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会治理发展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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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篇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王淑英 张水娟 李博博王淑英,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区域创新与战略投资决策;张水娟,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李博博,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15级硕士研究生。


摘要:本文以郑洛新三市2016年工作总结为数据基础,通过政府访谈、企业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从高新技术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五个主体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剖析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研究发现,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还处于构建阶段,各区域之间的协同创新并不紧密;创新主体在创新创业发展中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障碍,主要有人才问题、资金问题、政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为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进程,政府要明确企业的主导地位,并解决区域的人才、资金和政策等问题。


关键词: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区域创新体系 创业孵化体系


在全球化时代、知识经济时代与低碳经济时代多重叠加的背景下,创新发展成为推动区域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与关键。创造能力最强的自主创新不仅对生产力的提高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对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在此背景下,打造能够系统化实现自主创新的企业、区域与国家成为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主题之一。而实施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导的自主创新,是增强我国区域创新能力,重塑市场竞争地位,摆脱长期以来对发达国家的技术依赖,使我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

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创新引领和内生增长的重要载体,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阶段,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根本举措;同时,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综合竞争力的主要手段。创新资源的汇聚、新兴技术的捕捉与高端产业的培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和重大契机。河南省作为传统的农业大省、工业大省,迫切需要自主创新引领支撑未来发展。通过打造创新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河南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弥补发展短板、加快动力转换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机遇和重要实践。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设立为河南省创新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和重大契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托河南省集中的创新资源、丰富的创新活动和显著的创新成果,旨在建设成引领带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综合载体和增长极。这需要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进行系统建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形成以企业主体为核心、以政府引导为手段、以创新创业为模式的发展主线,形成以郑州、洛阳、新乡三市的高新区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创新发展格局,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与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力量。

对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区域创新体系进行研究,有利于河南省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促进自主创新技术发展、捕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培育区域竞争优势、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思路;有利于河南省推进创新制度协同,实现区域利益协同、政策协同与产业协同,为国家自主示范区政策的先行先试提供经验借鉴,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重要的示范窗口。

一 区域创新体系

(一)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内涵

区域创新体系是指由一定区域内的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所组成的产生创新或者与创新相关的组织系统。在这个系统内,影响经济发展的要素或者影响创新的要素将会被重新组合,引入区域经济系统中,形成更加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使区域的系统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资源得到更大限度的利用,最终实现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就是指以郑州、洛阳、新乡三市高新区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创新主体,协同区域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和政府等其他创新主体,整合影响创新的生产要素,构建出一个致力于促进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和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力量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过程

首先是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阶段。在这个阶段,郑洛新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应该成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发起人和推动者。政府可以作为一个联系的纽带,通过建立创新创业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人才引进平台等,将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的各类资源,比如实验室、仪器设备、科研成果和培养的人才等放在这些平台上进行展示,同时也将企业的研发方向、技术需求和发展障碍罗列出来,从而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通过政府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创新资源的“无缝对接”,促进创新成果的快速转化。

其次是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阶段。不同于初建阶段,在这个阶段内,政府需要利用行政手段和相关政策将各个创新主体引进区域创新体系中。郑洛新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的构建任务已经完成,这时候需要中介机构的加入,中介机构可以提供更为专业化和系统化的服务,能够使区域内的资金、人才等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同时,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已经有所提升,对政府政策的把控已经成熟,对资金、人才的需求也逐步加大,中介机构能够利用有效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的企业需求。

最后是区域创新体系的进化阶段。在这个阶段,科技人才成为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行动者。科技人才通过自己创办公司,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直接投入到生产应用中,技术成果转化上的障碍不复存在。而政府部门可以为其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解决其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这说明区域的创新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已经进入成熟阶段,各个创新主体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机制,为示范区的经济增长提供较强的动力。

二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基础环境建设

(一)研发机构平台建设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发挥高校资源和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整合科研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究服务。以郑州高新区为例,区内集聚了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产业技术研究院、7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部属研究院、33个市级以上院士工作站、2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552个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等一批研发机构,以及被誉为“军中清华”的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河南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高校郑州大学等知名高校。而洛阳方面,新增了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院士工作站2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新乡市现有重点实验室72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2个、市级59个。

(二)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发挥区位优势和科研资源优势,强力推进创新创业综合平台的建设,同时,大力引进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载体。以郑州高新区和洛阳高新区为例来看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现状。目前,郑州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综合体建成总面积达152.1万平方米,其中孵化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加速面积约116.7万平方米、综合服务面积(含公寓)约7万平方米;建设20家众创空间,累计入孵项目180余项,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而洛阳方面,打造了高品质双创平台,举办中国(洛阳)小微双创企业商品交易博览会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峰会,实现了高端人才、国际资本、先进技术、优质项目等的有效对接,目前已有清科激光、神策数据等10个优秀团队落户洛阳,中国科学院纳米所高端纳米涂层团队等11个项目签约落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加快洛阳科技大市场建设,发挥成果交易、项目孵化和公共服务功能,打造包括咨询评估、展示交易、知识产权及法律、投资融资、人才交流、技术培训、技术合同登记等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新乡方面,在政府的支持下,探索开展具有新乡市特色的众创空间建设。目前,已与新乡市创客空间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路演厅、创客区等基本配置已完成建设,进驻企业或团队16个。

(三)创业孵化体系

2009~2016年,郑州高新区内的河南省国家科技园区连续7年举办“国家大学科技园杯”科技创新大赛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探索出一条“孵化器+风险投资+大赛平台”之路。通过大赛共评出280个获奖项目,已有风投界投入资金近3亿元。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在国内领先的有54家,国际领先的有12家。目前,郑州高新区已经有以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863软件园等为代表的10余个孵化器,其中4个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和6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阶段已经累计孵化面积约600万平方米,孵化企业累计3000余家,在孵企业5000余家。洛阳高新区新增省级以上创新战略联盟2个,以洛阳企业为理事长单位的联盟总数达28个。依托联盟开展联合创新、协同创新等活动,高铁轴承、机器人轴承、高效节能多晶硅等一大批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创新联盟已成为洛阳市产业创新的中坚力量。新增创新龙头企业8家、创新型试点企业8家、高新技术企业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68家,初步形成创新龙头企业带动、高新技术企业助推、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快速集聚发展的格局。新乡市科技孵化器粗具规模。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火炬园管理办公室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组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各1家,认定市级众创空间5家。

(四)发展环境

2016年,郑州市高新区管委会编制了《郑州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研究(初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科技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洛阳方面,积极借鉴中关村相关的“先试先行”政策,出台了洛阳市“30条”意见,重点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股权激励、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具有洛阳特色的政策体系。在政府职能转变、贸易转型升级、投资和金融领域开放等方面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政策落地和试点工作,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主体

(一)政府

政府相关部门在郑洛新区域创新体系中应当扮演好引导者、支持者和协调者的角色。首先,政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引导者,应该利用其地位的特殊性为创新体系中的其他主体营造一种良好的政策环境,如颁布“先试先行”“双创”等创新政策引导企业创新。另外,政府应该积极与其他创新主体构建创新创业平台,引导大众创新。建设创新创业平台需要大量硬件支持,单一创新主体如企业通常难以承担,需要公共财政投入资金进行建设。其次,政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支持者,应该以研发补贴、政策奖励等方式为示范区的其他创新主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活动往往伴随着较高的风险,并且依靠大量的资金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难以负担,政府理应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并且替企业等承担一部分风险。同时,政府作为支持者,有时候应承担起示范区创新成果的购买工作。在很多情况下,示范区内的企业通过项目投标等方式开发出政府需要的产品或技术,如新型轨道列车项目、高铁项目等,政府应该承担起这些项目的购买工作。除此之外,政府可以通过采购刺激企业创新,达到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目的。最后,政府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协调者,虽然不直接进行技术的改良或者产品的创新,但可通过发挥对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协调作用提升创新活动的效率,也可直接为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服务条件和重要支撑。

(二)企业

企业是开展创新活动最重要的行为主体,也是将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的市场主体。在郑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企业将占据创新主体的重要地位。首先,企业是各种创新资源的整合者。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时,需要整合资金流、物流、人流和信息流等各种资源,并进行有效配置。之后,企业通过整合的最佳资源配置进行创新活动。其次,企业承担着技术成果转化生产并推向市场产生经济效益的使命。技术产生和成果转化两者并不相等,技术产生到成果转化不仅需要研究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企业提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成熟的工艺技术。再次,企业向市场提供产品并因市场而产生技术需求。一方面,企业为了满足市场需求,需要提供相应的产品;另一方面,为了提供更好的产品,企业也会向大学和研究院提出技术需求。最后,在整个产业链中,企业既是产品的提供者,又是产品的接收者。企业是技术创新最重要的主体,是经济与技术的结合体,因此,要进行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就必须努力提高企业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示范区内“高精尖”技术的代表机构,它们能够为示范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理论基础和应用技术。首先,高等院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国家建设培养各类人才和进行基础研究。依托设施齐全的实验室和对外交流的便利性,高等院校可以比企业先得到国外先进的技术和引进的人才。与高等院校注重基础研究不同的是,科研院所更加注重的是应用技术研究,培养的人才也多为应用型技术人才,这能为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输送大量人才,满足示范区的部分人才需求。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和工程实训中心,为示范区提供了设施齐全的协同创新平台。其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用户。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因为其研究的目的,往往需要最新的技术产品,这就变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购买者,可以达成区域内的良性循环。

(四)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不同创新主体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中介机构在创新活动中可以加快信息的流通、整合社会资源、实现成果转化、实施科技评估、提供管理咨询等,在科技成果转换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信息中心、咨询公司、经纪人组织、技术评估机构、技术争议仲裁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开发交流中心以及技术市场和科学园区等。在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的合作过程中,各类中介机构可以为其提供科技成果转换、人员培训、管理咨询和资金融通等服务。科技中介机构在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中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保证企业、政府、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能够保持良好的沟通;保证了科技成果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到企业之间的转移过程正常进行,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加强了人才、技术在区域内的流动,可以很好地配置区域内部的资源;支撑了区域创新指标体系,促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

郑洛新示范区创新主体的网络如图1所示。

图1 郑洛新示范区创新主体的网络

(五)从企业的角度分析郑洛新示范区内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

为了充分了解郑洛新示范区内各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我们对郑洛新三个地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的发放方式包括实地调研发放、电子邮件发放和培训集中发放。此次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73份,有效问卷为145份,问卷的有效回收率为72.5%。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包括国有企业32家,占样本总量的22.1%;民营企业94家,占样本总量的64.8%;外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分别有3家和2家,分别占样本总量的2.1%和1.4%;其他14家,占样本总量的9.6%。问卷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企业的基本情况,二是企业在示范区内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郑洛新示范区创新主体关系问卷调查结果

企业作为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创新主体,从企业的角度分析其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关联程度,可以总结出各个主体在郑洛新示范区的地位。

整体来看,大部分题项的均值都在2~4分,并且各题项的标准差均在0.9~1.2分,说明每个题项还是相对比较稳定的(见图2)。

图2 郑洛新示范区创新主体关系统计结果

从1~2项和11~14项来看,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同时,企业也有创新意识和创新团队。但这种创新能力主要来源于引进或者吸收已有的先进技术,通过企业访谈我们也了解到示范区内现有的企业主要从事实用新型或者外观上的创新,这说明示范区企业的创新能力存在很大的欠缺,创新动力不足。从3~6项来看,企业处于被政府引导的位置,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是一个发起者和推动者的角色,政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制定“先试先行”等一系列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政策,并且向企业传达现有的利好政策。在企业与高校或者中介机构合作出现困难时,郑洛新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充当中间人,为达成双方的合作出一份力。从表1还可以看出,企业与科研院所和中介结构的合作存在一定的障碍。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对企业来说存在转化障碍,并且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企业在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对接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畅的问题,企业重实践,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理论,这些都导致他们在合作的时候出现问题。企业与中介机构合作题项的均值只有2.35分,并没有达到一半分数。这说明,在与中介机构的合作方面,企业并不积极,在访谈时我们已经了解到,企业对中介机构并不信任,担心自己的研发成果会被模仿或者剽窃,这对示范区的创新体系建设会产生一种不利的影响。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各个创新主体间的合作,缺少这种合作,企业在创新上会遇到更多的问题。

四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各创新主体存在的问题

为了全面了解郑洛新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活动中遇到的困难,本文对三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相关的访谈。

(一)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在创新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资金问题。首先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现有银行通用的贷款系统主要是通过抵押物来获取资金,但小微企业不具备固定资产抵押条件。据统计,出于资金不到位、销售市场缺乏等原因而破产的企业占20%左右。其次是政府对小微企业的财政补贴少且采取后补助形式,企业在创新起步之初享受不到补贴;同时对于创新失败的情况,其资金风险全由小微企业承担,这进一步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创新积极性。二是人才问题。从郑洛新的区位来看,小微企业的人才大多是居住在企业附近区域的人,难以吸引外部人才。从人才挽留来看,小微企业经过培养的员工会因为住房问题、孩子的教育问题和发展平台问题离开企业,转而去发展空间更大、薪资待遇更高的大中型企业,这使得原本就难以引进人才的小微企业面临更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三是政府管理问题。首先,政府针对企业的管理太过“大一统”,对企业个性化重视不够,政策精准度不够。对于初创期的小微企业来说,失败风险很大,成功只是偶然,这种大小企业无差别的管理,使小企业很难应付政府的管理费用问题。政府建立的平台,比如财务咨询、信息系统等,不能为小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小企业运营资金少,年报录入等管理资金的累加使小企业难以招架。其次,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停留在口头上,与实际的落实情况相去甚远。同时,小微企业对相关支持鼓励政策了解得不充分,从而错失较多机会和补偿。

(二)大型民营企业

大型民营企业在创新方面的困难:一是人才问题。在招聘人才方面,民营企业习惯从人才市场寻找相关专业的人才,但是高等院校在培养人才方面重理论轻实践,达不到企业的要求,实际入职时需要进行长期的在岗培训,有的企业也会因为开展业务的领域不为大众所熟知,很难在市场上找到所需求的人才,所以企业需要的人才往往只能自行培养,这对企业来说,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成本。同时,民营企业也会面临人才流失的问题。民营企业员工尤其是刚毕业入职的大学生群体,有时不能抵抗工作辛劳或认为收获与付出不符而离职,通常这时候企业对其的培养才刚刚结束,对企业而言则会造成成本浪费。除此之外,民营企业的高端人才还面临职称评定的问题,现有通行的职称评定标准主要依照发表论文或者申请专利的数量,这对企业而言并不适用,企业在创新方面更注重的是成果的转化和经济效益的提升,现有评定标准会导致企业高端人才发展困难,增加了高端人才的流失率。二是知识产权问题。对于创新型企业来说,总会存在知识产权的问题,这与国民产权意识薄弱有关;对于习惯模仿大企业的小企业而言,模仿投入少、收入高、代价小,因此此类风气屡禁不止。对于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来说,处理这种产权纠纷费时费力且效果不明显,从而最终影响企业创新积极性和经济效益。三是政策问题,地方政策在制定时会出现不贴合现实的问题。同时,在倡导权力下放的过程中,相关的事项没有清晰明确的接管部门,企业办事的时候不知道找谁。四是项目申请难,民营企业缺少申请项目的机会。一方面因为项目准入的资质限制,民营企业竞争不过国企;另一方面政府政策存在各部门相互矛盾的现象,有的部门鼓励民营企业申请,放松准入条件,其他部门则在政策上又会有限制。除此之外,项目申请立项失败后相关部门缺乏反馈机制,企业对失败原因全然不知,全凭猜测改进,期待下一次的立项。五是产学研合作障碍,企业与高校之间的合同签订存在障碍。对企业来说,高校老师的研发成果可能不适用于企业,会存在技术成果转化失灵等现象,所以,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定好研发项目之后,再与高校老师商谈合作。

(三)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在创新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四点。一是人才问题。在国有企业中工资总额一定,员工工资有固定的执行标准,工资涨幅标准由专有部门制定,但由此制定的标准与员工的绩效和能力关系甚微。有时员工工资涨幅远远低于销售收入与利润的增长幅度。在这种分配机制下,内部激励机制无法实行,有能力的人才会因待遇问题被大型民营企业或外企挖走(人才流失严重)。除此之外,一些企业因为行业领域的问题,所需求的人才高校并没有培养,产业学术带头人难找。二是产业环境有待改善。对于一些产业,尤其是传统行业来说,法律法规对替代品的管理不到位,致使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下滑。三是缺少国家项目的支持。现在的项目指南主要由北京或者上海等地方的院士编制,通常情况下,这些项目都是根据这些地方的需求进行编制的,科技资源分配不公,对边缘城市较为不公。所以郑洛新这些地区在申请项目时就会发现能够申请的项目微乎其微,企业创新时更关注基础前沿方面的东西会导致企业发展的后发动力不足。四是政策变动问题。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引导,好的政策引导可以让企业了解经济形势,帮助企业明确发展方向,但现实中存在政策变动过快的情况,企业会因为过快的变动,来不及更改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最终导致企业的断崖式发展。

(四)政府

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示范区享有政策“先试先行”的权利,现阶段很多的政策都是从“中关村”等其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进的,但是每个地区都有自身的特点,比如历史环境、科技创新能力等,所以引进的先进政策不一定适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前,政府出台了“双30”“双创”等相关政策,如何围绕这些政策建立接地气、客观、便于操作、公平公正、无暗箱操作的政策体系,是政府现阶段要解决的问题。政府需要建立一个政策引导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把方针政策简单明了地向企业传达,以便企业理解和利用。郑洛新示范区现在还没有形成稳定的对高端人才的发展、薪金需求重视的政策体系,人才考核体系单一,主观意识强烈。对企业创新进行资金支持时,政府怕问题追责,对企业的审核过于复杂,不利于企业的创新和政府的服务。

(五)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定位

从示范区各个主体在创新中所遇到的障碍和困难,以及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并不是特别紧密,政府处于一种领导者和中介者的角色,将企业与其他创新主体联系在一起。同时,政府为企业的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制定各种利于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政策。企业作为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主体,在郑洛新示范区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企业的活力还没有发挥完全,企业还处于被领导的位置。郑洛新示范区的区域创新体系还处于一个萌芽阶段,还需要各个主体不断配合,共同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

五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在示范区的范围内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集政产学研于一体的区域创新体系,需要各个行为主体多方面的协同合作。

(一)改变企业在创新体系中的被动地位

企业在创新体系中拥有重要地位,但从实地调研中我们发现,示范区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我们应该依托“先试先行”政策,为企业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改变企业现在的被动状态。首先,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为企业的创新活动建设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外部环境。其次,政府可以通过项目支持、研发补贴、税收激励、政府采购等一系列政策服务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进行支持。最后,政府还需要引导企业将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将企业打造成为行业内的领头羊。应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推动企业与其他企业的交流合作,引导区域内的企业进入良性竞争的环境中,减少因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最终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主导,集成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创新战略体系。在该体系中,信息、技术和资源可以得到交流与合作。改变国有企业现有的考核制度,将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益纳入员工的考核标准;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对小微企业创新活动进行大力扶持。

(二)明确政府在示范区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引导和服务地位

政府在示范区中的角色主要是引导企业发展,同时为其他创新主体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政府应该发挥宏观调控的功能,利用其规划和政策的导向作用,为示范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中介机构等谋划发展的蓝图,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政府要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指导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为企业的创新活动做好服务。示范区政府应该加大R&D投入和开放创新力度,组织协调区域各个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实施财政补贴、政府购买和资金奖励等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政府还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中介结构合作,使示范区的资金、信息得到最优的配置。其次,政府应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请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服务保障平台,并指定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直接负责运作,减轻过程的复杂性。这将有利于保护示范区内企业的创新成果,减少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成本。除此之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将创新活动规范化,有利于示范区内的企业跟国际企业接轨。最后,示范区政府应发挥科技服务的功能。现有的政府服务体系中,存在职责不明、政策宣传不到位现象,所以加快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各部门的职能性服务,将权力和职责划分明确,并加强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三)打造产学研无缝对接机制

示范区政府需要通过不断了解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需求来制定出符合需求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示范区内的企业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不限于示范区内)合作,以达到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共享社会科技资源的目的,从而逐步形成产学研无缝对接的机制,改变现有的企业与高校等信息沟通不畅、合作结果不理想的局面。现阶段,企业重实用,高校重理论,科研院所重技术,各有各的优点。我们可以遵循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政府或者企业搭建平台,引导其建立机制灵活、形式多样的协同创新机制。第一,示范区政府提高组织和协调能力,由政府出面引导,企业、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在政府建立的平台上开展重大科技活动;第二,政府通过规划和计划,在重大科技项目上鼓励产学研合作;第三,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通过研发补贴和税收激励等,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将开发出来的技术通过企业进行转化,同时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就引进的技术进行合作,帮助企业吸收和再创新;第四,鼓励和引导区域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区域外创新主体合作与交流,比如,与区域外的创新主体联合建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吸收和引进其他地区的创新成果进而提升区域内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四)大力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合理优化资源配置

根据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不同阶段、各个主体发挥作用的不同,在示范区内大力培养和建立一批为企业自主创新提供科技孵化、信息咨询、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投资等服务的各种类型的科技中介机构,并引导企业与科技中介机构的合作。科技中介机构应该具备完善的服务门类和良好的服务质量,为加强示范区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等科技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努力。首先,在政府的引导下,结合市场经济的需求,科技中介机构发挥在企业之间的双重积极性,改善企业和市场之间的信息交流方式,帮助示范区建立机制灵活、行为规范、市场活跃的区域创新体系。科技中介机构应该根据自律性原则组建行业协会,以会员制的发展模式,实现行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规范行业行为,提升行业信誉。其次,科技中介机构应该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和能力提升,促进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的提升,不再出现泄露企业商业机密的现象,使企业愿意与之合作。最后,科技中介机构应该将人才引进作为改善内部血液的方式,不断地从外部吸引高精尖人才,以便使机构的活力得到不断提升。示范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应该定期开展学习工作,借鉴国内外同类型机构的成功经验,掌握世界前沿的核心内容、专业知识,不断根据企业需求改变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拓宽机构的服务领域,满足示范区内不同类型企业的多样化、多层次和系统化需求。企业在进行创新创业的时候,不仅需要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等科技要素,还需要科技中介机构提供评估、咨询等软服务。所以,大力推动科技中介机构发展,提升资源优化配置效率,对示范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为示范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塑造软环境,带动示范区创新积极性

示范区政府应以人才为核心,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确保人尽其才,改善人才选拔、任用、激励、监督制度,在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之间建立更好的对接机制。示范区政府应该改善现阶段以论文数量或申请专利数为主的职称评定标准,建立与示范区发展模式相适应的高层次人才认定和考核方法。同时,依托示范区的优势资源和政策福利,制定出吸引高端人才的相关政策并给予资金支持,以便更多的高端人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从而为区域创新增加新的团队和活力。针对职称评定问题,应对高校和企业人才评定标准加以区分,不再采用发表论文或者申请专利数量的“大一统”考核标准,将科技项目、经济效益和技术的先进性纳入企业评定职称的考核体系,带动企业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示范区应根据企业需求大力培养和引进高精尖人才、实用型人才。首先,加强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示范区应该依托现有的重大科技项目、建立的重点学科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会议等,加强区域内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以学术带头人为核心,推进科技创新团队的建设工作;为学术带头人设立培养基金,并予以优先保障,便于他们进行自选课题研究和继续深造,并通过此种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机制。除此之外,还应该为学术带头人创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创新环境,解决其最要紧最现实的住房、交通、教育等问题。其次,广泛吸纳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示范区政府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留住科技型人才。就引进人才来说,示范区政府应该在岗位设置、人员流动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实现随报随批、特事特办,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的制约。实现人才的无障碍流通,同时将个人意愿和政府导向统一起来,尊重高端人才的个人意愿。就薪资待遇来说,从我们的调研结果来看,郑洛新三地的工资待遇都不高,企业本身很难吸引到人才。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在引进人才方面要提供政策保障,尤其是薪资待遇等方面,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由财政统一负担的特殊津贴,以便留住高精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