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伞,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的条款,不得因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而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