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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明确优化思路,完善空间结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优化的水平和程度,直接影响并决定着区域协调、融合与安全发展的进展和效果。通过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效率,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空间相对均衡。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增加了“空间格局”,并在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历次重要文件和重大规划中把“空间格局”放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优化空间格局成为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个重点。
在新的形势下,宁波提出建设“一圈三中心”的新构想,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长三角、辐射长江流域、服务“一带一路”的港口经济圈,初步建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经贸合作交流中心、港航物流服务中心。2015年3月18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获得国务院批复,此次总规修改注重市域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协调和错位发展,形成城乡协调、功能互补的空间布局体系,宁波中心城区保持“一主两副,双心三带”的空间结构,统筹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与周边乡镇的发展,镇海临港区域在港航物流服务中心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形成宁波先进制造业体系及现代产业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