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设计管理宝典:概念、方案、初步、施工图全程设计管理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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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设计单位考察与设计招标书的发放管理

房地产公司在设计招标前,应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设计能力、公司实力、业绩与运作方式等进行考察,评价他们是否有能力提供本公司所需的产品和服务,确定合格的设计单位名单。

3.3.1 设计单位考察的方式与工作要点

(1)设计单位考察的方式

设计单位考察是对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业务历史及人员配备的考察。一般分为公司考察、项目考察和作品考察。

①公司考察。公司考察是指对设计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考察。

②项目考察。项目考察是指对设计单位主要参与设计的在建或建成项目的综合考察。

③作品考察。作品考察是指对记录在公开发行或设计单位自行印刷的印刷品中的,设计单位主要参与设计的在建或建成项目的综合考察。

(2)设计单位考察的工作要点

①设计管理部的工作要点

a.负责设计单位考察并建立设计单位名录。

b.负责具体项目设计单位的选择及评审。

c.负责对设计单位进行履约评价。

d.负责设计单位资料的保存和管理。

②公司总经理的工作要点

a.审批具体项目设计单位的选择。

b.审批合作过程中设计单位不合格记录及履约评审结论。

3.3.2 设计单位信息登记与基本资料审查管理

(1)设计单位信息登记与基本资料审查的工作程序

①设计管理部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标准格式提供《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及附件并审核。

②《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及附件不符合要求的,设计管理部经办人需要求设计单位重新提供档案资料。之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在《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意见报设计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列入不合格设计单位名录。

③《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及附件符合要求,但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业务历史及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在《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原因报设计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列入不合格设计单位名录。

④《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及附件、业务范围、业务历史及人员配备均符合要求的,在《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填写意见报设计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可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⑤设计管理部经办人将《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及附件交设计管理部秘书保存归档。

(2)设计单位信息登记表

见本书电子文件。

(3)设计单位信息登记汇总表

见本书电子文件。

3.3.3 设计单位综合考察管理

综合考察分为公司考察、项目考察或作品考察。设计单位综合考察的工作程序如下。

①设计管理部经办人与设计单位商议确定进行公司考察或项目考察之一。如实际情况不具备进行公司考察或项目考察条件的,经设计管理部经理同意,可对设计单位进行作品考察。

②综合考察由设计管理部组织进行,参与人数必须在三人或三人以上,并至少包括一名设计管理部经理助理以上级人员,考察结论方可生效。

③设计管理部参与综合考察人员填写《设计单位综合考察记录表》,并共同商讨得出考察结论,签字确认后报设计管理部经理审批。

④设计管理部经理审批《设计单位综合考察记录表》后,由设计管理部秘书根据审批结论将设计单位相应列入《不合格设计单位名单》或《合格设计单位名单》,同时将《设计单位综合考察记录表》保存归档。

设计单位综合考察记录表、设计单位考察评分表、设计单位考察报告、合格设计单位名单、不合格设计单位名单样式见本书电子文件。

3.3.4 设计招标书发放管理

设计招标书是房地产公司向设计单位简要说明本次设计招标项目的基本概况、设计要点、设计成果、设计时间以及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等内容的文件,其一般会附上招标邀请函,告知并邀请设计单位前来竞标。方案设计招标书范本见本书电子文件,供读者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