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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注兄妐
《禮記·奔喪》:“無服而爲位者,唯嫂叔。”注:“兄公當作“妐”。於弟之妻,則不能也。”正義:“《爾雅·釋親》云:‘婦人謂兄之夫爲兄公。’ 郭景純云:‘今俗呼兄妐,監本作“鍾”,畫粗,是據俗本改,今訂正。語之轉耳。’ 今此《記》俗本皆女旁置公,轉誤也。皇氏下脫。並云:‘婦人稱夫之兄爲公者,須公平,[尊稱也]。’”案:正義知鄭注本作“兄妐”,與《昏義》注“女妐”之“妐”正同,六朝以來妄改作“公”,故皇氏《義疏》有“公平”之說。陸氏《釋文》無“妐”字之音,然孔冲遠引《爾雅》注本作“妐”,故下云“今俗本女旁置公,轉誤也”。“轉誤”二字正承郭注言之,可驗孔氏所見鄭注本尙有作“妐”者,特斥爲俗本,不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