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语言研究(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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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甲骨文鬼神名詞的構詞特點

林春香

提要 鬼神名詞在甲骨文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甲骨文鬼神名詞可分爲人鬼、自然神、帝及其臣屬三類。按照音節的多少,可分爲單音詞、複音詞。複音詞的構詞方式基本爲偏正式。甲骨文鬼神名詞書寫上的一些特點,反映了甲骨文文字系統的不穩定性。

關鍵詞 甲骨文 鬼神名詞 構詞方式 複音詞

鬼神名詞在甲骨文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禮記·表記》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所謂鬼神,即指已經去世了的人以及被神化了的自然物。目前,對甲骨文鬼神名詞的研究主要是歷史學和宗教學方面的,如對殷王世系的考證,對殷商時期親屬稱謂、祭祀特點、神靈崇拜的研究等。目前還沒有人對甲骨文鬼神名詞進行系統的語言學方面的研究。本文首先對甲骨文鬼神名詞作一個基本的概括描寫,然後重點考察其構詞和書寫上的特點,從而進一步反映甲骨文在詞彙和語法上的一些特徵。

一、甲骨文鬼神名詞概貌

結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我們將殷甲骨文中出現的鬼神名詞,概括分類如下:

(一)人鬼

1.先公

大乙之前的先公有夔、(契)、(相土)、王吳(曹圉)、季、王亥、王恒、上甲、報乙、報丙、報丁、示壬、示癸等按照王國維的意見,商朝滅夏建國以前的商人首領被稱爲“先公”,建國以後的各王被稱爲“先王”。因此,可以大乙爲界,之前的稱先公,大乙及以後的稱先王。見王國維:《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續考》,《觀堂集林》(卷九),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其他的,如、姬、娥等,也被商人隆重祭祀,地位重要,列爲先公。

“夔”、“王亥”以及自然神“河”在卜辭中又稱“高祖”,反映了這幾位祖先在殷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高祖神屬於先公,有些祖先神的名字前也有“高”字,如高祖乙、高妣己、高妣庚,但兩者的“高”字之性質並不相同如“高祖亥”是“高祖王亥”的省稱,應讀作“高祖亥”,而“高祖乙”則應讀作“高祖乙”。這個“高”也表地位,但同時還有區別作用。“高祖乙”(指仲丁子祖乙)是與“後祖乙”(小乙)相對的。詳見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416頁。。因此,我們不把他們歸入先公。

2.先臣

有黃尹、黃奭、黃示、伊尹、伊奭、伊示、亦伊(合3458正)、巫、伊工(合5625)、作“咸”(卜辭又稱作“咸”戊)、學戊、盡戊(合3515)等。

3.先王

大乙(唐、成)—大丁、卜丙、南壬(即仲壬)—大甲—虎祖丁(即沃丁)、大庚—小甲、雍己、大戊—仲丁(三祖丁)、卜壬、戔甲—祖乙(中宗祖乙、高祖乙)—祖辛、羌甲—祖丁(小丁、四祖丁)、南庚—虎甲(即陽甲)、盤庚(三祖庚)、小辛(二祖辛)、小乙(小祖乙、後祖乙)—武丁(後祖丁)—孝己(小王)、祖庚、祖甲—廩辛、康丁(康祖丁、康)—武乙(武祖乙)—文丁(文武、文武丁)—帝乙——帝辛。

4.先子

如子庚、子癸、中子、長子。

5.先妣

如妣癸、妣庚、妣己、妣辛、妣戊、中妣。

6.先母

如母庚、母丙、母壬、母辛、小母、中母。

7.先婦

如婦好、婦鼠。

(二)自然神

自然神是被神化了的自然物。劉青(2008)將自然神具體分爲如下幾類:太陽神、月神、星辰諸神、四方神、土神(即社神)、山水神、石神、動物神、植物神、血神。

(三)帝及其臣屬

帝、帝臣(合14223)、帝使風(合14226)、帝雲(合14227)、上子(泛指天上的神靈,如合14257)、帝五臣(合30391)等。

二、甲骨文鬼神名詞構詞特點

(一)詞與短語的討論

1.甲骨文有無複音詞

關於甲骨文有無複音詞(這裏指合成詞),語法學界有不同的看法。郭錫良(1997)認爲,甲骨文時代的語言可以說還是一種單音節語,只有單音節的詞,殷商時代語言的詞彙系統本質上是單音節的,少數複音結構應該是短語而不是詞,例如甲子、乙丑,都還是短語,而不宜看作複音詞。

另一種意見則認爲甲骨文中已經有複音詞。唐鈺明(2002)認爲“甲骨文的詞彙已出現複音化的萌芽”,但只產生了複音名詞,其中大部分是人名和地名,官名、時間和神名佔小部分。唐鈺明(2002)還總結出甲骨文開創的漢語構詞法中三種最基本的構詞方式,即偏正式、聯合式、動賓式。唐元發(2007)也做了相關的探討,認爲這些用作專有名稱的複音語言形式,“有特定的所指意義,表示具體的人或事物的名稱”,“與普通的單音節名詞在意義特徵和句法功能上沒有什麼不同,因而也都是詞”。

筆者贊同後一種看法,就指稱鬼神的形式來看,其中大部分雙音節形式應看作詞而不是短語,如大甲、小乙,少部分雙音節和所有多音節形式,從構詞和意義上來看,應把它們看作短語,如父庚、兄丁、高祖河、高祖王亥、高妣庚、多高妣等。

這裏我們參考程湘清(2003)區別詞和短語的方法,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判斷:

(1)從語法結構上看,兩個音節結合緊密,不能拆開或隨意展的是詞。如上甲、小甲、大甲、羌甲、大丁、盤庚、王亥、雍己、仲丁、孝己、南庚等。

(2)從詞彙意義上看,凡結構上結合緊密、意義上共同代表一個概念的是詞;結構上結合鬆散、意義上表示兩個概念的則是短語。如高祖河、後祖乙、小妣己、三妣庚,它們除了表示河、祖乙等鬼神名外,還表示各自的身份或位次,因此是短語。

(3)從出現頻率上看,詞的出現頻率一般要高於短語。如“祖乙”、“妣辛”、“父庚”、“母辛”、“兄丁”、“子庚”,雖然都爲“親屬稱謂+天干”形式,如果按字面意義劃分,應該都爲短語,因爲它們既表示輩分,又用天干(祭祀某位祖先而選定的日子)來指稱。但從使用頻率來看,“祖乙”、“妣辛”明顯要高於其他形式,因此其詞化程度也更高。雖然“父庚”、“母辛”、“兄丁”、“子庚”等形式還不能完全看作詞,但考慮到“親屬稱謂+天干”形式具有較強的穩定性,其結構較緊湊,且卜辭使用頻率也較高,因此本文將其看作複音詞來討論。

根據以上標準,我們可以知道甲骨文鬼神名詞已經具備複音詞形式,並且都爲雙音節,甲骨文鬼神名詞還沒有出現三個或三個以上音節的複音詞。

2.合文、同素逆序與複音詞的關係

(1)合文。

合文,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漢字合併爲一個漢字方塊單元來書寫。卜辭常見的合文有“上甲、報乙、報丙、報丁”等。可以看作合文的一個前提是,合併的兩個或幾個字在同時代必須有不合文的例子。雖然“上甲、報乙、報丙、報丁”卜辭始終以合文的形式出現,但“上”、“匚”、“甲”、“乙”、“丙”、“丁”在甲骨文中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字了。如:

(1)丙申卜:三匚二示?(合32392)

“三匚”就是報乙、報丙、報丁。

“上甲”在卜辭中最早寫作,裏面的“十”即古甲字,與“田”有別(“田”字中間的“十”與四旁相接,而字與四旁不接或直筆不接)。後來,爲了區別於“田”字,加一短橫或一撇於上,寫作;也有加一豎筆於右側,寫作;或加“”字,寫作。據陳夢家(1988:406)統計,不同時期的“上甲”字形見下:

報乙、報丙、報丁卜辭寫作、叵,沒有變化(“□”或以爲正面所見盛主之器,“匚”爲側面所見盛主之器)。

根據上甲的諸多書寫形式,我們似可作如下推斷:最早的字形,聯繫報乙、報丙、報丁的合文,我們也可以把它稱爲報甲,只是後來爲了與“田”相區別,才有等字形。那麼,“”、“”則應爲“上”和“報甲”的合文,全稱應爲“上報甲”。如果這樣,“”、“”就是三個字的合文了。

其他的合文還有:

,“小乙”的合文;,“小丁”的合文;,“妣庚”的合文。三者合文可見《合》27330。

,祖甲的合文,如《合》27334。

,“報二示”的合文,如:

(2)貞:勿自上甲[三]?(合1161)

,“父庚庸”的合文,如:

(3)惠父庚庸奏,王永?

惠祖丁庸奏?(合27310)

例(3)前條卜辭的“父庚庸”,甲骨文就作。“庸”的上部分因與“父庚”的“庚”相同而合寫。“庸”爲大鐘的意思。

雖然大多數合文都爲複音詞,但兩者屬於不同的概念範疇。合文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漢字合併爲一個漢字,意義不變,它屬於文字現象。而複音詞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音節構成,屬於詞的層面,是語言現象。

上甲、報乙、報丙、報丁是研究者根據其字形以及殷王的世系,用現在的語言來命名的。像、叵,如果這幾個字在當時並不表示兩個字的結合,那麼它們就不是合文。但由於可以從甲骨文中找到單用的“上”、“匚”、“乙”、“丙”、“丁”,據此我們可以斷定、叵爲合文。至於,由於“□”無法找到單用的例子,是否爲合文,只能存疑。而“祖甲、妣庚”等,因爲可以明確“祖”、“妣”、“甲”、“庚”各爲一個字,並且有分書的共時形式,它們共同書寫於一個漢字方塊內,則爲合文無疑。以上所舉合文形式,都爲複音詞。但“報二示”的合文以及“父庚庸”中“庚”與“庸”的合文,則與複音詞無關,這純粹是書寫問題。

(2)同素逆序。

同素逆序,即兩個字書寫時順序顛倒,如“妣庚”寫作“庚妣”(合22136),“祖庚”又作“庚祖”(合12980)。此外還有辛母(合1784)、己妣(合22213)、戊大(合32165)、示丁(合22289)等。

同素逆序現象不僅表現在複音詞中,在短語中也有反映。如“多后”作“后多”(合27042反),“多子”作“子多”(合27643),“高祖夔”作“夔高祖”(合30399)。

同素逆序是構詞法問題,但甲骨文中的“同素逆序”與書寫有很大關係。在諸多構詞法中,除聯合式有兩個字順序不固定的現象外,其他構詞法很少有這種情況。以上同素逆序詞基本屬於偏正式。雖然古漢語中有正偏式結構,如“中心”,但這種結構的定型要到《詩經》時代了。此外,從卜辭的書寫來看,寫作“庚妣”和“妣庚”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因此,甲骨文的同素逆序現象還只是一種萌芽形式,與書寫有很大關係,是甲骨文文字系統不穩定的表現之一。

(二)單音詞

單音節鬼神名詞見於人鬼及自然神中,如夔、季、唐、咸、、娥、河、嶽、雲、風、東、西等,此外還有天神“帝”。單音節的人鬼名詞,一般都是地位比較高並且離後世較遠的祖先。人鬼名詞中還有一類單稱天干或單稱祖、妣、父、母等親屬稱謂的單音詞。單稱天干的如:

(4)貞:勿于乙?(合7311)

(5)丙寅卜,賓貞:翌丁卯于丁?(合339)

董作賓先生(1936:125)認爲“殷人常有對最切近之人,僅舉忌日,不加稱謂者”,並舉上引《合》339爲例,“載祭丁之辭十三,皆但稱丁,不加祖或父之稱謂。同版有祖乙之祀,若祖乙爲小乙,則此丁即父丁,武丁了。此版皆武丁時舊史,或系祖庚時之卜辭”。董說可從。

單稱祖、妣、父、母等親屬稱謂的,如:

(6)丁丑[卜],□貞:告[于]妣?(合2513)

(7)惠母歲先?(合2596)

有些卜辭中的單音節鬼神名詞具有明顯的省略意味,如:

(8)貞:告于祖乙?七月。

勿告于祖?(合938正)

下條卜辭的“祖”顯然是“祖乙”的省略,這與純粹的單音詞不同,應該看作複音詞的省略形式。

(三)複音詞

1.構詞方式

甲骨文鬼神名詞複音詞的構詞方式基本爲偏正式,其次還有附加式。偏正式具體有如下幾種表現形式:

(1)X+天干。

X爲親屬稱謂或表身份的名詞,如祖辛、妣辛、父庚、母庚、兄丁、子庚、婦好、王亥。

X爲具有區別作用或修飾限制作用的形容詞或名詞,如大甲、小甲、小乙、下乙。

(2)X+示。

X多爲形容詞,如元示、大示、小示、黃示。

(3)私名+官職名。

如黃奭、黃尹、伊尹。

(4)帝+天干。

“帝”是一種尊稱,由“帝”的至上神意義引申出來。卜辭稱“帝”的都是已經去世了的商王,如帝甲、帝丁。

其他神名,如出日、入日、東母、西母、中子、長子等,也屬於偏正式。

附加式爲“+親屬稱謂”,如妣(合03167正)、祖(合04421)。“”後來寫作“有”,爲詞綴,起臨時加足音節的作用。

2.複音詞中的合用現象

我們在單音詞部分已經提到,單稱天干或親屬稱謂的詞,有些應該看作複音詞的省略。此外還有一種省略,即合用,指兩個相臨的詞,由於有一個共同的語素,爲了節省篇幅和人力,這個語素只書寫一次。

這種形式的省略,或者合用同一親屬稱謂,如“父庚辛”(合2159、合7862),或者合用同一尊稱,如“帝甲丁”(合27438),或者合用同一天干,如“母妣甲”(合22775)等。

短語中也有這種合用,如“高妣己妣庚”(合279),“妣己、妣庚”合用表地位的“高”。此外,還有鬼神名詞與時間名詞共用一字的,如:

(1)癸卯貞:酒升歲于大甲辰五牢?茲用。(屯南2953)

(2)乙亥卜:又十牢十伐大甲申?(合32201)

“大甲辰”即“大甲甲辰”,“大甲申”即“大甲甲申”。

三、結語

根據以上對甲骨文鬼神名詞構詞和書寫特點的考察,可以得出以下結論:甲骨文時期已經出現了複音詞,其中的鬼神名詞以偏正式爲主,同時還出現了前加“(有)”的附加式;甲骨文鬼神名詞書寫上的一些特點,如合文、同素逆序、合用等,反映了甲骨文時期文字系統的不穩定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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