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国外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制度约束与运行绩效评价。BIS(2002)分析了中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不良资产经营的规模及早期绩效等,强调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融资透明问题及潜在的财政金融风险等。Shih(2005)从政治因素的角度解释中国不良资产问题,认为政治因素在中国的金融政策中发挥重要作用,包括不良信贷的政治化、控制新增不良资产及削减不良资产规模等问题。
国内研究贯穿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各个发展阶段。我国四家资产公司主要以2006年底完成政策性经营任务为分水岭。从1999年成立到2006年底,资产公司基本完成了政策性经营任务。2007年以来,资产公司开始走上商业化转型道路。根据发展阶段,关于资产公司功能定位的研究可以被划分为两个部分,即政策性时期的和商业化改革发展时期的。
在初创成立期,主要强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信贷的具体功能。金晓、徐师范(1999)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银行业出现危机时由政府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中介,主要目标是挽救身陷危机的金融行业,具体包括注资银行业、回收不良资产价值、组织金融行业及降低社会影响等。张亦春(2000)对刚成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了模式比较、业务简介和绩效分析,并探讨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选择、不良资产划拨方式、功能定位及内部激励等问题。刘燕(2000)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产生的背景入手,分析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及其在进入阶段、管理阶段及退出阶段的不同操作步骤与面临的风险,还包括其运行的外部条件等。
在改革发展期,主要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商业化转型发展。最为典型的研究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革和发展课题组,并研究资产公司的改革和发展,主要观点是促进资产公司进行商业化转型。课题组(2006)认为,我国资产公司取得了积极的经营绩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产公司定位尚未明确、法律和制度环境不完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经营市场化程度亟待提高等。在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形势下,资产公司仍然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意义,但必须进行重组改革,要尽快明确资产公司的发展定位,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加强和改善资产公司的经营环境、制度环境和外部监管。张士学(2007)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框架下,简要回顾了资产公司作为正式制度安排的特殊背景及其初始预期,对资产公司制度运行7年多的情况做了初步观察及评价,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及制度实施机制上深入分析了资产公司的运行绩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得出资产公司的正式制度存在不足和漏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相容性和协调性差、制度实施机制软化等结论,并从法律、体制机制及社会文化等角度提出政策建议。
股改之后,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功能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不良资产业务及综合化发展前提下的机构功能。一种观点是资产公司具有三大功能:一是独特的不良资产经营和金融风险化解功能,决定了资产公司可以逆周期成长,发挥“金融稳定器”的作用;二是集团化的综合经营构架和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手段,使资产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组合式”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范围经济;三是“全周期”的业务经营模式和“全供应链”的金融服务模式,使资产公司具备很好的“融合创新”基础,特别是在金融工具的逆周期组合和多功能融合方面大有可为。另一种观点是资产公司有“五大功能”:一是“资产处置”功能,通过重组期限、利率、押品等盘活债务,为全社会提供逆周期危机救助型金融服务,充分发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重要作用;二是“资产经营”功能,以资产收购为切入点,在“以时间换空间”基础上延伸服务链、价值链,实现债权和股权的资产沉淀、资产盘活、新资金注入后的价值提升和创造,以增量盘存量、化不良为优良,实现资产增值;其余是“资产管理”功能、“财富管理”功能和“综合金融服务”功能。
最近,在金融回归本源的大背景下,提出了一种出资人角度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功能定位。陈瑞等(2018)从出资人角度出发,重新定位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借鉴淡马锡模式,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淡马锡”功能,使其成为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一个纽带,承担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解决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发展等一系列问题,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国有企业发展。
总体上,已有成果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绩效、业务发展、监管等研究较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功能研究较少,并且没有一个完整的功能研究系统,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因此,从理论研究的角度看,系统性地研究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功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