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分离运动的解释机制:结构与能动相结合的视角
已有文献对分离运动的产生机制做出了一定的回答,然而,这种回答基本上是从割裂的角度展开的。一项持续时间较长的政治社会运动应该不是某一个时间节点的突然的和偶然的产物,而应该是延续性的和必然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说,本书所要讨论的分离运动的发生机制应该是结构与能动相结合的产物,也就是互动论、过程论的机制。
一 对外部因素的排除
国际政治对于分离产生不是必要条件,或者说,外部干预是分离运动发展壮大抑或是销声匿迹的重要原因,外国干涉更多的是族群发展趋向的变量,而很难被看成分离发生的变量,探讨分离运动的发生学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内部发展的问题上来。霍洛维茨就认为,分离主义运动是否出现取决于国内政治,取决于国内群体与区域的关系。然而,分离运动能否实现它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际政治,取决于超越国家的利益和力量的平衡。[74]
究竟外国干涉以何种方式进行、干涉到何种程度、干涉选择的时间节点以及存在分离倾向的国家与不存在分离倾向的国家谁更倾向于干涉是存有争议的,要视具体案例而定。同时,只要他国想借族群或利益支持分离主义势力以削弱该国的话,总是能够找到合适的理由与动机。可以明确的是,由于分离运动会改变一国的政治态势与区域甚至是全球政治格局,因而容易引起外国的干涉,干涉的程度、方式等对分离运动的走向会产生较大影响。外部干预对分离运动的成功可能是必需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这一假设。对15个分离的正反案例进行定性比较分析后发现,存在两条平行的分离主义实现的路径组合。一是同时具备非民主政体、经济不发达、外部干预、国家统一时间短四个条件,二是同时具备非民主政体、经济不发达、外部干预、分离组织的暴力化四个条件。[75]不管是哪条路径,外部干预都是分离成功的必要条件。
然而,国际社会对待分离的主流态度是不欢迎的,[76]但这并不表示他国不会干涉以及采取何种方式在何时干涉。一国是否是民主政体、[77]是否存在分离运动、[78]是否与他国分离群体有关联[79]等因素都制约着该国的干涉可能、时机与方式。伍德认为,外部介入的程度因情况而异。首先,它受到政治体制的渗透能力的影响。在高度发达的自治国家,中央政府可能有能力将分离主义分子与外国接触隔离开来,如果中央政府不能阻止外国对分离主义者的援助,它就会被迫寻求外部支持。其次,区域或全球的国际系统因素通常会影响到外部干涉的程度。如果分离发生在超级大国势力范围内的话,那么后者就很有可能会干预。如果有必要,它会确保结果是其想要的。如果分离斗争发生在中立区域,并没有超级大国的战略利益,那么,就有可能只有最低限度的外部干涉,或者主要的地区行动者会决定其结果(印度和孟加拉国)。另一种可能性是,分离企图发生在超级大国竞争的国家,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陷入有着过度外部干预的“代理人战争”(war by proxy),包括派遣外国部队和武器(厄立特里亚)。[80]
因此,本书将不考虑由于外部介入而导致的分离运动,只关注引发分离冲突的国内政治安排与精英行为。
二 替代性解释机制
互动论与过程论的理论预设在政治结构关系与不同主体互动两个方面提出了理论建构的努力。结构理论能够在错综复杂的政治格局中发现政治结构的关系是如何影响到政治主体利益的解决的,尤其是政治主体能够在既定的政治结构中寻找到政治机会。能动理论考察的是在既定政治框架内的精英行为,“在还原历史情境的过程中,探索政治精英的政治行为和策略及其与大众的政治互动所导致的政治结果”[81]。在既定政治框架内,群体差异与不满是现有政治关系所塑造的,但群体差异与不满不能自动产生分离运动,唯有经由政治精英的策略动员特定群体才能得以推进。当然,精英采取何种行为与策略不是任意的,一定是受到既有政治体系的约束与限制的,类似于地理、经济和政治制度等环境因素会解释为什么一些群体的领导人在既定的政客—领土(politico-territorial)的解决方案中选择分离而不是呼吁或忠诚。[82]
结构理论与能动理论各有优劣,在解释具体案例时有着不同的解释力。任何一项政治议题的考察都离不开对既有政治体系的考察,这就是结构理论有如此强的解释力的原因。然而,对于分离运动这样的政治社会运动而言,如果不考察精英行为是难以解释的,毕竟,分离运动的组织、动员、持续都离不开精英的行为与策略。关键的问题不是反叛者是冷酷的算计的物质主义者或者是为了某个事业的热血的理想主义者,而是什么样的因果机制导致了有着错综复杂动机的行动者沿着冲突的路径前进。[83]因此,政治机会结构必须考虑到行动者才能够建立一个平衡的、动态的理论。[8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以分离运动为代表的族群冲突的研究要倡导和迈向互动论。[85]不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所认为的行动 者是一个低度社会化(undersocialized)和社会规范理论所认为的行动者是一个过度社会化(oversocialized)的产物,[86]本书认为,处于一定社会结构中的行动者是一个社会化的产物,行动者的角色、功能受到了结构性的制约,制度结构约束了行动者的意识和选择。然而,行动者有其自主性,社会结构不仅是行动者的约束,也是行动者进一步行动的空间,行动者的选择呈现出一种结构化偶然性(structured contingency)[87]的状态,在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出现时会不失时机地选择最有效的策略。
按照唐世平的研究,互动论有四个主要的推动力,情感(emotion,包括恐惧、不满、怨恨、愤怒等)、利益(interest,包括领土、主导地位、油气资源、商业机遇、进入国家机关的就业和晋升通道等)、能力(capability,包括军事能力、地形、周边亲缘族群的支持等)与机会(opportunity,包括中央政府的削弱、经济危机、外国侵略等)。[88]遵循结构与能动的双重因素,因权力、利益及权利机会难以在现有政治制度的框架内得以解决,从而产生了政治体系的危机,而这种危机对于分离族群而言,正是分离的最佳机会,此时,如果存在相关的分离活动家与政治组织强化族群动员从而有能力开展政治社会运动,分离运动的产生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本书认为,分离危机的产生是国内政治危机的缩影和后果,当分离族群与主体族群之间的权力、利益与权利机会的矛盾难以在现有政治框架内解决时,当分离族群有自己的政治能力去实施分离运动时,分离运动就会产生。国家制度安排决定分离运动的方式,通常有暴力与和平两种形式。根据制度的弥合型、断裂型与政治组织动员能力强弱,可以区分出四种族群关系(详见表2—2)。
表2—2 分离族群与主体族群相互关系的四种类型
表2—2展示了基于制度安排与分离族群政治动员能力所构建的四种类型的族群关系。事实上,这四种关系之间是存在转换关系的(具体可以参见图2—1)。横向上的变化反映的是政治组织能力的强弱,纵向上的变化反映的是政治制度安排下族际权力、利益、权利关系的制度化调适程度。这种转换关系告诉我们,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因制度化无以统合族群权力、利益、权利的政治危机,或不能正视族群政治组织化的崛起,那么,分离运动的产生是难以避免的。
精英利益在现有制度下难以得到恰当的调适,且较强的族群政治组织动员能力使得该族群倾向于分离。那么,究竟是以何种路径展开的呢?图2—2展示了这一理论框架的路径。
图2—1 政治制度安排、政治组织能力与族际关系
图2—2 分离运动的产生机制框架:结构与能动的视角
分离活动家与政治组织借助制度体系的危机宣扬内部殖民的情感,政治体系的危机通过政治组织强化族群认同,二者共同作用于政治过程中,从而产生分离运动。当一个国家的族群之间在权力获取、利益共享与权利机会三个维度同时存在矛盾,或者任意一项或两项存在矛盾时,现有政治制度呈现出断裂型的特征,无以统合这一矛盾从而酿成政治危机。与此同时,当分离族群存在分离活动家和政治组织,组织穿透的深度、广度较强,有能力开展类似公投或武装斗争等政治活动时,就有可能酿成分离运动的政治危机。具体可参见图2—3。
图2—3 自变量、中介变量与因变量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