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水资源短缺,为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施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与达标“三条红线”考核是其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要求,水利部与财政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2—2014年)建设。项目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相适应的重要取水户、重要水功能区和大江大河主要省界断面三大监控体系,基本建立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通过国家水资源监控监测站点的布设,对地表水、地下水规模以上取用水大户取用水情况的在线监测,实时掌握其取用水情况;通过对各级水环境中心的分析和采样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全国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的水质巡测与评价工作;在国家级重要水源地通过自动水质在线监测动态掌握水源地水质状况,在省级行政区界依托既有测站开展水量、水质监测工作,建立中央、流域与省三级部署系统平台,通达地市、县区的信息传输渠道,覆盖五级水行政管理部门的水资源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初步形成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水资源监控能力。
参与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2012—2014)建设的单位分别涉及水利部、7大流域管理机构和32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40个承建主体,具体的项目执行法人多达百余个。鉴于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有工作成果积累有限,不熟悉相关建设内容,工作起点水平参差悬殊,项目执行进程亦无法整齐划一,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完成这项工作,初步构建业务管理过程规范、技术体制统一的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与行政推动、工作制度落实同样重要的就是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
项目伊始,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就已着手牵头启动了项目标准规范的预研工作。鉴于标准制修订工作对于项目工期进度提前量仍显不足,水利部部项目办在接手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后,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执行先后顺序,在认真梳理既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工程实践需要为基准拾遗补缺、分建设阶段急用先建、逐步配套形成标准体系的原则,广泛协调优势单位共同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本轮标准制修订工作共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和传输、数据资源、空间表达、应用支撑、集成实施、管理七类标准,共43部,基本涵盖本次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基本概念与定义、分类与编码、站址选择、信息采集设备选型与检验、设备安装与调试、数据与元数据组织、空间信息表达、数据交换与组织、业务流程、运行维护、项目管理等各方面和各环节,经3年多的不断努力,标准体系终于完成,并经过工程实践应用与验证,数易其稿不断完善,形成现有的较成熟的标准版本。在此期间共有百余人为此做出了奉献,可以说项目标准体系的形成不仅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项目执行过程中重要的伴生成果。其中绝大多数标准在工程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不仅为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的分布式建设、总体集成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也初步达到预期效果。
为在更大范围指导全国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使该标准体系能在后续项目中得到继承和完善,并在条件成熟时由项目标准适时转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对本期项目标准进行汇集并组织正式出版是十分必要的。考虑到该标准汇编篇幅较大,仅出缩略版对实际工作指导性不强,编委会决定以电子出版物形式全文出版,方便全国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相关人员集中查阅,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标准规范内涵,在工作中遵从或参照。
本标准汇编全部依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开展编写工作,共分七篇。第一篇为基础类标准共3项,包括标准体系、术语、信息分类及编码规定;第二篇为信息采集和传输类标准共6项,包括水资源监测要素、监测站建设技术导则、水资源监测设备技术要求、水资源监测设备现场安装调试、水资源监测设备质量检验、水资源监测数据传输规约;第三篇为数据资源类标准共7项,包括基础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监测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业务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空间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多媒体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元数据、数据字典;第四篇为空间表达类标准共2项,包括空间信息图式和空间信息组织;第五篇为应用支撑类标准共7项,包括用户权限管理、信息交换内容及方式、信息流程、软件平台业务流程规范——业务管理、运行维护、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平台数据交换管理规范;第六篇为集成实施类标准共19项,包括软件技术实现规范、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集成规范、支撑类软件定制实施规范、统一用户管理规范、公共配置管理规范、术语规范、文档编写规范、文档命名编码说明、调研报告模板、需求规格说明书模板、业务流程编写规范、视图编写规范、用例图编写规范、活动图编写规范、软件设计说明书模板、时序图编写规范、类图编写规范、测试方案模板、测试报告模板;第七篇为管理类标准共2项,包括文档管理和验收规定。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本标准汇编缺点或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委会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