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及相关措施的规定。
立法背景
本条修改主要强调“社会化”,主要考虑是现在政府职能在不断转化,有关中小企业的一些措施,应更多依靠社会力量。
条文解读
一、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对于企业而言,良好的信用是市场竞争的通行证,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是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可以提高经济活动效率,减少交易费用和机会成本,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们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入、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形成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方面起着大企业难以替代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中小企业的活跃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市场经济活力的大小。因此,大力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对拉动内需、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而融资难是当前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企业自身的原因之外,“中小企业征信体系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对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了解比较困难,缺乏权威的征信系统可以参考。企业及企业主的信用状况对评价一笔贷款业务起着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往往将其作为贷款评判标准之一。但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较为完善的包括企业及企业主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针对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缺乏权威的征信系统,导致商业银行在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时,不得不通过自身力量去调查核实大量的中小企业或企业主的信用状况,不仅难度很大,时间很长,而且实际上也很难获得中小企业或企业主的真实的信用状况,增加了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使得商业银行融资速度变得缓慢。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既迫切,也非常重要。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弱,在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因此,本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征信体系;建立交换体系,即共享;针对中小企业失信的惩戒机制不完善,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教育,有关方面要加强教育宣传,要教育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重塑中小企业信用形象,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构建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建立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体系
所谓信用,指资金和信誉,即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实践中,中小企业的信息较为分散,难以集中采集;中小企业有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没有财务报表;有的财务信息不透明,经营运行暗箱操作。这些都是制约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立的重要方面。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信用信息的征集与评价体系。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企业征信是指在对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水平、财务状况、所处外部环境等诸因素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就其信用能力(主要是偿债能力及其可偿债程度)所作的综合评价。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对履约能力及其可信程度所进行的一种综合分析和测定。在我国,对信用的评价通常采用对信用状况的五性分析,包括安全性、收益性、成长性、流动性和生产性。通过五性分析,就能对资信状况作出客观的评价。评价体系包括信用评价指标、信用评价方法、信用评价流程等。要建立中小企业商业信誉评估系统,推进信息的收集和分享,通过信息分享来改变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因此有必要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设立社会信用调查和评估等评级机构,采取措施维护和管理信用秩序等,为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有利条件。本条强调信用信息和评价体系的社会化,是指信用信息征集与评价,不应全部都由政府来承担,要实行社会化,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目前,已经有一些民营的征信机构,承担了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与评价工作。
三、信用信息的查询、交流与共享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可以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通过公示系统,可以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建立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流和共享。通过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汇集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有利于推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最终要实现社会化,即要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服务。国家鼓励各类平台畅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信用信息渠道,便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评级及授信。
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