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有灵论是对灵魂的信仰
英国人爱德华·B.泰勒是人类学的奠基者之一,他提出了万物有灵这个概念,用以指涉对自然界和人类灵魂的信仰。泰勒称土著人为“低等种族”或者“野蛮人”,但是他把土著人与“高等现代文化”置于相同序列中,从而超越了与之同时代的人的偏见,在这样的序列当中,他能够看见万物有灵论这一因素。现在,万物有灵论仍旧是用来界定萨满世界观的有效词语。
对低等种族的宗教进行系统研究的首要步骤就是对宗教下一个基本的定义。这样的定义通常要求有对至上神的信仰或者死后审判,偶像崇拜或者献祭仪式,或者是部分扩散性的教义或仪式等,因此很多部落(的宗教形式)无疑都被排除在宗教类型以外。然而,这种狭义的定义的错误就在于其以特定的现象而不是以深藏在这些现象背后的深层动机去界定宗教。看来我们最好立即回到那种根源性的,并且能够简单说明的定义(方式),比如对宗教的最小化的定义,即对于神灵的信仰……
我认为可以在万物有灵的称谓下对神灵信仰背后的教义进行考察,而这种教义体现了与唯物论相对应的唯心论的特定本质。从万物有灵论与关于灵魂的教义之间的特定关系来看,它可能被认为对某种见解具有特定的适应性,而这种见解在这里采取了已经有所发展的理论观点的模式……
万物有灵论表明部落社会处于人类社会低级阶段,因此其通过在传播过程中进行深度修正以将自身提升到高度文明当中去,而这种修正自始至终不曾间断。个人或者群体所掌握的与此(指万物有灵论)相反的大量教义,通常并非源于早期最低级的文明,而是源于后来向理智过程和发散类型的转变阶段,或者是源于对祖先信仰的拒斥。这种较新的发展并没有影响人们当下对人类宗教基本状况的追问。万物有灵论实际上是宗教哲学的基础,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野蛮人才转变为文明人。虽然它乍一看来只提供了一个关于宗教的贫乏和最小化的定义,但实际上它的内涵却足够丰富,因为它才是根基之所在,在其之上能够生长出非常茂密的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