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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离退休人员,超规计提福利
(1)发现疑点。
查账人员在审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时,发现本月计提福利费11.2万元(92#凭证),“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本月发生额40万元。其计提比例为28%,超出规定比例。查账人员怀疑有超规定计提。
(2)跟踪调查。
于是查账人员调阅本月工资结算单,发现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40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为40万元,共计80万元。调阅92#凭证,其福利费为80万元×14%=11.2万元,会计分录为:
查问离退休人员有关药费报销时,全部列入了“管理费用”账户。
(3)问题。
按规定,离退休人员工资不提福利费。被查单位将此与在职人员工资一起计提,旨在多计费用,多提福利费,少纳税款。对此,该单位财务部领导供认不讳。
(4)调账。
对于多提的福利费应转出,并补交所得税。
补交所得税:5.6×25%=1.4(万元)
调整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