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空间与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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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语言观念的修辞论转向与修辞语言观

在西方传统中,修辞学被视作与逻辑学、语法学并列的语言学的三大分支学科之一。20世纪的“语言学转向”和“修辞学复兴”,使修辞学与诗学的关系被重新看待,也使修辞学与逻辑学的关系被重新审视。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哲学家最初主要是从“逻辑”和“语法”角度来看待语言的。海德格尔曾明确说:形而上学很早就以“西方的‘逻辑’和‘语法’的形式控制了对语言的解释。我们只是在今日才开始觉察到在这一事件中所遮蔽的东西”[22]。在古希腊,没有语言这个词,语言被称为“逻各斯”(logos)。“逻各斯”的两个最基本义项是“言说”和“理性、逻辑”。逻各斯中心主义也因此被德里达解释为“语音中心主义”和“理性或逻辑中心主义”。西方传统语言观因此也是一种“语音中心”语言观和“理性或逻辑中心”语言观。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传统修辞学和诗学研究,也正是在这种逻辑语言观的视野中展开的。修辞术被亚里士多德视为“辩证”的对应体,视为一种“说服功能”和“逻辑技巧”,诗则被视作出于理性求知和审美目的的模仿,二者无论在形式还是在功能上都被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属于修辞学和诗学的研究对象。但20世纪“语言学转向”以来,西方哲学出现了一种反逻辑语言观的潮流,人们越来越强调潜藏在语言背后的、那种反逻辑的更深刻、更本真的东西。这种反逻辑语言观的表现之一就是用“隐喻”或“修辞”来解释语言的本质,认为一切语言都是修辞性的,而修辞并不是一种与“逻辑”和“语法”相一致的现象,它是对逻辑和语法的偏离和破坏,是一种艺术手段,是一种文学或诗性特质。反逻辑语言观的转向,因此既是一种修辞论语言观转向,也是一种诗化、审美化语言观转向。

这种诗化、审美的修辞语言观转向实际上是分两步完成的。因为确切说来,这种反逻辑的、从修辞角度解释语言本质的诗化审美化语言观,在18世纪维柯的语言学研究、19世纪尼采的修辞学研究中就已经表现出来了,但只是到了20世纪初有了更适宜的现实土壤,它才以更为明确的哲学思潮形式出现了(这可看作修辞论转向的第一步),尤其是到了20世纪60年代后结构主义产生以后,一种后现代的修辞语言观才作为一种更为普泛的潮流伴随着解构思潮迅速蔓延开来了(这可看作修辞论转向的第二步)。但那种后现代的修辞语言观,实际上仍然是以维柯,尤其是以尼采的修辞语言观为源头。按照尼采的观点,“语言是修辞”,那种可以直接指涉事物的、非修辞性的“自然”语言是根本不存在的;“转义”构成语言最真实的本质,那种能够表达其“本义”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语言的发生不是受逻辑和语法所控制的,语言“是一种自由生发的艺术创造物”,是一种无意识艺术手段的结果。语言的意图只是传达一种意见(doxa),而不是真理性的知识(episteme)。尼采在《古修辞学描述》中说:“我们察及某位作者、某本书或某种文体刻意使用言说的种种艺术手段,就称其为‘含具有修辞性的’。这通常隐含着委婉的指摘之意。我们认定它是不自然的。”但在某种文体中被认为是刻意而为的艺术手段,在语言中则是作为无意而为的艺术手段来使用的。因为清水出芙蓉般的“自然性”语言是不存在的。“语言本身全然是修辞的产物。”亚里士多德“称为修辞术的东西”,“同时即是语言的本质”。又说:“比喻(tropes),这非字面的指意活动,被看作是修辞最具有巧艺的手段。然就其意义而论,一切词语本身就都是比喻。”在尼采看来,举隅、隐喻、换喻都是比喻的形式。“比喻不仅仅为偶然地添附到词语上去,而是形成了词语几乎全部固有的特性。”“就如指称真实的词语和比喻之间几乎没有区别一样,在直截了当的言语和施用修辞手段之间也没有什么界线。通常称为语言的,其实都是比喻表达法。语言由个别艺术家创制出来,但由群众集体的趣味作出抉择,这一事实规定着语言。”[23]尼采的修辞学,还把“转义”看成一切比喻的原型,把“理解”视作一系列“逆转和替代的游戏”,亦即用一种东西来代替另一种东西。而整个“逆转和替代的过程”又被尼采“设想为语言学活动”。这样“理解”也就是用一个词代替另一个词,我们永远不可能抓住“本义”和“事物的本质”。[24]在尼采看来,“事物的绝对本质截然不可体知”,事件、事物并不就是产生概念属性的本体,只是一种“语象存在”而已。

尼采的修辞语言观深刻地影响了德里达、德曼、福柯等人的后现代修辞语言观。在人们的心目中,哲学话语与文学话语不同,哲学是以一种自然语言与一个真实的世界直接打交道的,它因此更具有真理性。而德里达的《白色的神话:哲学文本中的隐喻》则告诉人们,所有的概念都在隐喻中运作并总是拥有一个隐喻性质的起源和隐喻的功效。不仅日常语言中储存着大量的已经死去的隐喻,哲学语言也为隐喻所环绕。哲学文本与文学文本都根植于隐喻与修辞之中,隐喻并非哲学文本中偶然使用的语言现象,隐喻似乎“卷入了哲学话语的全部用法,它绝不亚于哲学话语中那种所谓的‘自然语言’的使用”[25]。“隐喻经常在内部携带着它的死亡。而隐喻之死,也就是哲学之死。”[26]那种认为可以不使用任何隐喻,不使用任何形象,而能够直接表达出某种真实的、根本的、核心的思想的看法,不过是哲学的一个“梦想”。德里达进一步指出,假如我们回溯《诗学》中提出的每一个术语的定义,我们会辨认出这里面每一个形象的标志,每一种空间变换的运动,亦即可以辨认出每一种隐喻。而各种各样的隐喻往往都是含混不清的。如果语言在起源处就是隐喻的、不清晰的,那么就不仅哲学概念为隐喻所左右,所有用语言文字写成的文本都是隐喻性的。既然隐喻性存在于任何一种言语活动、任何一种写作实践之中,那么,我们也就不能指望任何一种知识或语言是能够真正做到清晰的,当然也是不能指望哲学话语是能够给人以真理性的知识的。

受到德里达直接影响并从尼采那里吸取营养的解构主义大师保罗·德曼,更是把解构的矛头直接指向以“逻辑”和“语法”来解释语言的“逻辑语言观”,而把“修辞性”“文学性”看成语言的本质特点。德曼指出,长时间以来,修辞被视为语法现象,语法、修辞与逻辑的关系被视为一种相互支持的共生关系。直到今天结构主义者及其门徒的符号学和文学分析仍然是在这一思路上的。而在德曼看来,相对来说,“语法和逻辑之间具有不能颠覆、得到支持的二元关系”,“语法”是为“逻辑”服务的,而“修辞”则是对“逻辑”和“语法”的破坏和“偏离”。用德曼的话说:“修辞学从根本上中止了逻辑学,展现出了指涉性变异之令人目眩的可能性。而且,虽则它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更为远离了普通用法,而我却会毫不犹豫地把语言修辞学的修辞潜在性,同文学自身等同起来。”并且声称,他“能找出许多把文学等同于修辞格的先例”[27]。把“文学等同于修辞格的先例”或许并不难找,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德曼坚持一切语言也都具有“修辞性”,并且认为修辞、“比喻并不是一种派生的、边缘的和变异的语言形式,而是最突出的语言学范式本身。比喻的结构并不是其他诸多语言模式中的一种,而是它使语言具有如此的特征”[28]。一切语言和写作都离不开修辞,“隐喻、转义和比喻”是无法从语言中清除出去的,“一切包括史篡学和文学分析在内的语言的推演性运用”,都不能不受它的干扰。[29]哲学话语虽然可以在形式上与科学、神话、诗歌话语区分开,但它在根基上是无法与隐喻性、修辞性的话语划清界限的。对清晰的逻辑和语法构成破坏和解构的修辞性、隐喻性是存在于一切文本内部的。福柯的哲学观、话语观虽然与德里达、德曼的哲学语言观有较大差异,但在强调语言的修辞性上,则是具有相通之处的。福柯也认为,一切语言都是词语的“误用”,都有一个“比喻空间”,所谓“知识型”正是由一个时代的“主导性比喻”决定的。福柯把“知识”与“修辞”联系起来的做法,使他被视为后现代的“修辞认知学”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