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诗学生成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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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诗派属性与美学特征

新月诗派是派中之派,也被习惯地称为新月派中的诗人群,它与新月派之间的关系复杂而微妙,呈现时而独立成派,时而混杂一起的群体存在形态。所以在对新月诗派进行整体定位时,要从思想史的角度观照新月诗人群的思想归属。中国二三十年代知识分子的信仰可粗略地分为三类:一是激进的社会主义,追求苏俄式的共产主义,代表人物有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等;二是社会民主主义,代表人物有梁启超、张东荪、罗隆基、储安平、潘光旦、萧乾等;三是新自由主义,以胡适、傅斯年为代表的英美派,其主张是调和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矛盾,主张自由的社会主义。新月派绝大部分信仰自由主义,主要是指社会民主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他们虽然属于不同的自由主义流派,但处于同一阵营。自由主义思想有四个基本特征:(1)个体主义的;(2)平等主义的;(3)普同主义的;(4)淑世主义的。这四个特征适用于各流派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其中“个体主义”是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因为胡适是美国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的学生,杜威提倡功利自由主义,胡适把传播自由主义思想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胡适被称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精神领袖,新月派的教父,新月派是自由主义思想传播的大本营。新月诗派作为新月派的派中之派,同样出身于“欧美派”,文化身份和文化构建大致相同。自然也是认同自由主义的。新月诗人群是因诗歌聚在一起的,但如果没有最基本的价值观认同,这种聚合不可能长久,新月诗人中也有因不认同自由主义思想而中途退出的。

自由主义主张理性、中正,它既没有社会主义的激进,也没有民族主义的保守,主张社会改造而不是社会革命,提倡与政府合作、对话而不是冲突,强调社会和谐;主张尊重个人自由,个人才能要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提倡个人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福利;对待传统文化思想主张从根本上加以改造,而不主张全面摒弃,全盘西化;在政治上主张民主、自治、人权、平等。自由主义是新月派的信仰和核心价值观,是新月人聚合在一起的根本动力,新月人的一切行动言论都是在自由主义的基本框架下进行的,其中当然也包括文学活动。自由主义思想直接影响了新月诗派诗学观的形成,选择或认同什么样的诗学观,不只是由文学内部规律或审美价值观决定的,最本源的是由这一流派共同认同的思想价值观决定的。

新月诗派的流派性质应属于作家集团性质,这样定位的根据有三个:一是新月诗派很难用一种文学思潮来涵盖它。在新月诗学中,既有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表达,也有古典主义诗学观,同时还受到西方现代文学思潮的影响,是多种文学思潮并存于一个流派;二是新月诗派没有成立宣言、组织章程、会员名单,也没有制定过发展计划或设计过未来前景,完全是因诗歌创作或诗歌理论上相互认同,风格接近,审美价值观一致才聚拢在一起的;三是因为前两个原因,新月诗派不能代表特定时代的主流文学形态。这三个特点就使新月诗派与其他诗歌流派在流派形态上有了比较明显的区别。

新月诗派在诗学主张上基本经历了三个阶段:浪漫主义、古典主义、现代主义。三种文学思潮在不同的时间段对新月诗歌的影响各有侧重,在新月诗人各自为战时,虽没聚合在一起,但根据创作时间可以判断出,他们个人的创作基本上呈现出浪漫主义特色。这个时期,我们可以称之为“前《诗镌》期”,徐志摩、闻一多、朱湘都是“五四”式的浪漫诗人。新月诗派的鼎盛期是“《诗镌》、《新月》期”,总体上倾向于古典主义诗学,以新诗格律化主张示人。《诗刊》后,新月诗派向现代主义倾斜,现代主义色彩逐渐浓烈,这就更难确定它的归属了。在现代诗歌流派中,像新月诗学混杂了几种诗歌美学形态的并不多见。

怎样解释这一现象,笔者认为,还要从诗人的个性、原始创作动机、审美倾向、时代潮流等因素上加以综合考虑。如果从诗人的个性、心理来考察,也许能解释为什么有些诗人刚开始创作时,就表现出对某一类型的表达方式的青睐,比如,郭沫若喜欢用直抒胸臆的夸张方式抒情,而戴望舒则倾向于在半隐半现中吞吞吐吐地表现自己。“在类型学上有两种相对的‘心神迷乱’和‘心神专一’的类型,一种是自发性的,着迷性或预言性的诗人,另一种是‘制造者’。制造者主要指受过训练的、有熟练技巧的、有责任心的工艺型作家。这种区别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有历史的渊源:原始的诗人、巫师都是心神迷乱型的,浪漫主义诗人、表现主义诗人和超现实主义诗人都属于这一类型。”[5]根据这一分类法,可以按新月诗人的精神类型把他们分成“心神迷乱型”和“制造型”两类诗人。徐志摩、闻一多、朱湘、饶孟侃、陈梦家、方玮德等属于“心神迷乱型”诗人,他们开始写歌的初衷都不是为了凑新诗革命的热闹,在新诗革命的最初名单上看不到这些人的名字。他们或本着自发性的内心需要,或迷恋诗歌这种艺术表达形式,就像有人天生就喜欢音乐,有人喜欢画画一样,他们的兴趣是诗歌。徐志摩正式开始写诗是在剑桥读书时,那时他正经历着人生最浪漫最美妙的一段情感,以及初尝剑桥文化带给他的洗涤心灵般的舒畅,情之所至,有感而发。闻一多天生具有诗人气质,自幼喜欢诗词歌赋,视艺术为生命,到美国求学,强烈的思乡之情和爱国之情,加之中西文化强烈对比的刺激,使他吟唱出发自肺腑的《红烛》。时隔近百年,再读《红烛》还能感觉到诗人的热度。朱湘、陈梦家、饶孟侃无不是因为发自内心的喜爱而写诗的。在刚开始创作时,只是随着内在情感的支配选择适合的表达方式,他们最初的创作是本能地、直觉地、无目的地表达,没有从学理上选择该用浪漫的,还是现实的,还是古典的。这些诗人的共同点是他们有敏锐的观察力,外部世界对感官印象和知觉的激发,调动自身的情绪和感觉,通过想象和联想,使情感节奏和外在意象统合起来,而在这样的心理机制下选择浪漫主义的表达方式,是再顺乎自然不过的事了。新月诗派中还有一种诗人属于“制造者”类型,包括梁实秋、孙大雨、饶孟侃、叶公超、卞之琳等。“制造者”类型的诗人迷信理论,主张艺术创作的节制,倡导理性,有责任心,受过基本的训练,新古典主义诗人属于这一类型。在他们眼中,浪漫主义诗人往往行为疯癫,使野性和激情合法化,超赞人类的能量和大自然的狂野,因行为和思想的极端也导致艺术情感的失控,夸大其词、自我膨胀、直抒胸臆是积极浪漫主义者的常见表现。而消极的浪漫主义者则表现出逃避、内向、无病呻吟和懒惰。这两种浪漫主义者都是新古典主义者不认同的。梁实秋虽然不是诗人,但他是新月派的文学理论家,他主张新古典主义文学观。古典主义讲究节制、规范、秩序、理性,主张用普遍的标准衡量文学的好坏;认为“‘古典的’即是健康的,因为其意义在保持各个部分的平衡;‘浪漫的’即是病态的,因为其要点在偏畸的无限发展”[6]。在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的支撑下,新月诗派为了规范当时诗体解放后所带来的过度自由无序、无治的状态,提出新诗的格律化主张,从格律、诗行、修辞三方面提出规范新诗的标准,提出“在镣铐下跳舞”的创作想象。新诗的格律化理论在创作中可操作性强,不是空洞、宏观的理论阐释,它主张用音节、音尺的有序间隔,运用格律,配合诗人内在的情绪、情感节奏,给诗歌造成音乐的美感;主张诗行、诗型的视觉工整;注意语言和情感的色彩,在这些条件的约束下,诗歌呈现出既不同于胡适的过于直白、简单、缺少意境的诗,也不同于郭沫若的过于激情四溢情感泛滥的诗,而形成精致、有序、理性又不失浪漫的新月风格。古典主义诗学观因为在情感和艺术形式方面都对诗歌创作有理性的节制和约束,带来的直接效果是诗歌形态的稳定性,诗歌气质变得更加权威、尊严、高贵、优雅而因此改变了浪漫主义诗歌中的自我矛盾,人性冲突,强化自我欲求,指责社会不公;在艺术形式方面多样化、自由化、混乱、无序。新月诗人在否定浪漫主义诗学时,也不可避免地采用以古典主义的优点去比较浪漫主义的缺点的策略。古典主义诗学对理性、节制、稳定的强调既成为其最大的优点,也是其最致命的缺点,稳定性、节制对反拨文学的无序可能是有力的武器,但过分强调秩序和普遍性,很快就会使它在文体发展中失去优势。原因很简单。生活千变万化,人性丰富多彩,命运难以预测,事物的不确定性,这一切都需要文学形式的多样化、灵活性甚至非逻辑性,把情感、人生、命运、时代、自我、生命……复杂的文学命题局限在理性和规规矩矩的形式中,那么这种被限定的形式因无法承载更丰富多变的内容而显得力不从心。新月格律诗的路子不是越走越宽,而是越走越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