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地方行政体系下的海防职官与沿海治理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绪论

清代学者蔡方炳有言:“海之有防,历代不见于典册,有之自明始,而海之严于防,自明之嘉靖始。”[1]中国历史时期的海防环境,恶化于明嘉靖时期的东南倭乱,最后变局于晚清时期。明初以来,为了消灭反明势力和侵扰沿海的倭寇,明政府在施行禁海政策的同时,大力建设海防,在沿海各省广布卫所,增设水军,强化沿海防务,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军事防御体制。嘉靖倭乱与万历朝鲜之役,让明政府意识到,仅仅依靠军事防御,并不能有效应对海疆危机,于是再次大力整顿海防体系,在地方行政系统中增设专职防海的文职官员,进而完善了军政协同的防御体系。明清易代之后,随着海洋安全环境的逐渐稳定,清政府施行开禁的海洋政策,允许沿海农、渔、商等各业发展,并再次对明代以来形成的防御体系进行调整。晚清之后,海防危机发生根本性变化,面对西方的坚船利炮,国门大开,传统的禁海政策与防御体系废弛,西方列强成为清政府主要的防御对象,海防建设的重点转向军事近代化,近代海军成为承担海防任务的主体。

从明清时期的海防需求来看,主要是抵御从海洋方向入侵的外敌、反抗势力,以及缉捕劫掠地方的不法之徒。故而海防对象主要包括反明反清势力、倭寇、盗匪、西方列强等,以及能够造成巨大灾害的海潮。其目的在于保障海洋社会的安全稳定,维护政府的统治地位。从今天的定义来看,海防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概念。根据范中义的定义:“海防是指为防御从海上入侵的敌人,为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安全和海洋权益所采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措施和斗争。”[2]今天的海防,完全针对的是外部敌对势力,具有明确的指向。然而对于明清社会而言,海防并不是一个确定性与专业性的概念,它包含但不限于军事御敌与缉盗治乱。尤其在清代,海防举措的多样性特征,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海防认知与沿海治理需求发生了明显变化。当前学界对海防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于军事防御的角度,产出了大量成果。然而从明代的防海到清代的治海,是海防由军事抵御到综合治理转变的结果。故而拓展海防研究的视角,深化研究内容,能够丰富今人对中国历史时期防海与治海历程的认知,有助于推动中国海洋史、海防史的研究,完善相关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