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前言
当下,尚在沿用的当代学科体系,并非古已有之,而仅仅是文艺复兴以来,经由西方各民族陆续建构而成,并随着殖民扩张而推广到整个世界的知识体系。立足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有必要清醒地意识到,当代的学科体系仅仅是人类凭借其文化建构起来的、绝不是亘古不变的求知范式。但要将这样的认识落实到环境史的研究,我们必将面临着始料不及的严峻挑战。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史的研究必然要涉及所有的学科,而现行学科体系划分得如此之细,其界限如此之相互交错。于是,交由不同学科展开的环境史研究,如何对话,如何交融,都将成为难以摆脱的魔咒。
来自历史的记忆、借鉴与参考,对人类社会而言,一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但不同的民族对自身历史的认识和资料汇总,事实上一直是各行其是。然而,环境史的研究却不可能以民族文化的分布为限,也不可能以历史的记忆为限。任何一项因人类而起的环境变迁,不仅会影响到当事的各民族,还会波及那些根本未曾接触过的其他民族。其间的问题还在于,此前对历史的关注,更多地聚焦于人与人的关系,而人与环境的关系,除了少数的一些民族学家有所涉猎以外,其他学科的学人往往都忽略不计了。这将意味着,要求做好跨文化研究的环境史,在获取和解读史料中,肯定会遭逢难以整合与交流的难题。
当代的自然科学工作者,习惯于相信人类认知的无限,过分相信人类的知识具有改造世界的能力。所谓“知识就是力量”,就是此前大家都信以为真的信条。好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给这样的过分自信泼了一瓢冷水。[2]从而,不少自然科学工作者也开始意识到,在世界的无限性和人类认识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之隔。在这样的反省中,某些研究者开始意识到环境问题的严峻性,并因此而引发了全球性对环境史的关注。尽管如此,人类在环境中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依然不得其解,而这个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有效的环境史研究也将无从谈起。
首先,我们得明白,既然研究环境史,那么“环境”就必然要表现为从“甲”到“乙”的转变。其次,我们还得进一步明辨,到底在什么样的范围内发生了这样的转变?可到了这一步,问题又来了。在现行的学科体系中,我们过分地相信实证的价值,总认为凡是能够检验的结论都能通过实验去加以证明。可是,环境史变迁的广度和时间延续的长度,却几乎是大得无边,而探讨任何一项环境变迁内容,又必然要明辨其时空场域。这就使得,在研究中不管是来自文献的记载,还是来自实验室的证明,都必然因此而具有挥之不去的片面性。事实上,我们是落入了以局部代替整体的陷阱中而无力自拔。
人类社会的构成极其复杂,环境要素的构成更是复杂多样。而当代的学科体系,在要求实证的同时往往在无意中是按照人类的想象,对自己的研究对象去加以自以为是的化界,以便在实验中呈现出一组明显的因果关系来。但这样的惯例,在面对环境史研究时,却必然要碰上始料不及的挑战。时下,代表性的研究成果都习惯于断言,环境的变迁既有人为因素,又有自然的因素。但若需要进一步加以澄清,那么问题又来了。自然因素非至一端,社会因素同样如此。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研究结论必然呈现为套用“加权分析”的办法,逐一认定各种因素在事件发生中的百分比比重。但拿到这样的研究结论后,将如何用于化解生态问题,却可以让一切人都感到莫衷一是,无从下手。这样的结果,当然有违环境史研究的初衷,同时也很难付诸实践应用。
迄今为止,可以明显感知的事实正好在于,环境史需要的是跨学科的整合分析,跨文化的研究思路,同样也需要明确界定每一项环境变迁的具体时空场域,而研究的结论必然表现为澄清环境变迁的单一化主因。这四个方面的要求,研究者必须都得加以兼顾,作出通盘的考虑后,才能实现有效的环境史研究。