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史研究(第16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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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士德使团(1816~1817)中方译员研究

叶霭云[1]

引言

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Amherst)使团是英国第二个正式访华的使团,旨在打破清政府对英贸易的限制和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但使团不愿行叩头礼而被嘉庆皇帝拒绝接见,最终失败而回。与1793年首次访华的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使团相比,历史学界对1816年来华的阿美士德使团的关注,主要以中英关系和礼仪之争为焦点。[2]在翻译学领域,目前只有一篇长文专题讨论使团的翻译问题,[3]其他主要讨论使团中的马礼逊(Robert Morrison)和小斯当东(George Thomas Staunton)二人。[4]本文谨以前人研究为基础,结合近年个人所见的清朝中方档案、英方使团成员的日记和回忆录、英国外交部编号F.O.1048档案、19世纪在广州出版的英语报纸以及美国商人日记手稿,聚焦于可以说是完全被忽略的中方译员——广东通事。

广东通事是一小群持有官方牌照、活跃于清代十三行的本地译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外商在广州贸易时完成报关缴税并与官府沟通。他们没有受过正式的外语训练,工作性质介于官方与半官方。在阿美士德使团启程上京之前,他们被清廷选派为中方译员。虽然中方史料记载“粤省通事未到”[5],但英文史料中记录有两名广东通事抵达北方,还有几名通事为使团返程广东疲于奔命,可惜这些记录鲜为学界提及。作为同一时代的译员,广东通事籍籍无名,与名声赫赫的英方译员形成明显的反差。倘若我们不以“自下而上”的视野来重塑阿美士德使团的历史叙事,不仅难以厘清中方译员和西方译员在使团中发挥的作用与影响,而且无法洞悉鸦片战争前中外交涉和观念碰撞的复杂性。

为此,本文尝试以微观史的研究路径,先以“证据范式”(evidential paradigm)考察通事参与使团工作的个人动机、翻译活动和产生的影响,再以“提名法”(nominative approach)梳理相关通事的生平经历和管理模式,从而对比中方和西方译员在使团中扮演的角色,进而考察翻译在历史进程中发挥的作用,以求教于方家。

一 使团中姗姗来迟的中方译员

1816年2月9日,阿美士德使团的船队从英国出发,同年7月10日抵达香港。两天后,使团收到嘉庆帝回复两广总督奏报的谕旨抄件:

英吉利国纳赆输诚,情词恭顺,自应准其入贡,其贡船由天津登岸。现已降旨谕知直隶总督那彦成,妥协办理。该抚等因恐天津等处口岸无熟悉夷情之人,饬商选派谙晓夷语夷字者二人,分送直隶浙江督抚衙门,以备翻译之用,办理甚为周妥。[6]

这则史料提供了两条重要的背景信息。首先,清政府以天朝大国自居,承袭明制的朝贡旧制,把外国使团一律视为“纳赆输诚”“情词恭顺”。而且,清政府对朝贡贸易有严格的限制,不仅整个交易过程都必须在官府管理下进行,还需要“通事、行商护送货物”,并由通事指导贡使在朝贡仪式上行礼。[7]当然,通事还要负责为中外双方在仪式上传话,但这些礼节性致辞变化不大,通常是赞颂“皇上优待远人如此深重,为此古未有之旷典”,[8]因此这种重复性的翻译工作对通事而言并不困难。然而,使团来华之时的英国已经成为海上霸主,其贸易垄断组织东印度公司早就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在华的经济利益和外交权力。使团这次到访,并不像朝贡国一样向大清表示归顺,而是谋求与皇帝直接平等对话。为此,英方不仅派出曾经参加过马戛尔尼使团,并多次为英国商馆与广东官府交涉和翻译的小斯当东出任本次使团的副使,还指派通晓汉语的马礼逊、图恩(Francis Toone)、德庇时(John Davis)、万宁(Thomas Manning)随同北上,担任中文秘书和译员。这些译员都认为能当使团翻译是光荣的,是“一件特别的工作,意图是将我们在中国的事业建立于更稳妥的基础上”。[9]

其次,清廷自从1757年实施“一口通商”政策以来,只允许西方商人在广州与一小批获粤海关任命的中国商人(即“行商”)进行贸易,因此使团将要登岸的天津和浙江自然难觅“熟悉夷情”的翻译人选。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广东就能找到合格的译员。由于中国官府一直严禁普通百姓学习外语或教外国人汉语,所谓“夷语夷字”其实只是粤人自创的一种没有语法规则、混合多种语言的中式英语,又称“广东英语”(Canton English)。无论是官方的行商、通事,还是民间的店主、画师,都是用这种“通用语言”(lingua franca)跟各国商人和船员交流。更有甚者,官府由于秉承天朝体制,不愿意直接跟外国人打交道,于是用“以商制夷”的方法,让行商和通事在获得外贸特许的同时去管理外商,为外国人员的言行举止负连带责任。

很快,广东巡抚就选定了两名通事,并在7月13日向他们“捐给盘费,由藩司赵慎畛遴委妥员,兼程分送直隶、浙江督抚衙门,以备翻绎(译)之用”。[10]英方在同一时间也记录道:

广州提出的指派两名通事作为译员的建议,也得到了皇帝的御准。这份真正让人高兴的文件,打消了我们对于使团可能得不到接见的最大担心。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耽搁,第二天就扬帆启航。[11]

英方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因为阿美士德使团的开端没有马戛尔尼使团那样顺利,其到访的正式通知很晚才到达广州,而且此前几年出现多次纠纷,让使团担心“要特使在广东上岸并从陆路到北京,或者甚至要将信件和贡礼交给两广总督而不再前进”。[12]因此,使团获得皇帝的批准后才消除了担忧。对于中方指派广东通事北上出任译员一事,使团重视的并不是通事提供的翻译服务,而是其官方身份的象征意义。

但是,广东通事却迟迟未到北方。据直隶总督在8月的奏报,使团已经到达并离开天津了,但“粤省通事未到,业经委员迎催,又发传牌于山东、江南等境内迎探,催令迅速来直”。[13]又过了一段时间,广东通事仍然未到天津,直隶总督只能命令“派员速赴前途迎探该译生行抵何处,督令兼程行走,径赴京城向礼部衙门投收,毋庸绕道前赴天津,以免稽迟”。[14]然而在后来的中方文献中,我们目前都没有发现这两名广东通事到达的记录。

但我们在多处英语史料中找到了证据。例如,小斯当东在8月29日使团被遣回后,说“我们在这里见到广东通事阿周(Achow),我记得在圆明园的宫殿里就见过他,他现在来这里给我们提供服务。他是广东官府派出的四个译员之一:他们有两个去了舟山,有两个来到这里。后者通过陆路刚刚到达,一路仓促疲累”。[15]又如,使团副使埃利斯(Henry Ellis)也在8月30日的日记中提到“阿周”,说“我们第一次是在海淀见到他,他在我们之前赶到通州,通知那儿的人我们就要到了”。[16]再如,美国商人提登(Bryant Tilden)的日记手稿里也清楚记录了总通事“老汤姆”(Old Tom)赴北京出任使团的中方译员。[17]可见,当时确实至少有两名广东通事北上了,只是“待到使团被指令离开北京,准备启程南下的时候”[18]才出现。

那为什么他们姗姗来迟?我们可以从当时的历史语境找到侧面证据。早在马戛尔尼使团访华的时候,清政府也是从广东选派译员,以下这则同年的奏折就是明证:“诚恐该国使人不晓内地言语,讲论价值不能谙悉,或有亏折之处,特调取广东澳门洋行熟手为之经理,公平交易,俾其得沾余润。”[19]奏折中的“行头”就是当时的行商头目蔡世文(即文官)和伍国钊,但他们却想方设法推卸这一翻译任务。蔡世文请求荷兰东印度公司写信给两广总督和海关监督,说蔡、伍二人需留在广州与其交易。其实,“当时文官与荷方并无贸易,荷方只是卖个人情给他,写了两封信帮他求情”[20]。但这两封信并没有帮上忙。5月15日,文官“怀着极其沉重的心情前往澳门”,说他和另外一名行商、两名通事被选派为使团做翻译,而且“他们都非常渴望避免承担这份责任”。[21]后来,英方从欧洲找到汉语译员,这样文官他们才松一口气。但两个月后,广东当局又重提旧事,下令“选派行商蔡世文、伍国钊,并晓谙夷语之通事林杰、李振等数名预备……并催赶洋行通事等人星速驰往浙省、听候说合交易”。[22]英方旋即表态,“使团不可能会去做买卖的”[23],而且行商们“向广东当局献纳了一笔不小的运动费”[24],这样广东才没有派出译员随团北上。

在翻译史研究中,“译员是有血有肉的人,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他们为什么从事翻译工作,也要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再从事翻译工作”[25]。通事在十三行出任译员,是为了在垄断贸易中获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他们不愿赴京为使团翻译,除了是因为自知没有外交翻译的能力,归根结底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乃至性命安全。其实,早在马戛尔尼使团访华之时,英方就知道“在广州当地物色翻译是不适当的”,因为“他们的外文知识只能为外国商人翻译一些买卖交易事情,任何关于其他事项的谈话,他们就难于应付了”。[26]而且,“尽管政府要求这些通事负责口译和笔译,却不鼓励他们学习外语;如果有通事尝试学习外语,政府官员都会皱眉,因为外语知识会导致通事串通外国人”[27]。受到这种职责范围和官府态度的影响,广东通事只能翻译买卖交易和日常生活的简单对话。另外,在十三行150多年的历史中,当中外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官府经常通过审问、拷打、囚禁及流放通事来迫使外方屈服让步。例如,就在使团来访前几年,英船“巴林号”载有鸦片而被稽延,英方要求通事向官府反映诉求。但官府认为此举不当,于是这名为英方传话的通事“受到政府官吏极其严酷的对待,颈上戴着木枷,脸上有被打的痕迹”[28]。当然,通事也是想尽办法避开这些会威胁生命安全的翻译任务。例如,英商之前要求向粤海关监督申诉贸易的不公平待遇,但“所有的通事都逃避不见他们”,最后只能找一位外国神父来担任译员。[29]

这并不意味着外国译员在十三行就不会受到这种人身安全的威胁。曾经为英方与广东官府谈判提供翻译服务的马礼逊,在1814年写过这样一封信给广州商馆特选委员会:

中文译员的工作存在着相当的人身危险。之前和中国人剧烈争论时,因为译员冒犯了广东本地的政府,他们遭到了报复。我回忆起对付洪任辉(James Flint)和刘思永神父(Roderigo de Madre de Deus)这两个事例。在这些事实面前,我不得不感到恐惧。[30]

信中提到的两名译员的遭遇一直影响着后来的外国译员和广东通事,尤其是1757年的“洪任辉事件”。这起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是,英方译员洪任辉在澳门监禁后被逐离境,帮他写状书的内地民人刘亚匾被处死刑,而且清廷颁布《防夷五事》进一步约束外国人在华活动。当时英国商馆的另一年轻译员贝文(Thomas Bevan)“被迫消极无为”,于1773年返回英国。虽然他曾一度重返广州,但1780年最终离开中国,导致英方在此后长达20年里没有自己的中文译员。[31]这也解释了为何马戛尔尼使团无法在广州的英国商馆觅得具有中文翻译能力之人,而要远赴意大利找来两名中国天主教士充当译员,[32]但其中一名译员乘船到了中国以后,还是离开了使团。这一幕幕关于外国人北上的历史教训也深深地烙在广东通事和其他十三行从业者的脑海里,让他们与外商的往来不敢逾越贸易之界,以免招来巨大的风险。而当时的外商也深谙这种风险。在谈论一名为阿美士德使团北上服务的通事时,美商提登说:“因为英国使团现在访华,他可能要留在北京,而且他可能因为翻译服务而被赏顶戴官爵,但就目前情况看更可能受到严厉拷打。”[33]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无论是马戛尔尼使团还是阿美士德使团,通事很有可能像行商一样,或向外国商馆求情,或贿赂广东官员,想尽各种方法推掉北上当译员的任务,从而保护个人利益和生命安全。因此,被选派为阿美士德使团翻译的广东通事迟迟未到达北方,想必是花了很多时间在广州周旋,只是最终无法如愿罢了。

二 广东通事在使团中的翻译工作

事情的发展往往出人意料。无法逃离北上任务的两名通事在陪同使团的四个月内并没遇到棘手之事,而留在广东的通事则在1816年底因为使团船队南下时的纠纷而受尽苦头。

早在通事抵达北京前,使团主要成员已经在北上的航程中与中方官员多番会谈,并由马礼逊负责主要的翻译工作。例如,8月1日,广惠、张五纬和寅宾三位中方官员派马车接马礼逊等人到一座大殿进行会谈,询问使团人员的数量等问题。马礼逊表示“官员们彬彬有礼,待人和气”,“因而对这次受到的接待十分满意”。[34]几天过后,官员们要求懂汉语的使团成员到他们所在的公馆,马礼逊、图恩、德庇时就去了。虽然双方谈到使团在北京将要逗留多久的时候气氛颇为紧张,但总体而言,三名译员都“感觉受到客气的接待”。[35]关于这些与使团的往来,广惠也上报朝廷,其中还说道:“广东省派来通事尚未到来,奴才已飞咨总督行催查。该国译生言语尚为明白,而天津别无通晓夷语之人,只可暂令该国译生传语。”[36]由此可见,中方官员确实秉承天子的怀柔精神,善待使团成员,在广东通事缺席的情况下,也比较满意英方译员的翻译工作。

但是,双方交流的气氛并不总是如此融洽。例如,8月15日,使团船舰未经中方同意就起航开走,广惠等官员为此心急如焚,当晚就与阿美士德特使对质,说中方“经常间接提到这些船舰仍须停泊在海边”。当大使表示他从未听到这种暗示时,广惠就大发雷霆,转向马礼逊说:“不应该责备特使,错误在于你没有忠实地传达我们的话。”但马礼逊并不是任由官府摆布欺凌的通事。他不卑不亢地回应:“如果大人这样认为的话,我就不再进行任何翻译了。”同时,阿美士德勋爵也为马礼逊撑腰,说这样对马礼逊不公正,而且这样做的话也是对他本人的冒犯。最后,广惠只好向马礼逊赔礼道歉。[37]

假设广东通事出现在这种剑拔弩张的外交谈判现场,他们不可能受到马礼逊这般的待遇。相反,他们不仅因为只能讲蹩脚的“广东英语”而无法胜任翻译工作,还会被中方官员指责开导夷人不力,甚至背负教唆乃至串通夷人的罪名。这种指责的背后有官员推诿责任的原因,也有对通事根深蒂固的疑忌。例如,早在明末清初,屈大均就把通事描述成为贡使效劳的“奸民”,是中方的“腹心祸患”[38]。又如,在1760年当荷兰商人不按时起货报税时,官府也指责行商和通事“开导不力”,且有“汉奸勾引挑唆”[39]。再如,当新上任的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William Napier)在1834年没获得中国官府的批准就擅自进入广州后,中英双方不断产生摩擦,最后升级为军事冲突,[40]广东官府把律劳卑的桀骜不驯怪罪于行商和通事,因为:

该商等与夷人交易多年,声息相通,通事买卖人等尤与夷人切近。如果译明开导,该夷目断无不遵。倘有违抗,皆系该商等办理不善,及通事人等教诱所致。定将该商等参办,通事人等立即正法。[41]

后来,一名无辜的广东通事就因律劳卑引起的风波而被官府流放边疆,死于途中。由此可见,中国当时这种蔑视译员、把译员视为“奸民”“汉奸”的观念与英国文化中对译员的尊重大相径庭。所以,被派北上的广东通事恰恰因为姗姗来迟,躲过了中英双方因礼仪之争的翻译情景给他们招致“教诱”夷人的罪名。

当通事到达北京,使团刚好被拒门外,因此他们无须参与谒见皇帝,也无须参与多番谈判,只需陪同使团返程南下,有选择性地为双方传话。而这种传话的技巧正是通事们在广州就掌握的看家本领。首先,通事会把英方关注的且不会引起中英冲突的信息通过日常对话透露出去。例如,使团被拒绝接见后两天,使团成员“从通事阿周那儿得知,遣返使团的决定被归因于我们对那些来观看我们的王公大臣们的无礼态度,他们向皇帝做了对我们不利的报告,把我们不愿意立即谒见皇帝的原因归之于一些最恶劣的动机”[42]。过了不到两天,使团就得知相关官员被处分了,因为“来自广州的通事阿周说苏楞额被降职成蓝色顶戴,皇帝对公爷也很生气,而广惠则被撤掉了盐政部门的职务,这次前往广州的差使也许是对他们的额外惩罚”[43]。其次,通事会忠实地向外商传达中方发布的且不会引起冲突的消息。例如,在阿美士德勋爵即将到达广东海域时,通事就把两广总督发来的谕告口译出来,宣布使团先行南下的五艘船已经安全到达港口。[44]再次,当通事要传达的信息会引起中外纠纷时,他们先会小心试探外商态度,然后再模糊化地处理信息。例如,当使团将要到达南昌时,正好遇上当地有一场庆典和科举考试,中方官员因此要求使团不得进入城内。在这个消息下达前的几天,通事阿周就小心翼翼地打听使团是否愿意参加庆典并行叩头礼,让人感觉“他显然是受钦差的命令前来的,但他不愿意说明”。当他知道使团不愿行叩头礼时,“阿周的话含混不清,很难断定他在多大程度上受命于钦差”。[45]有了通事这前期的试探,使团顺利借道南昌,继续南下。

中英双方对通事这种选择性的传话心照不宣,不愿意让通事在正式谈话时承担翻译任务。例如,当一名中方高级官员带着一名通事到阿美士德勋爵的船上谈话时,官员发现通事的传译无法理解,要求换上英方的德庇时充当译员。[46]又如,阿美士德勋爵刚到达广州,当地的官员就前来拜访。当时副使小斯当东等人还没到达,勋爵身边除了一名广东通事没有其他译员了,但勋爵表示“他不可以,也不愿意通过(通事)这个渠道跟中方官员展开特别会谈”[47]。因此,小斯当东认为中方派遣本地译员北上是“多余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为了监视我们,而不是帮助我们”。[48]

小斯当东所言甚是,因为广东通事确实需要监视使团成员的一举一动,确保他们在南下所到之处没有招惹麻烦。例如,马礼逊在沿途多地都看到当地官府在墙上张贴禁止当地居民与使团接触的命令,大意是说“英国使团返程将要路过此地……中外言语不通,严禁民人与之有任何交流、买卖或出售书籍,严禁对夷人围观喧哗,严禁妇女露面”[49]。因此,当使团成员要在沿路各地走动时,除了要有当地官兵跟随,还要有广东通事陪同。又如,使团医官兼博物学家阿贝尔(Clark Abel)途经南康府的时候,在通事的陪同下去研究当地的植物,还说这名“陪同使团的广东通事花了很多工夫教我它们的(本地植物的)生长模式”。[50]再如,当使团路过观音山时,译员德庇时想要参观当地一座寺庙,他便与两名“受到皇帝的命令陪同使团的通事”一同前往,而且这两名通事在寺庙里还“虔诚地向神像跪拜”。[51]其实,通事对于这种陪同工作早已驾轻就熟,因为他们每个月都有两三次需要陪同外商到广州商馆区周边游玩,而且通事必须确保外商“于日落时仍赴各口报明回馆,不准饮酒滋事,亦不得在外过夜”,如有违反,官府“定将行商通事从重究治,夷人即不准再去闲游”。[52]

虽然通事是由中国官府选派的译员,但他们的工作更多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所有这些获利是来自外商支付的佣金和服务费。因此,他们会采取一些小伎俩来博取英方的信任和好感。例如,当使团回程南下时,有一个晚上,通事阿周给勋爵带来了一条带有恭维意味的消息,说如果勋爵要写信寄去广州,他十分愿意代劳,因为他认识一个官员明天将出发去广州,可以在使团到达前把信件送到城里。使团没有意料到阿周能帮这个忙,最终也欣然接受了。[53]对于通事这种讨好外商之术,小斯当东也是一语道破:

必须承认的是,通事阿周和陪同他的丝绸贩子奇胜(Kee-tsing)都是品性很好的,但他们未来的利益过于依赖与外国人交往中赢得的好感,因此他们不太可能愿意参与有损外国人的事情。[54]

根据以上的材料,我们可以判断,广东通事的口译工作对使团的帮助有限,主要是起到通报信息、缓解矛盾和陪同监督的作用,而这一点并没有让中英双方感到意外或失望。通事最终只是操起老本行,有选择地为双方在使团被遣返南下途中传话,把双方的冲突最小化,自己也无惊无险地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相比之下,留在广东的通事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有的因为使团船队在广东惹起纠纷而受到牢狱之灾,有的在上英船传话时被扣押并被炮声吓得半死。在使团的五艘船中,“休伊特将军号”于9月12日最早抵达广东,其引起的纠纷让一名通事身陷囹圄。当时,广东当局与英方在使团船队的接待问题上意见不合,让夹在中间的行商和通事为了调解与传话而忙了一个多月。到了10月25日,广东当局拘捕为英国商馆服务的两名通事、一名买办和另外一名中国仆人,“并下令要将买办和通事再行鞭笞”,“仅仅由于行商跪在地上半小时为他们说情才免于执行”。[55]但英方深知这招苦肉计是拿来打动他们感情的“惯常方法”[56],又继续和中方对抗。等事态有所缓和,“那个买办经过35天的监禁后,于11月30日释放……他伤痕累累,证明他忍受了酷刑的极大苦楚。通事同时亦获释放”[57]。可是,我们至今无法核实通事的身份,也不知道他被释放后的去向。

使团的另外两艘船也给广东的通事带来杀身之祸。早在9月26日,就有通事将海关监督的谕令带给英方,要求“奥尔斯特号”和“利拉号”不能驶入虎门。但英方却说:“由于这份谕令不是写给委员会的,只是给通事的,主席拒绝接受它,考虑这种新的侮辱方式,委员会无论如何不能向它屈服而作答复。”[58]后来,“奥尔斯特号”还是闯入虎门海面,船上的使团医官米奥德(John M’Leod)在日记中控诉广东官府故意刁难,并对前来传话的通事肆意奚落。11月11日,一名通事跟着官员上了英船,传达使团船队必须停留在二道滩的命令。这名“大言不惭”的通事“尽管似乎人微言轻,但他很明显享受着重复说出任何能激怒英国人的话”[59]。两天后,英船抗令前行,中方便派出水师船拦截,而之前那名“喋喋不休”的通事又泛舟而来,“用趾高气扬的语气命令船只直接停泊,否则将马上被水师的排列炮打沉;他还抓住这个大好时机表达他个人对我们的轻蔑之情,并直接说我们的船长不懂礼貌”。[60]广东通事如此无礼,英方当然不会轻易饶恕,旋即切断他的船索,把他关押起来,并与中方水师激烈对抗。米奥德还详细描述了这名通事在长达几个小时的交火中吓得失魂落魄,时而“匍匐在夹板上,亲吻船长的脚”,时而“绞拧双手、喘气叹息”,还用洋泾浜英语向船长求情。[61]交火结束后,我们没有关于这名通事的信息,只知道英船获准前行,船长还获得了广东当局的盛情接待,算是让英方挽回颜面。

三 广东通事的身世之谜:以通事老汤姆和阿周为中心

广东通事的案例分析不多,因此说他们身世成谜也不为过。[62]就如上文提及的留在广东为使团船队奔波传译的通事,由于文献无证,我们无法得知其身份。尽管如此,我们可以阿美士德使团为切入点,在更广阔的历史时空领域,即19世纪前30年的广东体制背景下,讨论两名北上通事的生平与日常工作。

首先,我们从美国商人提登的日记里发现1816年其中一名被派北上的通事是老汤姆。提登1815~1834年曾五次造访广州,留下了详细的日记,里面不时出现通事老汤姆忙碌的身影。例如,提登初到广州之时,老汤姆愿意随时陪同他出行、[63]为他和中国仆役的沟通做翻译、[64]为商船办理许可证等重要文件。[65]

美商对阿美士德使团这个“当时最有趣的话题”[66]也有所记录。以下这段记录就指出老汤姆在使团到访期间已经成为十三行的总通事,并且与马礼逊交情匪浅:

我去年在日记中提到的马礼逊先生是使团译员。就算他承担这项任务没有获得其他好处,他搜集到的重要情报也足以弥补他失去的在广州传教的时间。我们之前的通事被命令到北京出任政府译员,他在广州是通事之首,跟马礼逊先生很熟。[67]

除此以外,老汤姆北上期间,指派了一名合作伙伴为美商服务,并得到美商的高度认可。1816年9月,提登写道:

我们现在的通事很聪明,也很有礼貌,总是耐心地回答我们这些番鬼(fanquie)提出的奇怪问题。他是我的老朋友老汤姆的合作伙伴。老汤姆去年为我提供了忠诚的服务,但他最近被传召上京出任译员。[68]

有趣的是,提登还说“当真正的老汤姆不在广州期间,他的搭档也是用老汤姆这个取得特别好的名字”,而且老汤姆从北京回来以后继续为提登服务,例如陪同美商到商馆区附近的花地游玩。[69]尽管老汤姆跟美商合作紧密,但提登和其他美商“从来不知道老汤姆的真实姓名”。[70]

这种多名通事共用同一英语名字在当时的十三行并不少见。例如,嘉庆年间出任总通事的鳌官(Gouqua)是谢嘉梧,他后来转型为行商,病逝之后其子谢有仁继续使用“鳌官”这一名号经营业务。这种现象不仅加大了通事个案考证的难度,还折射出通事的任命和管理模式。就老汤姆而言,笔者曾撰文推断他常用的中文名字是“蔡懋”。他在19世纪初出任通事,后来跃升为总通事,经营宽和通事馆。[71]笔者当时推断的重要依据之一,是30年代的英文报纸上清楚列明两个名字为同一人。[72]然而,我们目前在中文史料里并没有找到1816~1817年的通事名单,使团期间的英语史料里也只出现“老汤姆”这一名字,无法进行文献互证。再加上提登透露的两个通事共用同一英语名字的情况,那是否意味着北上的老汤姆并非蔡懋,而是另有其人呢?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首先,通事人选固定、在任时间长,因为他们要支付一大笔费用才能获得政府批准上任,而且申请退任的时候也要如此。根据马礼逊在1823年的说法,这笔通事支付费用高达一万元,是粤海关监督和其他官员私下收取的。[73]而且,“通事只有四到五人,他们每人都雇用一大批伙计帮他跑腿、清点货物、在商馆区料理事务、在海关给督察员解释货物什么时候运走。在所有重要事件当中,通事本人必须出席”。[74]按照这个逻辑,在使团到访这件重大事情中,北上的老汤姆应该就是这四五名获得政府任命的通事之一,而不是其通事馆里用他的英语名字为外商服务的伙计。再对照时间节点,我们在使团到访前后,即1809年、1811年、1814年和1821年的中文史料里找到通事蔡懋的记录,[75]与提登日记里出现老汤姆的时间较为接近。因此,在更多史料出现之前,我们不排除蔡懋就是提登笔下的老汤姆,但也必须注意广东通事共用英语名字的现象。

再者,上文多次提及的“阿周”,也是两名通事共用的英语名字,其中参与使团北上工作的阿周真名可能是陆辀。早在19世纪初,阿周就在广州十三行谋生。大约在1806年,谢鳌提出请辞通事一职,由阿周接任。[76]后来,在上文提到的1809~1814年的中文史料里,也多次出现通事陆辀的名字,而且大部分也是跟蔡懋同时出现,可见二人是使团来访前在广州服役的主要通事。

其中,1811年的一则史料不仅证明了陆辀和行商谢鳌的亲密关系,还为阿美士德使团的到访埋下了伏笔。当年6月26日,新上任的两广总督松筠视察澳门等地,英商前往拜候,获得亲切的接见,这都归功于行商提前与英商的沟通和安排。其中,行商谢鳌提前一个多月就写信给移居澳门的英商馆特选委员会主席益花臣(John F.Elphinstone)和小斯当东,通知他们新总督将到访。谢鳌无暇到澳门与英商详谈接见事宜,因此在信中特意说明他“具向通事陆某说之代为照应”[77],可见通事陆辀是谢鳌的得力助手,参与了松筠访澳行程的安排工作。而且,松筠在澳期间会见英商时,宾主尽欢,马士在《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中还专门用了一章描写英商在当年“与总督愉快的关系”[78],里面不乏大量关于小斯当东与松筠的互动,其中还包括松筠立即反对小斯当东提出再次派遣使团来华的提议。但马士并没有提到的是,松筠其实把小斯当东的提议视为英方“遣使入贡”,因此他使用怀柔的方式加以反对,并让随行的通事代为传译:

外夷仰沐大皇帝恩泽,图报寸诚,固属可嘉。惟念尔等各因远涉重洋,往返动需逾年。大皇帝悯念尔等跋涉艰难,或来使不服内地水土致生疾病,是以从前尔等国王恳求入贡俱经恩免。尔等应以大皇帝悯念至意寄知尔国王遵照,将来果有贡使抵粤,本部督堂再为据情代奏。[79]

我们不知道为松筠传译的通事是否为陆辀,也不知道后来松筠“将洋酒等物赏随从通事”[80]的通事是否为陆辀,但可以断定的是,陆辀参与安排了接见的工作。通过这些见闻,他以及广州十三行的从业者很早就知道英方有再次遣使的意图,也知道中方的态度,这也再次解释了为什么后来广东通事迟迟未北上为使团服务。

在使团离开之后的五年内,我们目前没有找到关于通事阿周或者陆辀的资料,一直到了1822年,我们才发现陆辀经营的通事馆的商号为“长盛”。[81]更重要的是,1827年有一则广东官府的谕令,标题为“谕通事陆辀等”。[82]后来该谕令被翻译成英语,标题回译成中文就是“谕通事阿周等”[83],可见陆辀和阿周是同一名通事。但是,在1830~1832年,通事阿周的中文名从“陆辀”变成“黄源”,其通事馆也从“长盛”改为了“长茂”。[84]根据初步判断,黄源与陆辀并非同一人,而是两名通事共用“阿周”这一英语名字,具体的推论以及通事黄源的去向已超过本文讨论的年限范围,应另文详述。

同样,由于缺乏使团期间的中英文史料互证,我们目前只可以推断,因阿美士德使团而被派北上的通事阿周是长盛通事馆的陆辀。在他离粤期间,正值十三行交易旺季,他的通事馆很有可能像蔡懋的宽和通事馆一样,由馆内的帮办负责经营。他的帮办也可能继续用“阿周”这一名字和外商打交道,直到后期陆辀退役,帮办自立门户后为了方便外商记忆,也继续沿用该名字。[85]

余论

在阿美士德使团访华前后,小斯当东、马礼逊、德庇时等英方译员都颇为知名。他们凭借所掌握的汉语知识和与中国人打交道的经验,成为当时的“中国通”,在对华事务上拥有高度的话语权。而且,他们还直接通过译员的身份参与了使团的重要决策,后来也为英国争取了不少在华利益,间接促进了鸦片战争前的中英交流。

相比之下,使团的中方译员的官方身份的象征作用远远高于翻译的实际作用。早在马戛尔尼使团访华时,广东官府已任命了行商和通事出任译员,但最终没有一人北上,上文也从史料中读到行商通过向外商求情和贿赂广东官员的方式逃避出任翻译。当阿美士德使团来访时,广东通事被指派北上后却迟迟未到,想必也曾用同样的手段尝试推掉翻译任务,但最终事与愿违。可是,这两名通事却因祸得福,因为他们到达北方之时使团已经被拒于圆明园,无法谒见皇帝,他们只是负责使团南下途中的传译工作,反而另外几名留守在广东的通事因使团南下船队引起纠纷而备受折磨。广东通事对使团的作用主要在于传达信息和缓解矛盾,而不是提供标准正确的翻译服务,这一点是中英双方都默认的。当然,外商平常对通事的表现也是不无抱怨,例如他们认为:

心理状态的不同,使翻译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行商和通事不仅对英语最基本的文字是一知半解,而且他们的利益与公司是不一致的,他们过于胆小,不能希望他们敢于对官吏正确地翻译出那些不悦耳的句子。[86]

通事不敢提供正确的翻译,除了由于他们外语水平低下、地位低微,更重要的是清廷统治者对一口通商和国家禁律的维护、英国急于开拓对华贸易市场的一次次试探与逼近,导致通事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在十三行长达150多年的历史中,广东官府因中外纠纷而一次次地对通事实行罚款、拷打、监禁乃至流放,通事可谓是为了谋生而冒着极高风险出任译员,而且其日常的工作更多的是通过经营通事馆,雇用一大批帮办共同为外商完成交易手续。既然朝廷长期以语言障碍为由拒绝与外国在贸易之外的领域进行交流,广东官府也不断巩固这种语言障碍来维持十三行的贸易体制,那么以译员身份工作在中外交流最前线的通事自然也会审时度势,利用语言障碍这面大旗来保护个人的利益。当英方再次遣使来华时,通事尝试推卸陪同使团北上的翻译工作,或者在翻译过程中为了个人利益而讨好英方,也是当时的历史环境所造成的。

在本文中,笔者突出广东通事是使团的中方译员,意在彰显他们这种官方译员的尴尬身份和无奈困境。跟现代意义上的译员不同,通事功能的重点在于一个“通”字,而对于这群服务于广州十三行的通事而言,他们的职责就在于“沟通中外贸易之事”,而非因通晓外国语言而实现全面的中外交流。阿美士德使团来访就是一个绝佳的例子。清政府由始至终视英国使团是来华朝贡,在礼仪之中不肯让步。而官府从广东派遣通事为译员,也只是为了协助贡使在北方说合交易,显示“天朝怀柔万邦”,[87]并不是像英方那样摆出最强的汉语译员阵容去谋求平等对话,这也从反面印证了翻译在历史进程中应有的作用。既往的研究普遍认为使团的翻译工作绝大部分由英方译员承担,广东通事没有发挥应有的翻译职能,笔者虽不否定,但也认为:在通事研究中,应该重视个案研究,把复杂曲折的历史过程放回到一个具有立体感的时空中,去理解通事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原因,而在研究阿美士德使团之余,也要留意广东体制的演变过程和通事的人物细节。就文中讨论的老汤姆、阿周以及几名没有北上的通事,还有很多关于他们的生平记录散落在浩瀚的中外史料中,值得学界继续挖掘和解读。

On the Interpreters of the Chinese Camp at the Amherst Embassy(1816-1817)

Ye Aiyun

Abstract:The Amherst Embassy was Britain’s second attempt to build an official relationship with the Qing court on an equal footing,yet it failed as the Emperor declined to meet the British delegates who did not perform the kow-tow protocol in Beijing. Nevertheless,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ppointed some local men to serve the embassy as interpreters for the simple fact that they had been working at the foreign trade in Canton with foreigners. Such men,called Canton linguists in the foreign archives even though they could not speak any foreign languages properly,were of course not qualified nor willing to interpret. However reluctant they were,two of them actually made their way to the North and accompanied the embassy to return to the South,while others stayed in Canton to take charge of the communication.

Strange enough,the Chinese official records keep stating that “the Canton linguists haven’t arrived(at the North)yet” whereas the British and the American sources showed otherwise.What happened to the Canton linguists?Who are they by their real names and alias?How different were they from their British counterparts such as Robert Morrison?What role did interpreting and translation play for the embassy in particular and for the Canton trade in general?Why are they lesser-known figures not only back then but at present as well?This paper attempts to answer these questions by cross-referencing with the Chinese and English archives.

Keywords:Canton Linguists;Interpreters;Amherst Embassy;Linguist Old Tom;Linguist Achow

(执行编辑:吴婉惠)


[1] 作者叶霭云,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系讲师,岭南文化艺术研究院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本文是2017年广东省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国译员群体研究:以广州十三行通事为例”(GD17YWW01)、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广州十三行与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变化研究”(17AZS010)、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广州十三行中外档案文献整理与研究”(18ZDA195)及2019年用友基金会“商的长城”重点项目“英国怡和洋行中文商业档案整理与研究”(2019-02)的阶段性成果。

[2] 如张顺洪《马戛尔尼和阿美士德对华评价与态度的比较》,《近代史研究》1992年第3期;王开玺《从清代中外关系中的“礼仪之争”看中国半殖民地化的历史轨迹》,《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2期;黄一农《印象与真相——清朝中英两国的觐礼之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8卷第1期,2007年3月;江滢河《英国的全球战略与澳门——以1816年阿美士德访华为中心》,《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吴义雄《“国体”与“夷夏”:鸦片战争前中英观念冲突的历史考察》,《学术研究》2018年第1期;吴尹清《鸦片战争前英国阿美士德使团在华情报活动》,《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3] 王宏志:《1816年阿美士德使团的翻译问题》,王宏志编《翻译史研究》(2015),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第52~98页。

[4] 关于马礼逊和小斯当东的研究著作及论文颇丰,其中国内以阿美士德使团为中心的有伍玉西《马礼逊与中英早期官方交往——以1816年阿美士德使团来华为中心》,《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陈才俊《马礼逊与早期中英外交关系考析》,《广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王宏志《“我会穿上缀有英国皇家领口的副领事服”:马礼逊的政治翻译活动》,《编译论丛》2010年第1期;游博清《小斯当东(George Thomas Staunton 1781-1859)——19世纪的英国茶商、使者与中国通》,硕士学位论文,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2004;游博清、黄一农《天朝与远人——小斯当东与中英关系(1793~1840)》,《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9期,2010年9月;游博清《英人小斯当东与鸦片战争前的中英关系》,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编《跨越空间的文化:16~19世纪中西文化的相遇与调适》,东方出版中心,2010,第275~295页;屈文生《近代中英关系史上的小斯当东——〈小斯当东会议录〉译后余语》,《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巩树蓉《小斯当东与阿美士德使团访华》,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2019。

[5] 《直隶总督那彦成奏报英贡船五只原泊天津海口现已移动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合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二),人民出版社,1999,第72页。

[6] 《军机处寄署两广总督广东巡抚董教增传谕英吉利夷官准其贡使来京其夷官先行照例遣回本国上谕》,北平故宫博物院编印《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五),1932,第4页。又见〔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刘天路、刘甜甜译,刘海岩审校,商务印书馆,2013,第42、344页。

[7] 《会验暹罗国贡物仪注》有云:“是日辰刻,南(南海)、番(番禺)二县委河泊所大使赴驿(怀远驿)馆护送贡物,同贡使、通事由西门进城,至巡抚西辕门停放。贡使在头门外账房站立,候两县禀请巡抚开中门,通事、行商护送货物。”参见梁廷枏总纂《粤海关志》,袁钟仁校注,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第220页。

[8] 两广总督孔毓珣折:“又据各西洋人及洋货行人、通事人等称‘皇上优待远人如此深重,为此古未有之旷典’ 等语……”转引自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注释34,第82页。

[9]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区宗华译,林树惠校,章文钦校注,广东人民出版社,2016,第291页。

[10] 《广东巡抚董教增等奏报查探及筹办英使来贡各情形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二),第60页。

[11]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42~43页。

[12]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291页。

[13] 《直隶总督那彦成奏报英贡船五只原泊天津海口现已移动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澳门基金会、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编《明清时期澳门问题档案文献汇编》(二),第72页。

[14] 《军机处寄暂署直隶总督托津等英使至津粤省所派译生尚无信息着派员速赴前途迎探督令兼程行走径赴京城上谕》,北平故宫博物院编印《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五),第15页。

[15]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rinted by Henry Skelton,West Street(for private circulation only),1824,p.124.

[16]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186.

[17] Bryant P.Tilden Papers,Second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1816-1817,Series I,Box 3,Folder 3,ff.149,Collection of Philips Library,Peabody Essex Museum.

[18] 王宏志:《1816年阿美士德使团的翻译问题》,第70页。

[19] 《两江总督书麟奏折咨会广东预备行头通事照料英贡船贸易》,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四)》(乾隆四十八年起 嘉庆五年止),中国档案出版社,2010,第2179页。

[20] Paul Van Dyke,The Canton Trade:Life and Enterprise on the China Coast,1700-1845,Hong Kong: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2005,p.54.

[21]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二卷),第249~250页。

[22] 《广东巡抚郭世勋折奏英贡船已通过澳门外海洋面北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明清宫藏中西商贸档案(四)》(乾隆四十八年起 嘉庆五年止),第2187~2192页。

[23]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二卷),第251页。

[24] 〔英〕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叶笃义译,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第204页。

[25] Anthony Pym,Method in Translation History,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7,p.166.

[26] 〔英〕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第35页。

[27] Robert Morrison,Notices Concerning China. Also a Narrative of the Affair of the English Frigate Topaze,1821-22,with Remarks on Homicides and an Account of the Fire of Canton,Malacca:Printed at the Mission Press,1823,p.65.

[28]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128页。

[29]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一卷),第176页。

[30]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235页。

[31] Susan Stifler,“The Language Student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s Canton Factory,” Journal N.China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69(1938),pp.46-82.

[32] 关于这两名译员的研究,可参见刘黎《业业兢兢、难胜其任——中英正式外交中首位中国籍翻译李自标考析》,《东方翻译》2015年4月;Henrietta Harrison,“A Faithful Interpreter?Li Zibiao and the 1793 Macartney Embassy to China,” The International History Review,Vol.29(Nov.,2018),pp.1-16.

[33] Bryant P.Tilden Papers,Second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1816-1817,Series I,Box 3,Folder 3,ff.149.

[34]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48页。

[35]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61页。

[36] 《长芦盐政广惠奏拆阅英吉利贡使书信并传问译生各情形折》,北平故宫博物院编印《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卷五),第13页。

[37]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78~79页。

[38] 屈大均:《广东新语》(下册),中华书局,2010,第482页。

[39] 英国外交部档案,F.O.233/189/f5.

[40] 关于“律劳卑事件”的翻译问题,可参阅王宏志《律劳卑与无比:人名翻译与近代中英外交纠纷》,《中国翻译》2013年第5期;王宏志《马礼逊与“蛮夷的眼睛”》,《东方翻译》2013年第2期。

[41] “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卢坤谕洋商”,〔日〕佐佐木正哉编《鸦片战争前中英交涉文书》,台北成文出版社,1967,第5页。

[42]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127页。

[43]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134页。

[44]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425.

[45] 〔英〕亨利·埃利斯:《阿美士德使团出使中国日志》,第238~239页。

[46] John Davis,Sketches of China:Partly during an Inland Journey of Four Months,between Peking,Nanking,and Canton;with Notices and Observations Relative to the Present War,Vol.II,London:Charles Knight & Company,1841,p.124.

[47]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430.

[48]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124.

[49] Robert Morrison,Memoir of the Principal Occurrences during an Embassy from the British Government of the Court of China in the Year 1816,London:Hatchard & Son,1820,p.79.

[50] Clarke Abel,Narrative of a Journey in the Interior of China,and of a Voyage to and from that Country in the Years 1816 and 1817,Containing an Account of the Most Interesting Transactions of Lord Amherst’s Embassy to the Court of Pekin,and Observations on the Country Which is Visited,London:Longman,Hurst,Rees,Orme,and Brown,1819,p.183.

[51] John Davis,Sketches of China:Partly during an Inland Journey of Four Months,between Peking,Nanking,and Canton;with Notices and Observations Relative to the Present War,Vol.II,p.153.

[52] 嘉庆二十一年七月两广总督蒋攸铦关于十三行商馆区外人在周边游玩的示谕,可见梁廷枏总纂《粤海关志》,第514页。

[53]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450.

[54] George Thomas Staunton,Notes of Proceedings and Occurrences during the British Embassy to Pekin in 1816,p.124.

[55]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301页。

[56]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301页。

[57]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303页。

[58]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298页。

[59] John M’Leod,Voyage of Her Majesty’s Ship Alceste,to China,Corea,and the Island of Lewchew,with an Account of Her Shipwreck,Philadelphia:M.Carey and Son,1818,p.99.

[60] John M’Leod,Voyage of Her Majesty’s Ship Alceste,to China,Corea,and the Island of Lewchew,with an Account of Her Shipwreck,p.103.

[61] John M’Leod,Voyage of Her Majesty’s Ship Alceste,to China,Corea,and the Island of Lewchew,with an Account of Her Shipwreck,pp.106-107.

[62] 关于广东通事的案例研究,可参见Paul Van Dyke,The Canton Trade,Life and Enterprise on the China Coast,1700-1845,pp.77-94;Paul Van Dyke,“The Canton Linguists in the 1730s,Managers of the Margins of Trade,” Journal of the Hong Kong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57(September,2017),pp.1-29。另外也有论文专门讨论通事阿耀,可参王宏志《天朝的译者:从“阿耀事件”看通事在近代中英外交史上的位置》,《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2014年第57期;吴义雄《国际战争、商业秩序与“通夷”事件——通事阿耀案的透视》,《史学月刊》2018年第3期。但目前并未发现阿耀是获得广东官府牌照的通事的史料,因此作者认为阿耀只是通事帮办(under linguist),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广东通事。另外,还有众多研究成果是关于广东通事的宏观情况的,如季压西、陈伟民《中国近代通事》,学苑出版社,2007;周毅《近代广东通事及其角色特征之分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廖大珂《清代海外贸易通事初探》,李庆新主编《海洋史研究》(第七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第258~291页。

[63] Bryant P.Tilden Papers,First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 1815-1816,Series I,Box 3,Folder 2,ff.69,collection of Philips Library,Peabody Essex Museum.

[64] Bryant P.Tilden Papers,First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 1815-1816,Series I,Box 3,Folder 2,ff.81.

[65] Bryant P.Tilden Papers,First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 1815-1816,Series I,Box 3,Folder 2,ff.98.

[66] Bryant P.Tilden Papers,Second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1816-1817,Series I,Box 3,Folder 3,ff.149.

[67] Bryant P.Tilden Papers,Second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1816-1817,Series I,Box 3,Folder 3,ff.149.

[68] Bryant P.Tilden Papers,Second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1816-1817,Series I,Box 3,Folder 3,ff.146.

[69] Bryant P.Tilden Papers,Third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1818-1819,Series I,Box 3,Folder 4,ff.209.

[70] Bryant P.Tilden Papers,First Voyage to China,in Ship Canton 1815-1816,Series I,Box 3,Folder 2,ff.98.

[71] 叶霭云:《广东通事“老汤姆”及其宽和通事馆考》,王宏志编《翻译史研究》(2016),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第96~119页。笔者在拙作中没有突出他是阿美士德使团的中方译员,谨在此拓展补充。

[72] 例如,1832年的《广州纪事报》刊登并翻译了粤海关监督下达给行商和通事的谕令,标明通事姓名是“Tsae-mow(Atam)”,根据粤语音译,就是“蔡懋/茂(阿谭)”,详参The Canton Register,17 September 1832,p.102。又如,1839年鸦片战争前夕,《广州周报》刊登了粤海关代理监督下达给通事的新规条,英国译者费伦更是把通事“蔡懋/茂”和“老汤姆”标注为同一人,详参The Canton Press,13 July 1839。

[73] Robert Morrison,Notices Concerning China. Also a Narrative of the Affair of the English Frigate Topaze,1821-22,with Remarks on Homicides and an Account of the Fire of Canton,p.35.

[74] Robert Morrison,Notices Concerning China. Also a Narrative of the Affair of the English Frigate Topaze,1821-22,with Remarks on Homicides and an Account of the Fire of Canton,p.65.

[75] 关于1809年蔡懋的记录,参见《署广州府正堂英谕通事杨超、陆辀、蔡懋、黄昌、林广等》,嘉庆十四年八月,F.O.1048/9/9;1811年,南海县传唤“通事陆辀、林广、蔡懋、黄昌、张森华”应讯,参见F.O.1048/11/8;1814年,通事李耀在信中提及他早年为英商服务是“通事蔡懋说合”,参见F.O.1048/14/116;1821年,官府在处理一起华洋纠纷案件时惩处“洋商黎光远、通事蔡懋”,参见F.O.1048/21/8。

[76] Paul Van Dyke,“Port Canton and the Pearl River Delta,1690-1845,” 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2002,p.327.

[77] F.O.1048/11/34.

[78]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173页。

[79] 见《两广总督部堂松具奏为查阅香山顺德一带地方情形并察看澳门海口夷情安贴缘由恭折奏》,嘉庆十六年五月十三日,F.O.1048/11/39。马士也提及松筠第一次与小斯当东见面时的这番表态,但后半部分意思有出入。马士写的是:“啊,不,你们没有必要派另一个使团往北京。皇上知道路途遥远,不想要你们跋涉前来。而且气候对你们不宜;你们会染上疾病。不!你国一定不要派出使团,我一定不答应。这是毋须讨论的。而你一定不要去想它。”引自〔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191页。

[80] F.O.1048/11/39.

[81] F.O.1048/22/64.

[82] 见《谕通事陆辀等》,道光七年十月二十九日,F.O.1048/27/20。

[83] The Canton Register,March 8,1828,p.39.

[84] F.O.1048/32/17.

[85] 叶蔼云:《“消失”的译员:通事阿周与嘉道时期广州十三行的困局》,王志宏编《翻译史研究》(2018),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第121~148页。

[86] 〔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635~1834年)》(第三卷),第34页。

[87] F.O.1048/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