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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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C34.醉生梦死(上)

“流浪汉”钱斯终究是派上用场了。

他找到了雷蒙德想要找的那个牧羊人的下落——就是那个丢下一冷藏车的“羊群”,消失的无影无踪的那个外号叫“滑头”的牧羊人。

当然,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这是“芝加哥流浪团体”共同取得的辉煌胜利。

根据芝加哥市政府今年一月份公布的“流浪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整个芝加哥市大约有六千名无家可归者,其中有近四千人露宿街头,他们大多会睡在人行道上亦或是地铁、公园等公共场所,不到两千人会在冬季或者是遇到极端天气时住在市政府或私营机构管理的收容所中,他们中有百分之二十五是家庭流浪者,换句话说就是一家人在一起流浪。

当然这只是记录在案的人数。

实际人数往往要比官方公布的数据多的多……

这些流浪者——尤其是流浪者中的“老手”们通常会有一个松散的团体,便于交换一些有用的信息,而钱斯认识不少团体的“领导者”,他会把他想找的人告诉这些松散团体的领导者,再开出一笔让流浪汉们根本没有拒绝余地的赏金,让他们四处打探目标的下落。

雷蒙德之所以希望让这些流浪者团体去打听情报,就是因为他们可以出现在城市的任何一个狭窄阴暗的角落而不会受到过分的关注;就是因为他们整日流窜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总是能看到被普通人所忽视的东西,听到普通人听不到的流言蜚语……

这么做确实有赌的成分。

但是他坚信总会有人看到点儿什么。

再不济也应该能听说点儿什么。

要知道道上的流言蜚语往往传得很快,而站在流言前线的应该就是这些拾荒者们了。

果不其然,雷蒙德这一次赌对了。

钱斯接到了其中一个流浪小团体的头头给他打来的电话,说他们“团体”内的流浪汉见过雷蒙德正在寻找的牧羊人。

——当然,那个小头头是用街边的公共电话打的,对于大多数流浪汉来说,购买一部手机(哪怕是二手的)和支付电话费用对他们来说太过奢侈,更不要提他所居住的地方也有其他“同僚”,不是所有人手脚都干净。

刚捡来的罐头放在枕边一觉醒来都能消失的无影无踪,更别说是手机了。

闲话休提。

雷蒙德在收到钱斯的消息之后就立刻开车去了芝加哥市的东南角,也就是芝加哥东区,该社区就在芝加哥港的对岸,毗邻卡拉麦特河。

(注:芝加哥东区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特指芝加哥东南角的“East Side”社区,另一种含义是泛指芝加哥的东部地区,其中就包括了黄金海岸。)

维多利亚没有跟着他一起来,因为她说要去看看维罗妮卡的情况,所以留在了芝加哥医院。

雷蒙德对此完全没有意见,倒不是说他不喜欢和维多利亚一起行动,只是自己行动有的时候更方便一些……

东区的卡柳梅特公园以南靠近印第安纳州边界的地方有一个流浪汉聚集的营地,雷蒙德就在营地门口见到了那个联系钱斯的流浪汉团体的小头头。

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这个流浪汉团体的小头目竟然还是个小孩儿,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比他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矮不少,所以雷蒙德得低着头看他,脖子很不舒服。

而这个小大人儿向雷蒙德“引荐”了一个蓬头垢面,穿着一身破烂,身上散发着强烈体臭的流浪汉——此人很明显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洗过澡了,他的头发已经油腻到结块儿,指甲里填满了黑乎乎的泥垢,手背干燥脱皮,裸露在外的胸口能看到明显的湿疹和溃疡。

——鬼知道他现在有多痒。

雷蒙德心里暗想。

——或者说他现在已经对全身上下的瘙痒免疫了。

实话实说,雷蒙德并不喜欢这个人,也不想接近这个人,名为“反感”的情感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占据了他的大脑,在那之后才是“怜悯”。

不过他怜悯的不是面前的这个人,而是这座城市。

雷蒙德知道这座城市里像他这样的流浪汉比比皆是,没有人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上,不让这个问题持续恶化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从某种程度上讲,流浪汉问题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就像是慢性炎症,虽不致死,但也很难根治。因为从本质上讲,这些流浪汉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产生的,只要城市还在发展的过程中,流浪汉就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生活成本上升、失业、毒品滥用……

上帝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雷蒙德顶着让人头皮发麻的体臭向那人抛出问题:“你说你见过那个男的?”

那个流浪汉眼神呆滞地盯着雷蒙德的身后,就像是没听见雷蒙德的问题一样闭口不言。

雷蒙德拿出自己的手机,点开亚历山大给他发过来的牧羊人的照片,在流浪汉的面前晃了晃:“你见过这个男人对吧?”

流浪汉猛地回过神来,伸手去抓雷蒙德的手机,好在是雷蒙德早就有所准备,往后一闪,避开流浪汉那粗鲁且极易被看穿的缓慢攻击。

忍无可忍的他望向一旁的小大人,语气也是带着怒意:“这他妈算什么?你他妈在拿我寻开心吗?”

“很抱歉,先生,他这个地方会时不时的短路,时好时坏,刚才还没什么事儿的……”小流浪汉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侧额,面带歉意地说道,“他很可怜,因为生病被自己的儿女赶出家门,再也没回去过。但他是个好人,当年如果不是他捡到了我,我现在也不会站在你面前,他这些年教会了我不少本事,让我得以在这个地方立足……啊,顺带一提,现在是我在照顾他,我生下来就没见过爸爸,我想我已经把他当成爸爸了……”

说着说着,小流浪汉露出苦涩的微笑,或许他原本是想活跃一下气氛的。

可雷蒙德并不在乎,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处置,远比这两个人重要:“所以呢?我得在这儿等你爸爸把他的魂儿找回来?”

“不用不用。”他连连摇头,“很抱歉,先生,不久前他意识还清醒的时候,我就问到了一些东西,也顺利地帮您找到了那人的下落……”

“那你还带他来见我的目的是?Jesus christ!我是为了那个人来的,不是为了认识你的家人来的!”

小流浪汉对雷蒙德略显粗暴的反应始料未及,以至于无言以对:“这个……呃……”

雷蒙德摆了摆手:“行了,快他妈告诉我该去哪里找那个男人,我一刻也不想在这个鬼地方多待了。”

“从这里往西,芝加哥天际大道的桥下有一片空地,那里也是一个‘野营地’,你要找的那个男人这两天一直在那个地方逗留,你在那儿随便找个人打听,就会有人告诉你他具体的位置。”

“等一下,你说的这个野营地是什么?”

“和这里一样。”

雷蒙德明白了,所谓的野营地是一组经过“美化”的词汇,翻译过来就是流浪者的聚集点。

他已经脑补到了那副场景:空油桶里燃烧着木柴,火苗冲向夜空,照亮了周边用各种捡来的废料搭建起来的临时庇护所,几个流浪汉围坐在火堆旁分享着附近教堂施舍来的食物,庇护所周边则是堆满了他们捡来的废品,臭气熏天,乱七八糟,甚至还有人躲在“帐篷”里注射廉价毒品……

显然和芝加哥主城区的繁华景象相去甚远。

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但又同处于一个城市,就像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好吧,多谢。”雷蒙德摸出钱包,准备按照惯例掏钱。

毕竟情报不是大风刮来的,一条情报就是一笔钱,赊账是不行的,只会毁了自己在地下世界的风评。

“先生,我们不是为了钱。”他说。

“你说什么?”雷蒙德怀疑自己听错了。

“那个男人和从附近河里捞出来的冷藏车有关系,我们这么做是为了那些可怜的女孩儿,他一直教育我要做个有善心的好人,而我不想让他失望——真是那个人干的吗,你找的那个人?”

雷蒙德皱起眉头:“——你听谁说的?”

“那个男人自己说的……我找到他的时候……他磕的很嗨,一直念叨着什么女孩儿女孩儿之类的……所以……”

“该死。”雷蒙德长吁了口气,摇了摇头,然后从钱包里抽出三张百元大钞塞进小流浪汉的手心里,“收着吧。”

“先生?我不能收……”

“怎么了?你他妈如果真是为了那些女孩儿的话早就把自己知道的告诉警察了,也不会等到我发悬赏才露面,别他妈在我面前讲这种鬼话。此外,从这一刻开始,你从来没见过他,也没人听他磕嗨了闲扯淡,他对你来说是个不存在的人,明白了?明白了就收着吧。”

说完,雷蒙德收起钱包,转身走向自己的车。

“——好心的先生,需要我帮您带路吗?”

“Jesus fuck.你可真把我感动坏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一样的好人,你应该去他妈竞选市长,我肯定投你一票。”

雷蒙德一边嘴臭一边打开车门。

“听着,孩子,你要是真有善心,就拿那笔钱去附近的汽车旅馆开个钟点房,给你身边的那个……不管他是你什么人吧。给他好好清理清理。但我猜你不会这么做,为什么呢?因为这条情报压根儿就不是你从他那儿听到的,而是你自己听到的,你把他拽到我面前,编出那一箩筐的屁话就是想让我多给你点儿钱——多在街头练几年吧臭小子!你还太嫩了。”

说完,雷蒙德钻进驾驶席,骂了一句“小混球”后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小流浪汉见自己的诡计被人识破,还被人恶心了一通,愤愤不平地咬了咬牙,弯腰从路边捡了块儿石头,猛地丢向雷蒙德的车。

——当然没丢中,差的很远。

——好在是没丢中,否则以雷蒙德的脾气,他肯定会倒车回来,好好给这个混小子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石头落在地上弹了一两下就不动了,就和他身边的这个邋里邋遢的流浪汉一样。

“——你还他妈看着我做什么?”小流浪汉现在看见他就心里来气,“还不快滚回去?”

那个被他哄骗出来的蓬头丐面的流浪汉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然后扭头回了营地。

“至少赚了三百。”

小流浪汉把三百美刀往兜里一揣,美滋滋地吹着口哨离开了。

XXX

雷蒙德来到那个臭小鬼所说的地方,果然看到了难民营一般的“野营地”。

他有意把自己的爱车停在了远处,徒步过来,以免等他回来后发现自己的车被偷得只剩下骨架。

来到桥下野营地的“门口”,立刻有一群流浪汉围了上来,雷蒙德这才意识到自己失策了,他刚才就该把西服外套也留进车里——这帮人眼尖的很,看到他身上穿的衣服就知道他是有钱人,富豪谈不上,但肯定比他们这些没有固定居所只能露宿街头的人强到海里去了。

“好心的先生,能施舍我一点儿零钱吗?”

“帮帮忙吧,先生,我真的很饿。”

“我有个孩子,先生,她需要帮助……”

雷蒙德被这些疯狂的人逼得连连后退,最后不得已拿出钱包,随手抽出一张正面印着乌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的五十美元钞票:“我这里有五十美元,但不是无偿的,谁能带我找到这个人……”

雷蒙德一边说一边用手机展示牧羊人的照片:“谁能帮我找到他,这张五十美元就归谁。我不会施舍给你们钱,你们是光明正大挣的,Okay?”

——带个路就能赚到两三天的收入,相当于白捡来的钱傻子才不做!

雷蒙德话音刚落,就有人冲到雷蒙德面前:“先生,我知道他在哪儿!”

“我现在就能带你去!”

“他就在这里!”

其中有几个人想直接扯着雷蒙德走,但是被雷蒙德强行挣脱,因为这几个人看上去就像是磕嗨了,鬼知道会被他们带到哪儿去。

——活见鬼。

雷蒙德心想。

——我就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

这个时候,雷蒙德感觉自己的屁股被猛地戳了一下,刚想回头开骂,发现是个年纪不大的小女孩儿,大概八九岁的样子,穿着脏兮兮的连衣裙,披散在肩膀上的头发是暗灰色的,只有零星几个地方还能看到暗金色的本色。

她个头很矮,只能够到他的屁股,所以他没有发火。

那孩子一见雷蒙德看她了,立刻笑容满面地说道:“先生,我知道他在哪儿,我可以带你去。”

“——好啊,你带我去。”

“嘿!是我先到的!”

“先生,我真的需要这笔钱!”

雷蒙德的耐心槽立刻归零,他直接抽出腰间的手枪指向面前的人:“退后,你!退后,这个女孩儿会给我带路,你们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见有人不乖乖听话,雷蒙德直接往他的脚边开了一枪,子弹嵌进土里,扬了那人一脚沙子,那人扭头就跑,其他人也跟着抱头鼠窜,雷蒙德终于获得了清静。

“Okay,孩子,你可以带路了。”

雷蒙德没听见回应,于是回过头,发现女孩儿被他给吓哭了。

——见鬼!

“嘿,别害怕,没有人受伤,好吗?”雷蒙德蹲下来,安慰女孩儿道,“我也不会伤害你,我只需要你帮忙带路,然后就能获得这笔钱,这是你自己凭本事挣来的,要比刚才那些大人能干多了,好吗?”

雷蒙德用手指帮女孩儿擦了擦眼泪,见女孩儿点了点头后站起身来,拉住她的小手:“往哪边走?瞧瞧,这里的‘帐篷’实在是太多了,就和迷宫一样!要不是你在这儿,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能干的孩子……”

被夸奖的女孩儿吸了吸鼻子,向其中一个方向伸出小手。

“干得好,接下来可都要靠你了。”

雷蒙德一边笑一边拉着女孩儿的手往她手指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