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数据发展水平评估蓝皮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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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情况分析

(一)综合分析

总体发展水平较高,区域发展水平有待提升。从总体角度看,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水平较高,指数达到34.17,高于全国平均指数25.26,在全国排名第7。从东部地区来看,福建省排名第7,总体指数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36.41,处于东部地区偏下水平。福建省大数据发展环境建设水平较高,其指数为11.82,位列全国及东部地区第4,且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10.52。福建省在大数据产业应用方面发展较为一致,其中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为10.20,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为12.15,在全国排名均为第8,但二者在东部地区的排名较为落后,分别位居第7和第6,且均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指数见表10-1,福建省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见表10-2,福建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见表10-3,福建省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见表10-4。

表10-1 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指数

表10-2 福建省大数据基础环境指数

表10-3 福建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

表10-4 福建省大数据行业应用指数

基础环境指数中,福建省组织建设指数40.66,政策环境指数51.92,基础设施就绪度指数32.67,集聚示范指数43.54,智力保障指数28.18。

产业发展指数中,福建省产业规模指数30.48,企业数量指数15.84,创新能力指数15.09,数据资源指数40.61。

行业应用指数中,福建省的政务应用指数39.47,工业应用指数56.56,重点行业应用指数24.98,民生应用指数40.96。

(二)优势与亮点

1.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依托建设“数字福建”的前瞻决策,福建省近年来密集出台多项政策,注重顶层设计与系统工程相结合,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福建省的发展环境指数为11.82,在东部地区及全国均排名第4,且优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10.52,处于领先水平。其中,组织建设指数为40.66,在全国及东部地区均排名第4,且高于全国及东部地区平均。2001年年初,福建省政府成立“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习近平同志亲任组长。2018年10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设置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省大数据管理局牌子。福建省集聚示范指数为43.54,位列全国及东部地区第4,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41.19。尤其是政策环境指数达到51.92,居东部地区首位,在全国排名第2,仅次于贵州。18年来,福建省加强顶层设计,规范推进信息化建设,先后制定实施4份“数字福建”五年规划、17份年度要点,并将“数字福建”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框架,统一组织实施,彰显出强大的生机活力。此外,福建省的信息基础设施就绪度指数为32.67,位列全国和东部地区第7,高于全国平均指数29.43。智力保障指数为28.18,在全国排名第16、东部地区排名第8,高于全国平均指数27.89。

2.数据资源持续整合

福建省的数据资源指数为40.61,在全国排名第5,高于全国平均指数22.66,在东部地区排名第4,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40.05。2001年,福建就开展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等具有前瞻性的规划部署。当前,福建省组建了30人规模公益性的政务数据一级开发团队,负责政务数据汇聚清洗、分类整理、脱敏脱密、质量管理和授权开放等工作,实现可开放的政务数据向社会公众集中、有序开放和规范利用。2019年1月,浪潮集团参与搭建的全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开通。平台作为全省统一开放窗口,第一批已开放了700多个数据集、1300多个服务接口,6亿多条结构化数据,涵盖21个民生领域,促进政府数据社会化增值再利用。得益于全省统一的支撑平台,福建省各类数据得到高度的整合,形成统一的政务数据环境,为各类应用和服务的有效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初步建成了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该平台上半年累计访问量达135多万次,数据集下载8921次。

3.数据应用成效凸显

福建省在大数据行业应用方面,其行业应用指数为12.15,在全国排名第8,高于全国平均指数10.31。其中,政务应用指数为39.47,在全国排名第8,高于全国平均指数29.39,在东部地区排名第6,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39.18。福建省在民生应用方面发展水平较高,民生应用指数达到40.96,位列全国及东部地区第2,仅次于浙江。关于大数据的政务应用、民生应用,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便捷高效的政务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以及税收、就业、医疗、文化、社保等专业性应用系统,各地涌现出“数字武夷”“数字鼓楼”等生产生活信息化平台。在工业应用方面,其指数为56.56,位列全国及东部地区第7,高于全国平均指数46.37和东部地区平均指数54.79。2018年5月,福建省在全国建成首个省级生态环境大数据云平台并投入使用,对736家企业、984个点位实施自动预警和在线监控。福建省着力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数字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7,信息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三)问题与不足

1.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不高

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由产业规模、企业数量、创新能力和数据资源4个分指数组成。从整体来看,福建省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为10.20,高于全国平均指数7.00,位列全国第8,但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13.31,在东部地区排名靠后,位列第7。具体到各项分指数:产业规模指数为30.48,位列全国第8和东部地区第7,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39.67;企业数量指数为15.84,位列全国第8和东部地区第6,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32.83;创新能力指数为15.09,在全国排名第13,高于全国平均指数13.96,但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20.52,排名第8。各项数据表明,福建省在大数据产业总体规模、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领域大数据相关企业,以及大数据相关双创基地建设等方面,在东部地区发展较为落后,仍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

2.重点行业应用水平亟待提升

福建省的重点行业应用指数为24.98,在全国排名第14,低于全国平均指数25.71,在东部地区排名第7,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指数36.32。福建省在该项指标体系中的数据和排名表明,其在金融、商贸等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方面水平较低。已有的相关经验包括:在大数据相关的金融服务领域,福建农行推出互联网小额农户贷款产品“快农贷”,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科学设计信贷授信模型,实现农户贷款规模化、标准化、自动化。建行福建省分行在全国首批开展“小微快贷”试点,通过金融资产、押品、信用状况、业务办理及外部数据等信息的全面采集和分析,实现对优质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在线申请、实时审批、快捷自助。总体来说,虽然福建省在大数据应用相关的政务应用、工业应用和民生应用发展领域处于全国及东部地区领先水平,也取得了长效经验,但其重点行业应用水平仍亟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