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宪制:历史中国的制度构成(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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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兄终弟及”到“嫡长继承”

据传, 上古时期农耕中国最高政治权利转移采取的是禅让制, 从夏禹开始, 政德堕落, 才沦为“家天下”。1 同为家天下, 三代的王位转移也有重大变化, 尽管并不整齐。夏商两朝的最高政治权利“继承”据说原则上是“兄终弟及”, 西周则确立了“传嫡不传庶, 传长不传贤”的嫡长继承制, 尽管有证据表明西周的继承制仍相当灵活。2 但只要有这一变化趋势, 就要给出个道理。嫡长继承制意味着, 即便王后生的其他儿子品德才能更高, 即便嫔妃生的儿子品德才能更高还年长,即便天子本人偏爱其他男性后裔, 也能成功操作, 却没有法定权利继承王位。为什么?

从已有历史记录看, 周之前并非严格的“兄终弟及”。因为“家天下”的标志之一是夏禹将王位传给了儿子启。 《史记》的记录表明, 殷商时期有不少“兄终弟及”, 但主要已是“子承父业”。据此可推定,西周之前, 王朝政权转移一直采取双轨制。鉴于周武王起兵革命的重要理由和成功宣传策略之一是, 指责商纣王帝辛“离逷其王父母” “遗其王父母不用” ,3 这或许意味着, 嫡长继承已是当时商最高权力转移的政治常规 (不成文宪法), 只是正统意识形态和宪制仍是“兄终弟及”。若情况如此, 这大致等于周武王以商纣王“违宪”为由发动革命, 商纣王至少部分因“违宪”而众叛亲离, 丧失政权。只是取得政权后, 西周出尔反尔, 随即“修宪”, 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这些散乱记录中隐含了许多问题。例如为什么大禹把王位传给了儿子, 启动了家天下? 因为大禹自私? 但大禹治水的传说, 如8 年或13年间“三过家门而不入”之类,4 似乎表明大禹很有公心。如果是私心, 那么一个人的私心就足以创造制度? 如果能, 这也意味着这一私心很可能已是当时的社会共识。如果说早期的政治继承制度是兄终弟及,为什么从大禹开始传位给儿子, 没传给自己兄弟? 他有兄弟吗? 甚至值得追问, 在当时, 何为兄弟? 或最挑战当代法律人唯心主义世界观的问题是, 政治共同体的最高权力继承和转移制度, 为什么在政治伦理上一再“倒退”, 从似乎更强调“贤贤”的禅让制开始, 居然变成了只讲“亲亲”的刚性嫡长继承? 这让坚信制度将不断完善的学人情何以堪?!或者, 这还真就是一种“进步”, 但在何种意义上? 而且, 围绕这些判断还有个被忽视的重要前提假定: 王位很有价值。是否从来如此?

历史上确有从“兄终弟及”到“嫡长继承”的变化, 但没法说这是宗法继承制度自身不断“完善”和“进化”的结果。这一变化表明,宗法制似乎没有一个确定、必然或本质要求的权力转移形式。无论“兄终弟及”还是“嫡长继承”, 甚至为后人名为“天下为公”的先前的禅让制, 也许与政治道德和制度伦理上的善恶无关或关系不是想象得那么大, 而与政治权力继承和转移所实现的制度功能更多相关, 与制度有效性更多相关。种种政治继承制度都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条件下挤压出来的制度, 是制度回应, 也是试错, 对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体治理和稳定有不同的利弊得失。当社会政治经济条件良好且基本稳定时, 有理由相信, 嫡长继承制可能是最有利于政治体有效治理和稳定的制度。下面我就试着展示, 受社会诸多变量影响, 这一制度演变的可能逻辑。

传说的禅让制是在夏之前, 当时的部落或部落联邦的首领成天累死累活,5 除比普通人政治社会地位更高外, 很难说有什么其他收益。普通人估计也没有或很少劳动产品剩余来养活这位王及其家庭, 换言之, 几乎没有公共财政来支持这个王代表的政治治理, 一个最小的政府。在这种艰难世道, 为后代学人质疑的“禅让制”, 很可能真出现过。后来儒家用“天下为公”的道德话语, 解说此种制度实践, 有道理。但仅此说不通。更有说服力的或许是韩非的分析: 当时没人想干这份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责任太大, 工作太累, 个人几乎没什么物质收益。6 在这种情况下, 禅让制的核心是, 在一个血缘群体中, 一大家亲人, 有些活哪怕再苦再累, 也得有人干。夸张点, 这好比爹妈情愿为孩子受累。但总让一个人受累, 也不成, 不大公道。因此, 能干的人轮着来, 分担点。就发生学原理而言, 这与雅典公民抓阄进议事会, 每个人执政一天,7 基本原理是一致的。将之道德升华, 引出了崇拜, 却无助于理解。不同的是, 传说中早期中国的禅让制, 从分类上看, 属于君主制, 同时也是精英政治。

如果以上假定和推论成立, 我还有理由推断, 最早的“兄终弟及”或许就是一种特定形式的“禅让”, 也是当时的政治常规 ( “不成文宪法”)。两者甚至很可能是一回事, 只是在流传者口中或记述者的笔下,侧重点有所不同; 但也可能受社会文化变迁影响, 对同一类实践有了不同的道德评价。早期部落社会中的“兄弟”, 可以是亲兄弟, 但不必须是。那完全可能是一种“法律拟制”, 即政治继任者是部落或部落联盟中同宗同辈的某位年轻男子, 是本家兄弟。当部落群体足够大、血缘极为稀薄乃至无所谓时, 所谓的“弟”完全可以是一位年轻的晚辈男性。中国人长久以来一直爱“称兄道弟” ,8 不都是为套近乎, 谋私利。无论哪种情况, 只要涉及权力转移, 就可以称为“禅让”。我干了一段时间, 别人接着干。如是同宗同辈, 这就是“兄终弟及”的禅让。如果同宗晚辈, 那就是“子承父业”, 但有别于后世的“嫡长继承”。不论是何种禅让, 出于政治上必要的审慎, 继承人通常应比国王略为年轻, 但很可能会比国王之子略为年长。还很有可能, 继承人在较长时间内一直陪伴了国王, 不同程度地参与过国王的政治决策。他熟悉和了解了政治, 并在政治实践中同相关派系、部落的实力人物建立了稳定的人脉,已有足够政治声望。所有这些都令这位“弟弟”或晚辈年轻人比国王之子更有能力、智慧和魅力, 因此更有资格, 接手率领这个政治共同体, 并保持政治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所谓“率由旧章, 不愆不忘”。众多利益相关者也熟悉他, 对他有稳定的政治预期, 他也更容易获得追随者或相关者的支持。

如果上述分析还有点道理, 那么, 第一“禅让制”就没啥高大上的, 只是迫不得已的制度选择。第二, 在部落社会或部落联盟中, “禅让制”仍是“家天下”的一种特定形式, 尽管当时的“家”全然有别于“天下”。第三, 这种“兄终弟及”虽是“禅让”, 却也是——下面会解说——从“禅让制”向“传子不传贤”的必要过渡。

当然只是推理, 却有根据, 因此可能成立。传说中禅让帝位的尧舜等人都活得很久, 但在人类早期极端艰难的生存条件下, 谈不上什么卫生医疗, 加之频繁征战, 政治领袖身先士卒, 虽无可靠数据, 却可以设想, 夏商时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定很低, 甚至极低。9 在这种条件下, 子承父业或嫡长继承事实上很难满足政治治理的需求。

首先, 如果当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领/国王特别劳累辛苦, 那么出于私心, 甚至就因为私心, 在位者才不会希望自己孩子早早承担这一政治重任。也未必全是私心, 其中也有公心, 儿子年龄太小, 无法有效承担与这一职位相伴的政治责任, 一个重要决策的差错失误就可能令整个部落或部落联盟万劫不复。政治一定要有人生阅历。有数学神童, 政治和法律实践上没有神童。但这真的是在位者的公心吗? 这不也是另一种私心: 毕竟部落里都是自家乡亲, 有或深或浅的血缘亲缘关系, 能不慎重?

其次, 当时的国王也不大可能独断王权转移。部落或部落联盟的普通成员, 即便热爱尊敬他们的王, 但事关整个部落生死存亡, 部落成员不可能盲从国王的决策。他们不可能不考虑后果, 接受一个没有足够政治经验和治理能力的新王, 即便他是老国王的儿子。这与民主不民主无关, 也不必套用权力制衡概念。对于部落成员来说, 这只是个简单的利弊权衡问题。

最后, 还有个因素迫使部落采取“禅让制”或“兄终弟及”。人类早期, 各地政治治理的特点之一都是不得不依靠, 甚至主要依靠, 统治者的个人智慧和魅力。10 当时缺乏足够的劳动剩余, 还不可能出现由专业人员组成官僚机构协助决策和治理。人们自然无法察觉独立于个人之外的机构或制度的权威。一旦国王缺位, 有效的政治治理要求一个立刻能顶得住的政治领袖。中国上古传说中只见三皇五帝, 商周之后才出现傅说、周公之类的人物形象, 或可作为间接证据。

据此, 早期政治体的最高权力转移, 完全可能, 主要在同辈或年龄相近的人选间转移, 而不是领导人世代更替引发的显著的权力继承。用今天的通俗表达, 当时的政治继承问题更多是“备胎”而不是“接班人”问题。两者看着相似, 有时也有可能一致, 其实很不相同。两者针对的宪制麻烦不同, 对继任者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不同。作为制度, 广义的“兄终弟及”比任何形式的“子 (无论长、幼、嫡长、贤) 承父业”都更能满足当时社会条件下政治权力转移的制度功能需求。多次“兄终弟及” , 就可以消除本来需要世代更替才能化解的继承麻烦。广义的兄终弟及因此成了, 当时社会条件下, 最优的制度选项。广义, 只因为,这个兄弟包括同宗不同辈但年龄相近的男子。 《史记》中的相关记述,夹杂了种种神话, 仍然透露出上述关切。11

“兄终弟及”的优点并非绝对、无条件的, 而是相对于语境、有约束条件的。条件或语境一旦变了, “兄终弟及”的弊端就显著了。最大弊端是,“兄终弟及”会使统治者更替相对频繁。有理由相信, 即便是拟制兄弟之间的年龄差, 总体上, 也会小于父子之间的年龄差。政治领袖更替频繁对任何政治体都不是好事, 不利于社会政治预期稳定, 没法长期规划, 还可能出现政策摇摆, 侵略者也可能乘虚而入, 甚至政权崩溃。12 中国古人懂这个道理, 《尚书》就有“政贵有恒……不惟好易”的命题或告诫。13 讲的是, 政治治理中, “有恒产者有恒心”同样适用。

另一大麻烦是, 当王位不再是一种无法推卸的责任, 因社会经济发展, 已有或伴随了各种重大收益之际, “兄终弟及”太容易引发围绕权力转移的冲突。在位者若想让儿子继承最高权力, 就会拒绝甚至阻碍弟弟, 或——当自己在兄弟排行中最小时——由长兄之长子, 继承自己此刻据有的王位。内斗是必然的。

此类经验证据在商周时期已不少见。14 从逻辑上推演, “兄终弟及”无论如何也很难坚持三代。一个简单演算就可以看出其隐含的内乱。假定在位国王包括本人有兄弟三人, 且各有三个儿子, 都信守“兄终弟及”。那么到了第二代就有麻烦了。如果第一代最后继位的小弟死后将王位传给长兄的长子, 那么这位小弟的儿子, 尤其是幼子, 继承王位的概率就接近零; 其长子须等待6位, 其幼子则须等待8 位, 王位继承人一一过世后, 才可能继承王位。假定每位继承人平均在位5 年, 就得等第一代最后在位的小弟去世30年和40 年后, 他的长子和幼子才可能即位。这还得假定每个继位者都守规矩——这太难了。这也只是理论上的概率。在人的预期寿命很低的年代里, 30年和40年几乎等于永远。更何况, 一旦王位有利可图, 对王位的渴望会驱使某些人铤而走险,“子弑父”和“少凌长”就在所难免。15

据《史记》, 商代中期, 中丁以后, 就常有王位纠纷了, “兄终弟及”已不大可能,16 殷商由此衰落。武丁继位后, 以上天托梦为名,从奴隶中找到了杰出政治家傅说, 任命其为相国, 才复兴了殷商。17这算得上是一次重大宪制变革。因为傅说与天子武丁没有血缘关系, 又是一位异姓政治精英, 还来自社会最底层。仅就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而言, 可以说, 这开了中国精英政治之先河。但也可以说, 从此改变了以家族或部落征服其他部落为基础的国家构成。还是国王世袭, 好像什么都没有变, 这时的国家却已开始从“家天下”转变为“天下之公器”了。

商纣王帝辛继续了这一宪制变革趋势。一方面, 他拒绝任命自家弟弟担任要职, 另一方面, 他信任、使用和尊重一些逃亡的罪人, 任命他们为卿士大夫, 如有特别才能的蜚廉、恶来等。18 但这一“违宪”行为或宪制变革, 为周武王起兵革命提供了太好的借口, 也成功鼓动了商朝贵族反叛。

上述商代政治高层的人事变动或已表明, 仍然是权力转移, 但现在不得不更多关注防范另一类宪制风险, 即“兄终弟及”与“子承父业”双轨制, 可能令继承人政治合法性受质疑, 内外反对派可能借机挑起政争。为了政治安全和稳定, 有必要将政治权力的同代转移 ( “兄终弟及”) 改造为世代更替 ( “子承父业”)。

这种宪制变革对西周政治统治也有其他好处。西周统治疆域更广,要求政治更稳定; 周比商更安定富裕, 统治者的预期寿命和在位时间有望提高。19 在众多变化了的社会条件下, 权衡利弊, 嫡长继承制成了更优制度选项。其优点在于: 第一, 世代交替, 父子年龄至少相差15—20岁, 从理论上可以推断, 这会减少最高政治权力转移的频率, 有利于国家政治稳定, 也有利于政治领导人积累统治经验, 后者还可以视其为某种形式的政治治理专业化和职业化。20 第二, 嫡长继承的刚性增强了继承人无可替代的合法性, 令所有利益相关人的预期始终稳定, 这会大大震慑, 并有望减少, 那些觊觎最高权力的阴谋家, 无论是原先有望继承王位的国王之弟, 还是国王的其他儿子——即便他们才华横溢。甚至, 这也剥夺了国王在王位继承问题上的裁量权。这就是法治! 在相当程度上, 这也卸去了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在位国王的责任, 有效消除了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国王和继位者的可能的误解和猜忌。

这些优点, 加之夏商时期“兄终弟及”与“子承父业”双轨制实践, 都令“嫡长继承”在意识形态层面自然取代了“兄终弟及”, 成为权力转移的刚性制度, 至少是缺省选项。21

1 古代大同社会“至于禹而德衰, 不传于贤, 而传于子”。杨伯峻: 《孟子译注》, 中华书局1960年, 第221页。

2“公仪仲子之丧, 檀弓免焉, 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檀弓曰: ‘何居? 我未之前闻也。’ 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 曰: ‘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 何也?’ 伯子曰: ‘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 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 《礼记正义》,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第167页 (引者的着重号)。

3《史记》, 前注 〔6〕, 第121、 122页。又请看: “……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 是崇是长, 是信是使, 是以为大夫卿士。” 《尚书正义》, 前注 〔3〕, 第285—286页。

4 例如, “禹疏九河……八年于外, 三过其门而不入”。前注 〔8〕, 《孟子译注》, 第124页。 “禹……居外十三年, 过家门不敢入。” 《史记》, 前注 〔6〕, 第51页。

5“昔者黄帝始以仁义撄人之心, 尧、舜于是乎股无胈, 胫无毛, 以养天下之形。” “昔者禹之湮洪水, 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 名川三百, 支川三千, 小者无数。禹亲自操橐耜而九杂天下之川。腓无胈, 胫无毛, 沐甚雨, 栉疾风, 置万国。禹, 大圣也, 而形劳天下也如此。”王先谦: 《庄子集解》, 中华书局1987年, 第92、 289页。

6“夫古之让天子者, 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 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 子孙累世絜驾, 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 轻辞古之天子, 难去今之县令者, 薄厚之实异也。”王先慎: 《韩非子集解》, 中华书局2013年, 第441页。

7 可参看, 顾准: 《希腊城邦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 第131 页; 又请看,本书引论附录1第一节。在非洲的努尔部落, 经济窘迫, 几乎没有什么公共政治事务, 首领只是个名人, 只有仪式性的权威。请看, 埃文思-普里查德: 《努尔人: 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描述》, 华夏出版社2002年, 第198—207页。

8“四海之内, 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杨伯峻: 《论语译注》, 中华书局1980年, 第125页。

9 有人甚至推断当时人们的预期寿命不到18岁。林万孝: 《我国历代人的平均寿命和预期寿命》, 载《人口与灾祸》 1996年5期。

10 可参看, Max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trans. by Ephraim Fischoff et al.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8, esp. Ch. III, iv. Charismatic Authority, pp. 241ff. 世界各早期文明国家也都有许多英明国王的记录, 如《圣经》中犹太人的摩西、大卫等。

11“尧立七十年得舜, 二十年而老, 令舜摄行天子之政……尧老, 使舜摄行天子政……舜得举用事二十年, 而尧使摄政。” “尧知子丹朱之不肖, 不足授天下, 于是乃权授舜。……舜子商均亦不肖, 舜乃豫荐禹于天。” 《史记》, 前注 〔6〕, 第30、 38、 44页。

12 中外都有这类历史教训。东汉时期许多皇帝寿命太短, 因此导致了王朝的政局动荡。请看, 赵翼: 《东汉诸帝多不永年》 《东汉多母后临朝外藩入继》, 载《廿二史劄记》, 凤凰出版社2008年, 第61—63页。国外晚近的一个典型例证是苏联。从1982年11月苏联最高领导人勃列日涅夫病逝, 28个月内, 先后继任的领导人安德罗波夫 (1914—1984) 和契尔年科 (1911—1985) 均仅任职一年多便病逝, 54岁戈尔巴乔夫1985年出任苏共和苏联最高领导人, 加之其他种种因素, 苏联进入多事之秋, 各加盟共和国先后退出苏联; 1991年, 苏联崩溃。

13《尚书正义》, 前注 〔3〕, 第524页。又请看, “政贵有恒, 不求屡易”。 《贞观政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第84页。

14 例如拓跋氏的北魏原先采用兄终弟及, “易生纠纷, ……归根结柢也不利于拓跋社会秩序的稳定。……父死子继制……是拓跋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田余庆: 《拓跋史探》,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 年, 第21—22 页。 “自成汤至于帝辛三十帝中, 以弟继兄者凡十四帝……其以子继父者, 亦非兄之子, 而多为弟之子。”王国维: 《观堂集林 (外二种)》, 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第232—233页。

15“臣弑君, 子弑父, ……其渐久矣!” 《史记》, 前注 〔6〕, 第3298页。

16“自中丁以来, 废適而更立诸弟子, 弟子或争相代立, 比九世乱……” 《史记》, 前注〔6〕, 第101页。春秋时吴国曾有过父子兄弟多人先后继位的王位传承与纠纷, 最后吴王阖闾在伍子胥帮助下夺位。 《史记》, 前注 〔6〕, 第1461—1465页。

17“武丁夜梦得圣人, 名曰说。……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 得说于傅险中。……得而与之语, 果圣人, 举以为相, 殷国大治。” 《史记》, 前注 〔6〕, 第102页。

18“蜚廉生恶来。恶来有力, 蜚廉善走, 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 《史记》, 前注 〔6〕,第174页。但也有记录称“恶来善毁谗”。 《史记》, 前注 〔6〕, 第106页。

19 有人猜测周代人们的预期寿命约为20岁, 比夏商有所提高。请看, 前注 〔16〕, 林万孝文。

20 在政治高层代际更替中, 邓小平曾至少两次 (1976 年10 月10 日和次年7 月21 日)强调, 核心领导人的年龄差对于政治制度长期稳定意义重大。请看,《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时期文献资料选编》 (6), 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二室 [选编], 1987年, 第124, 146页。

21 又请看, 王国维, 前注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