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解读
根据本条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一种借助电子通信和信息网络等技术或设备而进行的财产犯罪类型,在本法之前,司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就已不断加大,但尚未有专门对电信网络诈骗进行规范的立法。2016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惩电信诈骗,并全面惩处关联犯罪。202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又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
1.电信网络诈骗的要件解析
根据本条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定义,我们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要件做如下几个方面的解析。
(1)非法占有目的。构成电信网络诈骗主观要件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学界存在着“非法占有说”“不法所有说”“意图改变所有权说”等不同观点。但通说认为,非法占有(不法所有)目的是指排除权利人将他人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并遵从财物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也就是说,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必须具备两个要素:“排除意思”(将他人财物视为自己所有物的意思,其机能是将盗用、骗用等行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和“利用意思”(遵从财物用途进行处理、利用的意思,其机能是将盗窃、诈骗等取得型财物犯罪与故意毁坏犯罪相区分)。但是我国关于普通诈骗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只对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特殊类型诈骗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在司法解释上有列举式规定,对于普通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司法实践中主要是通过刑事推定的方法回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根据客观事实判断行为人主观目的的存在。
(2)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是电信网络诈骗的技术性要件,是指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主要利用电话、短信、互联网等信息交互工具的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行为。如果行为人利用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等方式实施诈骗行为,一般不认为属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因其不具有此处所谓的电信网络技术性特征,犯罪手段及其危害范围仍然具有较强的物理性,故属于传统的诈骗行为。本条考虑到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迭代升级违法犯罪技术,因此,没有采用列举式说明电信网络技术手段。
(3)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是电信网络诈骗的空间性要件。远程,是指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中行为人主要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进行远程联系,是从空间意义上解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要件特征。非接触方式,是指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中人和人、人和具体的实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发生直接接触,即行为人与被害人无须面对面接触即可实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完成。不过,司法实践中对于实施“线上拉拢,线下骗取”行为的案件可以认定为接触式的违法犯罪行为,但一般不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空间性要件,本法采用的是非穷尽式列举,即其他与“远程”“非接触”具有同等空间要素的方式也符合本法的规定。
(4)诈骗公私财物。诈骗公私财物是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要件。电信网络诈骗行为本质上仍然属于诈骗行为之特殊类型,因此,其需要符合诈骗行为的一般行为要件,即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例如,“虚构事实,设置骗局”。
2.电信网络诈骗的发展态势
依靠新的电信网络技术手段,电信网络诈骗呈现高度的智能化和隐蔽化、犯罪场景虚拟化和平台化、侵害流程跨地域化和非接触化、诈骗方式的产业链条化和集团职业化等特点。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电信网络诈骗惩治力度的加大,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也在借助不断更新的电子通信、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科技应用而翻新违法犯罪手段,这便是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与网络科技发展的迭代共生规律,科学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不可能被完全避免。因此,我们也需要动态关注电信网络诈骗的最新发展态势。
(1)电信网络诈骗的骗术逐渐向互联网相关领域集中。随着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手机支付等新技术的普及运用,传统诈骗犯罪加速向网络迁移,网络诈骗占比迅速提升。例如,“杀猪盘”[3]“兼职刷单”“微商推广”“网络赌博”“平台网贷”“身份冒充”“虚假二维码”“木马链接”“恶意退货”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在陷阱设置、对象选择等方面变得更加精准,传播广、规模大,服务器、团伙又大多在境外,给电信网络诈骗的惩治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2)技术手段迭代升级。借助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的技术手段方式也在日益发展。例如,曾经流行的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短信,利用嗅探设备非法获取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实施诈骗,随着防范技术升级,使用范围已经逐步缩小。取而代之的是,元宇宙、虚拟货币、AI智能等许多新型违法犯罪工具和作案平台被大量应用,进一步降低了电信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成本,增加了打击难度。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现在已经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等是几种主要的诈骗类型。
(3)违法犯罪各环节产业化趋势明显。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实施和完成需要借助一定条件,使得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中心形成了多个关联违法犯罪团伙,如专司策划骗术、拨打电话的直接诈骗团伙,盗卖个人信息团伙,提供非实名电话卡、银行卡团伙,提供网络和通信技术支撑团伙,洗钱团伙。这些团伙或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或临时搭配,形成了相关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同时,相关产业呈现分离化特点,各环节物理隔绝程度增大,既提高了查办难度,也对核心违法犯罪团伙形成掩护效应。
(4)电信网络诈骗的窝点多集中在境外且内外勾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境外作案占比较高,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窝点在不同国家之间频繁迁移。境内外诈骗分子相互勾结,形成了规模化、有组织化的违法犯罪链条,且呈现出多行业支撑、产业化分布、集团化运作、精细化分工等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