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重印说明
自本书第四版出版以来,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又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
在所得税法领域,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
在货物与劳务税法领域,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大幅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在财产税法领域,2010年5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试点。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修订《资源税暂行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推广资源税改革。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车船税制度。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市、重庆市从2011年1月28日起开展房产税改革试点。
在税收征管法领域,2009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修订了《发票管理办法》。2011年1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了充分体现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最近几年所发生的最新变化,此次重印我们对本书的第二、三、六、九、十、十一、十二等章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刘剑文
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