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氏禮記注疏譌字
汲古閣毛本所刻《禮記注疏》,俗字特多,又好以《說文》篆體輕改唐、宋相仍舊字,此弊啟於明之中葉而於今爲最。名爲好古,實足以害古。余嘗見宋影大字單注《禮記》,字體雅,往往與《開成石經》印合。兹采其凡,以破好古之失,爲登梨棗者取式焉,不第訂毛氏之譌也。
“謚”[89]不作“諡”,“个”不作“箇”,“荅”不作“答”,“大”不作“太”,“脩”不作“修”,“”不作“疎”,“鍾”不作“鐘”,“筭”不作“算”,“
”不作“笑”,“壷”不作“壼”,“
”不作“姊”,“策”同。“愨”不作“慤”,“冝”不作“宜”“宐”,“
”不作“善”,“昔”不作“
”,“礻”不作
,“遟”不作“遲”,“稺”同。“蓋”不作“葢”,“並”不作“竝”,“甞”不作“嘗”,“
”不作“爽”,“略”不作“畧”,“襃”不作
,
不作“屬”,“退”不作“
”,“直”不作
, “賔”不作“賓”, “昬”不作“昏”, “象”不作
,
不作“旨”,
同。“
”不作“會”,
同。“躬”不作“躳”,“窮”同。“巽”不作“
”,“選”“撰”同。“愽”不作“博”,“麤”不作“麄”,或作“粗”。 “皇”不作“
”, “兊”不作“兌”,
同。“
”不作“宿”,
不作“袁”,“逺”
同。“隂”不作“陰”,
不作“龜”,
不作“贊”,
不作“
”, “即”“節”同。“強”不作“强”, “暴”不作“
”, “保”不作
,
不作“處”,“弃”不作“
”[90],此因《唐石经》避諱,可不從。
不作“畝”,“教”不作“敎”,
不作“髦”,
同。“
”不作
,
不作“訊”,“死”不作
,
不作“爲”“為”,“縣”不作
,“愉”不作
,
不作“卑”, “奄”不作
, “聦”不作“聰”,“录”不作“彔”,“緑”“録”同。“冕”不作
,
不作“僕”,
不作
,或作
”。
不作“亨”,
不作“享”,“孰”同。“髙”不作“高”,
不作“亮”,
不作“損”,“貟”同。“
”不作“涓”,“孽”不作“孼”,
即“臂”字,
即
字。“皆揔”
“手”作“揔”,“絲緫”从“系”作“緫”。餘若
、
、世[91]、
、
等字,皆避諱,闕末筆,不至改易本文,猶存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