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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說明
王尚絅文集明刻本《蒼谷集錄》,現國內殘存六卷,清刻本《蒼谷全集》十二卷,附錄一卷。本次校注,以《蒼谷全集》為底本,參校明本《苍谷集錄》和其他地方志等多種文獻材料。凡在校注時引用明本《苍谷集錄》之处,皆簡稱『明本』。
對《蒼谷全集》中的序跋、附錄移於正文之後,作為附錄。
將依據各種材料搜集到的王尚絅佚文作為附錄附於正文之後,並說明出處。
王尚絅詩文中多次提及父親王璇、兄弟王尚明、長子王同,為了便於學界研究,將從清同治三年《郟縣志》、明隆慶《海州志》和清嘉慶《海州直隸州志》等材料中搜集到的有關材料,附於正文之後。
在校注中,對原文中的雙行小注移在正文之後的『注』中,並加『原注』以示區別。
校注中對各本詩文中產生的異文出校記加以說明,不作改動。
對原文中明顯的『己』『已』『巳』之誤,根據文意徑改,不出校記。
原文中的異體字、俗體字,不作改動。
注釋主要對與王尚絅有交遊關繋的人物及對理解詩文有幫助的地名加以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