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序
叙事,是一门小说的艺术。叙事学开始于西方的形式主义学派,但这并非说中国古代没有关于叙事的思考。中国古代文论对小说艺术的探讨,别具一格,构成了现代西方叙事学引进的中国背景,使外来的叙事学在影响到中国小说艺术以及关于小说艺术研究的同时,也对引进的叙事学进行了重要的改造,使之更适合于解释中国的小说。这一变化的重要方面,就是调整叙事的概念,把本来侧重于形式分析的叙事学发展成基于小说的故事讲法而包含了小说的观念、意识形态和主题等内容在内的一种学理体系,用来研究小说创作及文学思潮性的现象。吴矛博士的这本《中国现代小说叙事类型的初始建构》,显然就不是执着于西方形式主义意义上的叙事学理论,而是用中国化的叙事概念,对中国现代小说的发展从“叙事”的角度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无论是学理本身,还是对现代小说叙事建构的研究,我认为这都是有新意的。
这本专著,原是吴矛的博士学位论文。说是“叙事类型”的建构,显然是着眼于中国现代小说的叙事类型的形成和发展。他把鲁迅、茅盾、巴金、老舍等名家的小说分别作为某一类型的经典,同时又兼顾五四人生派小说、左翼的革命小说和延安的小说,按照时间顺序,来追踪和清理从五四小说到延安小说,中国现代小说观念、技巧的演变,探讨不同阶段小说所承担的意识形态使命及审美功能。对五四小说、左翼小说和至延安为工农兵服务的小说,他的研究重点放在小说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方面,即小说如何因应时代思潮而构建相应的观念,探索有效的方法和技巧,来表现被赋予了特别意义的主题,从而完成时代的使命。这种使命,在五四时期是为了启蒙,而从左翼小说开始,则是为了革命的崇高目的。五四式的启蒙与左翼式的革命,都是时代对小说的外加要求,但两者与小说艺术的关系则是有差异的,这也就决定了五四小说的叙事,特别是鲁迅小说的叙事,与后来的革命小说,像经典的茅盾的小说叙事,相互之间的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这种区别,取决于作家对时代和小说的双重理解,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审美观念,而且从前者向后者的演进中,作家免不了要经历观念的调整,有时还有思想的冲突和心灵的挣扎。
巴金、老舍以及一些自由派小说家,虽然同样难以突破意识形态的樊篱,但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对小说艺术的影响是另外一种类型。吴矛对此的研究,则重点是在揭示这一类型的作家所遵循的叙事方式与他们所追求的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辨别他们的小说叙事在审美方面的成就和经验。
事实上,这两类小说家的小说叙事,合起来就是一部中国现代小说叙事艺术的发展史:它们有明显差别,但又是互补的,其得失和成败,都值得认真反思和研究。吴矛在研究中,我觉得特别重视这两者潜在的互动关系,在理清不同类型叙事的原则形成过程中,始终牢记着这是一个在时间坐标轴中开展的过程,在前后的承接和交互的影响这样错综复杂关系中,发生着中外观念的碰撞,也留下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现实政治的鲜明烙印。他在这方面的一些结合具体实例的分析中,时有思想的火花闪现。
吴矛是一个喜欢沉思和内省的人,时不时会提出一些让人惊奇的观点,但又不愿意随便发表尚未成熟的意见。他博士毕业已经多年,学位论文一直放着,经过多次修改和充实,现在才拿出来出版,这表明他学术上的严谨和认真态度。当然,再严谨,也总有一些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可以继续深化和开拓的地方。我们或可期待他今后在这一领域取得新的重要成果。
是为序。
陈国恩
写于武汉大学寓所 201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