕,1999),《奥林匹克运动与社会竞争》(卢元镇,1996),《奥林匹克运动与中国体育及其社会文化背景的冲突与融合》(孙葆丽北体硕士学位论文,1994),《体育价值的哲学思考》(鲍民晓,1999)等等。【14】此外,一些作者提出了体育面临伦理新冲突问题,但尚未进行深入的思考,如:“中国高尔夫球场太奢华”(李宏伟,2004)【15】,“联想如何玩转奥运‘富人游戏’?”(赵平,2004)【16】等等。
三、我国体育伦理研究的缺陷与不足
(一)研究队伍没有实现分化
很显然,这个问题既是人力资源的问题,也是理论资源的问题。在中国,一方面具有深厚理论基础的伦理学者还未将体育伦理纳入研究核心范畴,另一方面体育界又还不能造就本专业的应用伦理学者群体。由于还没有实现体育伦理学研究学者的分化,造成了体育伦理研究者的素养及其成果与其它分支应用伦理学科的明显落差。依靠非专业研究群体,要在短时期内解决体育伦理大量的理论与实践难题当然是困难的。因为,哲学领域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赖于代代有悟性而又经过了严格哲学训练的具有原创能力之人才,而这类体育伦理学人才的打造,在我国众多的哲学伦理学硕士博士点屈指可数。理论资源要靠人才来掌握,没有高水平人才群体,人类创造的丰富哲学理论资源就不能转化为人力资本。当然,就更谈不上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正是由于研究队伍没有分化及其造成的人力资源的匮乏,导致了我国体育伦理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使得我国体育应用伦理研究不足以深刻剖析当代体育的矛盾与冲突,至于发挥哲学的超前预知风险和矛盾的功能,就更加有限。实际上,人力资源之匮乏,已经预示了我们无法对“旧”理论进行批判继承,同时昭示着我们对“新”的创造存在更大的困难。据此,我们可以认为,面对世界体育运动之飞速发展,中国体育遭遇着“哲学的贫困”。我们既缺乏对传统的批判继承,更缺少对未来的理性思考。2008年北京“人文奥运”口号的提出,显然是意识到了这些缺陷,但这还只是问题的提出,问题的研究与解决尚需时日。
(二)应用研究思路和方法简单化
运用正确的方法才能深化应用伦理学的研究。这里首先有一个如何看待“应用”之问题。在这一问题上,体育伦理研究常常陷入“工程模式”或“法律模式”,即将既定的伦理学原理(如同法律条文)、某一经验的事实(案例)和原理应用(判决)于特定的事实。这是一种从理论直接到应用的模式,实际上是“伦理学的应用”之思路,而非“应用伦理学”之思路。事实上,我们不能把体育伦理学看成是某种既定道德原理或准则之简单而直接应用,因为这似乎暗示着我们已穷尽关于道德原理的讨论和我们所应用的道德原理具有无可置疑之正确性;我们也不能把体育伦理学简单视为纯经验之分析与归类,否则,体育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分支,将缺乏或丧失其哲学性。体育伦理学研究不是已有道德理论的单纯应用和推广过程,而是一个再研究、再创造和再建构的过程,应实现对理论和实践的双层创新。唐凯麟先生等人将应用伦理学的思路与方法概括为“应然——适然——实然”,强调“适然”是连接“实然”的世俗性和“应然”的超越性的桥梁,是一种可操作性体系,包括“转化系统”,“接收系统”,“决策系统”和“评估系统”。【17】这对我们当代体育伦理的建构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
(三)应用研究视野不开阔
应用研究视阈,应当既包括对历史传统之反思,对现实之审察以及对未来之前瞻。没有对传统体育伦理思想的挖掘整理,就无法实现体育伦理之现代转型。我国部分学者对中华传统体育伦理精神所作的初步研究,既不完整,也不系统。将其运用到当代体育具体矛盾冲突解决时,只能俯瞰,而不能近察,不能根据变化了的实践谈具体的“应当”、“为什么应当”以及“如何实现应当”。中国传统体育伦理研究成果对于当代体育矛盾与冲突的解决缺乏可应用性和可操作性。
我国体育伦理研究一方面缺乏对历史传统的反思,另一方面也不能够全面审视现实体育的伦理矛盾与冲突。我国大部分体育伦理工作者将体育伦理简单视为职业伦理或职业道德,其中又以职业道德规范与教育为重点进行研究。有关体育伦理学著述中对体育伦理和体育伦理学之理解甚至有明显的矛盾之处,既影响对体育伦理的认识和系统建设,也模糊了体育伦理应用的领域,使得应当纳入体育伦理研究视阈之新问题乏人顾及。不知历史,则无以知未来。历史和现实问题及矛盾的积累,也阻碍了对未来可能性的研究。
(四)应用研究缺乏多通道信息交流
当代中国体育伦理的建构,完善与发展仍然离不开中西哲学之多方面的交流、对话与沟通。然而,在中西体育哲学伦理学之间,不仅缺乏交流与对话,甚至基本的渠道都不甚畅通。我们在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ICSSPE)编写的《体育科学指南》(德国:1998;中国:2002)的相关学科研究信息介绍中,很少看到中国体育哲学伦理学的信息,其列出的不同时期对世界体育产生重要影响的85位哲学代表人物中,中国仅有2000多年前的孔子和老子;列出的网站、研究中心、重要参考文献不见中国的踪迹!在冠以“国际”的体育科学组织的重要文献上,显示的其实全是西方的内容。【18】这在现实上一方面造成了国际体育界对中国体育文化的无知,另一方面则使得中国体育文化走向世界乏力。中国博大精深的武术及养生文化至今没有走上世界体育的最高舞台——奥运会,缺乏信息与交流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当然,这也从侧面说明,在体育全球化的今天,我国体育伦理研究必须在渠道建设上加强现代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多通道,在寻求古为今用的同时,实现中西结合,洋为中用。
(五)体育法伦理研究需要填补空白
为解决体育走向市场经济的矛盾与困惑,需要体育法律化。但是体育法律首先就有个“合理性”考问的问题。“法是理和力的结合;理是主要的,力是辅助的——并且它所讲的道理得到社会成员们的赞同”。【19】由此可见,体育法理的研究既是体育伦理学研究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当代中国体育法制建设的迫切需求。然而,恰恰就是在这样一个重要的研究基础和交叉点上,我们留下了一个空白。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在中国《体育法》颁布十年后的2005年7月20日才成立,而其中,具有法理学学习和研究背景的专家学者仍然非常有限。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组织的较晚成立以及体育法律(法规)伦理化,结合上述体育伦理学独立地位缺失的事实,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我国的体育法还没有实现从伦理中分化而获得独立性。而法律与伦理的分化和独立发展,是实现更高层次上和谐发展的基本条件。体育伦理研究不足与体育法伦理研究空缺,一方面造成了体育伦理与体育法律相互转化的基础,另一方面则使得体育法制建设失却伦理的根基。
总之,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型,以及多元文化的撞击中,我国的体育形势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特别需要对当代体育伦理进行综合建构,这对于落实2008年中国北京“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目标以及中国体育长远发展目标都是必要和重要的。体育哲学伦理学综合研究实力和水平,体育法律的道德境界,都是体育强国的重要衡量指标;中国大国和强国的体育风范,不仅要体现在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质量和水平上,而且要反映在兼容并包的深层文化理念和崇高的行为规范中。
注释:
【1】(美)伊曼纽尔·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1卷),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4月,第8页。
【2】王海明:新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1月,第2页。
【3】唐凯麟、龚天平著:管理伦理学纲要,湖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第7页。
【4】卢风等:中国伦理学的发展与时代主题:光明日报,2003年9月2日。
【5】彭永捷、张志伟、韩东晖:人文奥运,东方出版社,2003年3月,序二。
【6】卢元镇:体育人文社会科学概论高级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第75页。
【7】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著:金季春等译,体育科学指南,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8】Jan Boxill,Sports Ethics,First published 2003 by Blackwell Publishers Led.
【9】卢元镇:体育人文社会科学概论高级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8月,第75~77页。
【10】Janet B.Parks,Jerome Quarterman:2003,Contemporary Sport Management,2nd edition,Human Kinetics,pp.95~106。
【11】Stephen R.Mcdaniel,Lance Kinney and Laurence Chalip:2001,‘A Cross-Cultural Investigation of the Ethical Dimensions of Alcohol and Tobacco Sports Sponsorships’,Teaching Business Ethics 5:307~330。
【12】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著:金季春等译,体育科学指南,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13】湖南师范大学CNKI镜像站点检索结果,关键词:“体育”、“伦理”。
【14】赵澄宇、薄云霄等:五环旗下的幽灵,北京:知识出版社,2000年9月。
【15】李宏伟:中国高尔夫球场太奢华,北京:环球时报,2004年4月14日第806期,第13版
【16】赵平:联想如何玩转奥运“富人游戏”?,北京:中国经营报,2004年4月5日,第1版。
【17】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研究中心:中国应用伦理学,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31页。
【18】国际体育科学和教育理事会著:金季春等译,体育科学指南,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
【19】张恒山:法理要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前言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