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诗言志”与“季札观乐”
《诗经》《尚书》《国语》《左传》等上古文献中包含着丰富的文学观念。其中《诗经》中有较多关于诗歌抒情言志功能的叙述。如《魏风·园有桃》:“心之忧矣,我歌且谣。”(5)《小雅·四月》:“君子作歌,维以告哀。”(6)《小雅·白华》:“啸歌伤怀,念彼硕人。”(7)《诗经》中的这些作品,不但以诗歌来抒写自己的情感以及对人生、社会的态度,而且还直接叙述了诗歌的功能与作用。其中既有一己或忧或喜的情感,也有对社会的感触。同时,还有对诗歌风格自身的描述和赞叹。如《大雅·崧高》:“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8)再如《大雅·烝民》:“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仲山甫永怀,以慰其心。”(9)
被朱自清称为中国诗论“开山的纲领”(10)的“诗言志”,则见载于《今文尚书·尧典》: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11)
一般认为,《尧典》是由周代史官根据传闻编著,且经春秋战国时人的补订而成。古代诗乐相联,舜命夔以诗乐教其子,以养其良好的性情。该书简明地述及了诗歌乐曲的特征,从舜的叙述来看,“诗”最为重要,乃诗歌乐曲的根本,具有言志的功能。而“歌”“声”“律”则是诗的徐徐咏唱,或调和歌声。何谓“志”?朱自清先生指出,“志”已经指“怀抱”了。(12)孔颖达训释《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的“六志”时云:“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13)孔颖达的疏解在先秦作品中也得到了印证,庄忌《哀时命》中说:“志憾恨而不逞兮,杼中情而属诗。”(14)可见,“志”与“情”具有互文的作用,“缘情”与“言志”具有一体的性质。从《尧典》虞舜所言来看,诗乐是一体的,“永言”“依永”之声律,也具有一己的特征,带有明显的“情”的烙印。这在《诗经》尤其是《国风》中也得到了印证。诚如朱熹所说:“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者也。”(15)除《尧典》之外,先秦文献中还有一些类似的记载,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文子告叔向说“诗以言志”(16),《庄子·天下》篇亦云“诗以道志”(17),等等。
随着诗歌数量的增多,诗歌所言之志也具有了丰富的内容。这样,原本体现一己之志的诗,亦可以为他人所利用,借诗以明志。引他人之诗以明志的方法,使得诗歌增加了更多的社会功能,乃至于成为诸侯国贵族、卿大夫之间交际的工具。赋诗交流,成了身份的象征、喻志的手段。《国语》《左传》等文献中屡有这样的记载,《汉书·艺文志》则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喻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18)诗歌的这一功能虽然其后有所弱化,但称《诗》、引《诗》以喻志说理,还是被广泛地沿用了。如宋明理学家论说天道人性,也往往引《诗》以言,一句“於穆不已”成了理学家们讨论生生不息之意的经典表述。这一方面与《诗经》被列为儒家经典有关,同时也因为诗歌在中国文化中占据特殊的地位。其实,这也是“诗言志”在非诗领域的延展,经典诗歌为言说者提供了明志、喻志的方便途径。这里面临着一个现实的问题:诗歌的作者与情境都不同,且引述者往往仅摘取片段,借诗喻志往往与原作悖离甚远。春秋时期人们并不讳言这样的差异。如《左传·襄公二十八年》中,卢蒲癸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19)《左传》等文献中亦屡有这样的记载。尽管如此,这种引诗喻志的传统扩大了诗歌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提高了诗歌这一文学样式的地位。同时,也深化了人们对诗歌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作为“诗言志”的一种别样表现,是《诗经》对中国文化史产生影响的独特方式之一,应得到文学思想史的适当关注。
诗歌是作者言志的方法,接受者则可以通过诗歌了解作者的情感和意愿,为政者可以借诗了解民情。这样,诗歌原本的抒情言志功能,成了为政者了解民情,以便治政的有效手段。据《礼制·王制》记载:“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20)《汉书·艺文志》云:“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21)而据《左传·襄公十四年》记载,这种持木铎采诗的传统远古即已形成:
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暱以相辅佐也……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史为书,瞽为诗,工诵箴谏,大夫规诲,士传言,庶人谤,商旅于市,百工献艺。故《夏书》曰:“道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22)
“史为书,瞽为诗”,“诗”与“书”并提,目的都在于“补察其政”。采辑与编著诗歌的目的不在于文学,而在于有助于治世。这对于提升诗歌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产生了一定的作用。关于借诗歌以见民风在历史文献中得到了印证,《左传》中季札观乐的记载可见其梗概。季札在观乐时做出的诸多评说,对儒家文艺思想具有一定的先导之功。
据《左传》记载,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吴公子季札奉吴王“通嗣君”之命,历聘中原诸国。季札在鲁国观乐时充分论及了诗乐的中和之美,如他称《周南》《召南》“勤而不怨”,《邶》《庸》《卫》“忧而不困”,《豳》“乐而不淫”,《魏》“大而婉,险而易行”,《小雅》“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大雅》“曲而有直体”。对《颂》的评价更为全面具体,其中既有关于情感表达的“度”的含义,如“忧而不困”,“乐而不淫”,“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等;亦有艺术手法的适中,如“曲而有直体”等;更多的则是态度、性情的中节和美,如“直而不倨,曲而不屈”等等(23)。这对孔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孜求中和的审美理想和“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具有显著的影响。
季札在观乐时已论及了诗乐的知政功能。如观二《南》时曰:“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观《邶》《鄘》《卫》时曰:“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观《王》时曰:“其周之东乎?”观《郑》曰:“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观《齐》曰:“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观《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观《魏》曰:“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观《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观《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观《小雅》曰:“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观《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24)可见,季札的文艺观是致用的文艺观。通过诗乐以见政德厚薄、风俗兴衰,这是季札观乐的主要目的。诚如刘勰所云:“师旷觇风于盛衰,季札鉴微于兴废,精之至也。”(25)同时,儒家诗学尤重诗歌的社会功能,孔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其中的“观”,郑玄解释为“观风俗之盛衰”,朱熹释之为“考见得失。”(26)季札观乐而知政,实开孔子诗可以观的先河。
季札观乐,对后人论《诗经》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如《毛诗序》所谓:“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大、小,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27)这与季札观乐时所发出的关乎兴废的认识是一致的。《毛诗序》云:“《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28)这显然是从季札闻《周南》《召南》所叹“美哉!始基之矣”(29)而来。而《毛诗·江有汜》的序文云:“《江有汜》,美媵也。勤而无怨,嫡能悔过也。”(30)显然是从季札闻《二南》而叹“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31)得到启示。同样,《毛诗·淇奥》序文云:“《淇奥》,美武公之德也。有文章,又能听其规谏,以礼自防,故能入相于周,美而作是诗也。”(32)也是得季札所谓“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33)之意而发。可见,季札观乐堪称后世《诗》学的滥觞,影响了中国古代诗学的发展史。虽然孔子是儒家的至圣先师,但是儒家的文艺思想因子在季札观乐中得到了显现,季札在儒家文艺思想史上的作用理应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