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节
国家权力作为错案的因素
国家、政府、军队高层以及与之联系的权力,都可能成为错案的因素,这些因素在铸成错案中发挥关键作用也无足为奇。当国家权力或者政府权力有意炮制冤错案件或者刻意掩盖已经铸成的冤错案件的时候,也会消除或者削减自身在社会形成的虚幻的神圣色彩。
德雷福斯案件之铸成,出于错误的判断,除了有人作伪证而落井下石以外,这个案件成为冤错案件,包括那些负有责任的高级军官在内,并非都有意为之。诚实承认铸成大错,其罪愆尚可宽恕。在新的证据和事实逐渐显露该案件可能是冤错案件的时候,大权在握的人刻意去掩盖这起冤错案件的可怕事实,就不再是可容忍的了。
人们应该放下天真,去认识这样一个问题:构成政府、权力上层的人,说穿了也是有着七情六欲、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的人。既然如此,就应当像约束凡夫俗子一样去约束他们,那些握有大权的权贵很容易被圣化,说穿了,他们与我们一样,都是人而不是神。从德雷福斯之类案件,可以获得一个基本认识,国家、政府这些抽象而神圣的名词掩盖了组成国家、政府的那些人和其他人一样都是凡夫俗子而不是天使神明。
可悲的是,即使从德雷福斯案件认识到这一点,人们也可能不愿意为这些带有抽象和神圣色彩的概念抹去虚幻的光环。事实上,将某些抽象而貌似神圣的概念还原为人,就会发现其神圣性禁不起解剖和推敲。正如托尔斯泰所言:“人们觉得,对他们提出这些要求的不是人,而是某种特殊的生命,他们把它称作上司、政府、国家。不过一旦他们问自己,这个上司、政府、国家是谁,就会明白,这些人不过是像大家一样的普通人而已,那迫使他人执行他们全部命令的不是别人,而正是与身受暴力的那些人同等的人。”[159]
如果构成政府的人是一群政治流氓、无赖,如果政府权力被恣意滥用,其神圣性就更被黑烟笼罩。托尔斯泰曾以严厉口吻谈到政府权力的滥用:“只要仔细考虑一下政府利用它的权力所作所为的实质,就会明白,那统治人民的人必然都是些残忍的、寡廉鲜耻的人,其道德水平低于同时代、同社会一般的人。别说道德完美的人,就是没有完全到寡廉鲜耻地步的人,也不能爬到宝座上去,或者成为大臣,成为决定全体人民命运的立法者。既是有完美道德的人,又是治理国家的人,这种说法有一个内在的矛盾,就如同一个妓女保持着童贞、一个醉鬼清醒、一个强盗性情温顺一样。”[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