娟子
娟子是邻居家的妹子,比我大一岁,脸真的像苹果,圆,而且红润;成天是乐呵呵的,爱说,爱笑,爱打乒乓球(我根本不是她的对手),拿现在摩登话,应叫她做“阳光女孩”才恰如其分。她于是就成了我少年时期的偶像。但那时我对偶像并无敬畏,动不动为了一件什么芝麻狗屁大的事就与她争来论去,道理上我永远是输家,不过这也不要紧,在我们院子里的许多男孩子中,我最引起偶像同志的重视。这是因为我如果不与她争吵,她就显示不出她是如何之敏于事理的聪明劲来(当然,我也显示不出我的笨口拙舌的愚蠢劲来)。我是最大的一片绿叶,映衬了偶像这朵花是何等的娇美。
娟子,也就是我的偶像,她的爸爸是水利工程师,她的妈妈是小学教导主任,所以她就显得比别的细伢崽们有教养。无论是争吵还是打乒乓球,赢了我之后总是要施一点小惠予我。比方,从家里拿一颗太妃奶糖来给我吃,或故意在门板搭的乒乓球桌上连胜三局后输一局给我,很是留一点面子给手下败将。这样,除了我,我想她也成了院子里其他男孩子的偶像。他们结成偶像“后援会”,遇到我与偶像争吵时就一齐把嘴巴撮尖了来嘘我。我感到了孤立,我越孤立,就越觉得娟子她好,因为惟有她不嘘我,她只用伟大或并不怎么伟大的真理将我辩倒(就像用凌厉的抽球攻我的反手),然后又伸出一只肉乎乎的、白白的并且是友好的手扶起我的蒙羞的尊严。我的乒乓球无论打得多么臭,她都清脆地叫着:好球,再来,好球(她把“好”叫成“蒿”的音)!
她的声音真的好听。
“文革”后期我们那院子拆掉了。实际上,在此之前,院子里的人家已各散一方。
好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在街上邂逅了娟子,我的偶像变成了一位胖妇人。她刚刚离婚,生活的不遂意已是分明地写在了她的脸上。她的像苹果一样的脸圆得变了形,而且,绝没有了红润。连声音听起来都很涩了。
昨天我在北京的王府井走着,黄昏的时候,人潮从四面涌来,我忽然之间竟想起了昔日的偶像。这让我吃了一惊。怎么没来由地想起一个人呢?而且任何一点触发的原委都无迹可寻。何况,这偶像,多年以前就成了齑粉啊。
回到寓所,抽了几支烟之后,才仿佛明白了一个道理:街市上的人潮虽然汹涌,却没有谁能让我愿意与他(或她)耍性子争论的,而且,我也想不起我会愿意让谁来重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